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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监员岗位职责

2024-07-30 阅读 4129

1.工作汇报对象站长、副站长、调度中心2.工作目标多学习、多汇报、多深入、多负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3.岗位描述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标准)一、参加每天的矿安全生产办公会。1、每一天上早班的安监要按时参加矿调度会,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全面的检查。二、加强责任心,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情况。1、上班前必须到调度了解全矿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2、必须进行口头交班工作,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主次,有目的地对井下进行重点、全面的检查。3、掌握作业场所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逐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做好班评估工作。三、做好当班巡察工作,狼抓现场安全管理。1、每班对各工作地点、各巷道、各工作面检查时都要一一做好存在隐患或问题记录,对于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当班勒令并监督整改。对于一般的隐患或问题,必须在下岗前填写好安监人员意见书,送交整改负责单位,并实行跟踪监督整改。2、对于无故不落实整该的单位,要及时汇报安监站,安监站经调查后按规定进行处罚。3、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做到“四勤”、“四个到位”、“四个落实”(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四个落实:五人连锁(拉放车)、职工联保、安全措施、放炮连锁)。4、在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作业行为等情况与措施、制度进行对照,对出现的“三违”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处罚,各种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和汇报。5、对井下各特殊岗位进行督查,检查内容:①、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②、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进行岗位自查自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没有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上报;③、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章操作。6、狠抓“三违”,对“三违”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教育,并汇报到安监站。每月抓不少于7次/人。4.任职条件q上岗资格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q工作经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五年以上;q能力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篇2: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壶关县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壶关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我县所属煤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煤矿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

2、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3、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

4、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煤矿事故。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只限于我县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县局认为事故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的,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由县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种有关职能科室分工明确、紧密结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成立壶关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成人员由各职能科室和安监站科(站)长组成。

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领导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县局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上报、下传等工作,中心负责人由信息调度中心主任兼任。中心电话:0355-8774219.0355-8773258-8000.

2、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故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负责对方案的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抢险救护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安全科科长兼任。

3、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纠察队队长兼任,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现场事故的安全保卫、警戒和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劝解和疏导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工具装备的供应,协调各有关抢险物资单位的救援物资供应。

5、医疗救护组。由培训中心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医疗单位的救治,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新闻及善后处理组。由生产科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对事故的技术勘察、新闻报道和事故善后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以上1、6条由总工常高明负责,2、3条由副局长张根喜负责,4、5条由副局长牛树珍负责。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煤矿必须以快捷有效的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县局信息调度中心及当地人民政府。

(二)县局信息调度中心立即向上级部门县政府和县局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汇报,由局应急领导组组长决定通知参加救援的各有关科室和组,并在24小时内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写出事故报告并呈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性质、企业规模、概况。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作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的现场的应绘制事故现场图做标记、记录等方式来妥善保存原始现场资料和证据,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公布各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二)各有关科室(站)必须从全局出发,绝对服从应急救险援领导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抢险的处理工作,严格24小时值班,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各煤矿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科室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脱岗。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本预案的演习。

(四)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内容。

篇3:安监局规定煤矿安全工作五项措施

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隐患排查整改、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煤矿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矿井破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于资源已经枯竭、即将关闭破产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严格按照定员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制定井下劳动定员,严禁采、掘作业期间在采掘工作面安排人员从事检修、安装等工作。

——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管理。工作面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必须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采用预裂爆破等措施处理顶煤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在放炮时撤出工作面作业人员;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