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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管理岗位职责

2024-07-30 阅读 1167

酒店集团土建装饰施工管理员世纪金源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金源,世纪金源集团,金源职责描述:

1、进驻施工现场,熟悉建筑结施、建施以及精装修图纸,并对其施工负责管理,沟通协调相关机电专业,并处理现场施工问题;

2、严把原材料及施工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施工进行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其完全掌握施工工序;

3、协助做好进场前的施工计划,含人力计划、材料计划和现场施工工作面协调。及时发现并汇报现场施工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4、做好施工记录,不断提出施工中合理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建筑规范和施工工序及技术要求,能读懂施工图并了解材料及准确计算工程量,了解施工及验收规范,熟悉相关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

3、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能适应不同区域工程需要而异地工作的调配,能承担较强工作压力,理解建筑业工作性质。

篇2: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5

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五)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步入规范化,根据建设部第46号令、公安部第30号令、《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成府发145号文件和成房发48号文件之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由本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报批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管理处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由装修监理查看后审批。

2、凭管理处(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签订业主的承诺书,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的建筑面积的大小情况按规定填发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

3、凭交款收据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左右上下楼邻里的利益和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管理处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

2、费用标准

(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证?5元,每证押金?50元。装修退场时退还管理处,管理处将退还押金;证件遗失,押金将不予退还。

(2)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

由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参照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缴纳:

100m?以下(含)--2000元

100m?--200m?(含)--3000元

200m?---300m?(含)--3500元

300m?以上5000元

由非正规公司装修公司装修,在上述标准上加收1000元。

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竣工签字后,无违规违纪,公共损坏等行为,管理处于装修完毕验收半年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3)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单位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每施工一套房屋,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以?2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

(4)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按20元/每人/每件收取服装押金,每次使用完毕并归还管理处后,收取10元/件的磨损费,从押金中扣除;

(5)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件。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便于管理处查证。

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一寸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

保安将有权将其立即清退出小区,并处以每人每次罚款?50元。如需进入小区施工,应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进入小区。

3、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业主防盗门(外面)上,以便装修监理现场查验。同时运输装饰材料进出入小区大门时,亦须凭此证或管理处签发的材料进出条交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入小区。无施工证严禁任何人员、装饰材料、施工用材及施工工具进出小区,敬请配合。

4、《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应随身配戴,妥善保管。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监理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5、禁止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附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6、《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因保管不慎遗失,原每证押金?50元不予退还,并应立即补办,违者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7、如施工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应在《装饰装修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按无证条款处罚。

8、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出。若业主(住户)无证而强行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在解释无效后,将要求业主(住户)如实登记后放行,然后通知装修监理到户进行处理。但必须持有能证明业主(住户)身份的凭证。

9、装修监理应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10、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每少一证从押金中扣?50元。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2、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观瞻性。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5、安装空调室外主机、容积式热水器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固定空调架上,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放孔内。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4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的墙体上;安装木质地板固定架时,钉孔需打在板缝间,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砖混结构的房屋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10、框架结构的房屋,在二楼和二楼以上的楼和阳台上增加填

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必须在装修监理的配合下,在合理的荷载范围内施工。

11、阳台严禁用任何材料封闭成房屋,阳台上堆放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0kg/平方米,高度不得超出阳台栏板。违者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管、线破损,必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备案,并立即修复,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2、严禁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复。

13、严禁改动煤气管路和封闭煤气表、热水器、烟道等,违者必须立即拆除封闭物。

14、屋顶平台属绿化休闲气氛场所,严禁改变用途;严禁封闭成房屋或阳光房、阳光蓬,扩大屋顶房屋面积以及安装任何(构)建筑物,违者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15、底层私家花园属绿化休闲用地,严禁任何形式的封闭(包括铁栅和雨棚、阳光房封闭)成房屋另作他用。私家花园美化必须与整个小区环境相协调,其美化方案必须报管理处审核或由管理处制定其相配套的美化方案。

16、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装修管理处再次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罚。

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御完材料后,务必立即离开。

18、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进入后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严禁进入小区内。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注意不要漏在沟内、井口内,以免造成堵塞。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材料时应小心谨慎,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将花岗石、大理石、瓷砖地面损坏,装修公司(或)业主应负责更换或作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装修监理处申请临时用电登记,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进场施工前应由业主(住户)、管理处、装修公司三方共同验明室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并登记在案。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住户)和施工装修单位共同承担。

23、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上层业主及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和修复。

24、如遇政府行为的检查或参观和部分法定节日,管理处将有权停止施工,并以书面形式张贴于单元公告栏内。

25、施工时间为每日8:00-20:00时,其中12:00-14:00时,禁止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空压机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6、装修建渣、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拒不清扫者将由管理处代为清扫,清扫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

27、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啖,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利用四邻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装修时必须闭门施工,违规者,管理处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将没收其《装饰装修许可证》,并按无证的相应条款处罚。

28、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作饭、烧

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若因离开时检查不力而对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装修公司将接受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2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30、施工期间业主(住户)、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逸都花园《住户手册》、《管理协议书》、《施工装修承诺书》和本文所载管理制度。

31、所有违规违纪、装修监理必须立即予以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违纪处罚通知单》。

五、装饰装修退证、退款管理规定

1、内外装修结束后,由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办理退证退款手续,并需请业主在退款手续上签署装修质量意见。业主(住户)意见作为装修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2、装修监理根据业主所报装修方案诸内容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对存在严重不合要求的暂不验收,待整改后再予办理。

3、检查无误后,将日常监督记录,违规违纪处罚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管理处财务部根据装修监理的意见如数收回证照,按证照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罚情况,核算出实际退款金额。

5、办妥上述手续后,施工单位持交款收据和退款手续到财务部退款。

篇3:S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促进装修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区域内的物业装饰装修。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房屋装修的监督归口管理,订并制定违约处理措施。

3.2工程主管负责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和装修完毕后的检查。3.3收银人员负责对装修应收款的收缴工作。

3.4内勤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装修的证件。

4工作程序

4.1装修申请程序

4.1.1业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4.1.2提交装修施工方案一份,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由管理处与装修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1.3特殊情况,如业主/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业主/住户可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申请表中凡装修公司填写的内容均由业主/住户填写。

4.2装饰装修申报审批程序

4.2.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持收房手续及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水电线路图、花园施工图、局部改动立面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图纸上需标示出空调室外机具体安装位置)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由装修监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交付配套设施及土建安装、防水工程现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并填写房屋验收表格,审批时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处工程主管对装修工程内容以及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批。

4.2.2凡涉及墙、梁、柱及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必须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装修安全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

4.2.3营业房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需有消防部门的批复;饮食行业需有卫生许可证。

4.2.4在装修前对厨卫进行闭水实验,如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渗漏,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如超过保修期,则对业主予以解释,让其自行处理。

4.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4.3.1装修保证金、出入证押金、工本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费。

4.3.2以上费用由各管理处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装修公司收取。

4.3.3凭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量情况按规定填写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后,再办理《装饰装修责任书》;

4.3.4签订责任书后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签领隐蔽工程图纸;

4.3.5办妥上述手续后,在工人进场前,由管理处对工人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及其它注意事项的统一培训,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对培训结果进行签字,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4.4装饰装修相关费用缴纳

4.4.1为了保障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保证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管理服务费;

4.4.2费用项目(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管理处制定,并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拓展经营部批准后生效):

4.4.2.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4.4.2.2《装饰装修施工证正证》、《装饰装修施工证副证》工本费;

4.4.2.3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正规装修公司)缴纳,待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检查半年后,且未给业主、毗邻、公共部位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时,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

4.4.2.4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公司交纳;

4.4.2.5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缴纳;

4.4.2.6安装空调前应缴纳安装质量保证金,待安装完毕后即退还此保证金;

4.4.2.7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时,按相关条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未违反相关条款,上述费用在办理竣工手续时无息退还装修单位;

4.4.2.8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照;

4.4.2.9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4.5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4.5.1《装饰装修施工证》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涂改无效。施工单位将此证贴于入户门内,以备现场查验。

4.5.1.1出入证一人一证,必须本人佩戴,如出现人证不符、证户不符、证件过期或被涂改,管理处有权收缴,并向装修公司收取违约金。

4.5.1.2进出小区大门,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不予进入。

4.5.1.3施工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

4.5.1.4装修竣工后,办理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5.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为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应责成其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施工;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岗护卫亮证,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管理人员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4.5.3运输装饰材料进入小区时,严禁任何影响小区统一管理的材料进入小区;

4.5.4严禁将《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将予以没收;

4.5.5《装饰装修施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临时出入证》

遗失需重新补办;

4.5.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办理证件延期需交纳装修管理费;

4.5.7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入。若业主(住户)需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5.8装修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填写《违规处理通知单》,由装修负责

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管理处备案后,有权作强行停工处理;

4.5.9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装饰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6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4.6.1装修材料出场时装修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条》。

4.6.2工程主管负责根据装修进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并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督促业主/住户补办申请手续。工程主管及时将巡视内容详细记录在《装修巡视记录表》中。

4.6.3厨、卫装修中的改管、防水等工程及主体结构合理变动时工程主管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监督。

4.6.4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4.6.5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4.6.6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严禁在花园内搭设亭台楼阁,严禁在空中花园内修建超高超重的假山、水池、喷泉景观;

4.6.7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如有违规应立即恢复;

4.6.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如有违规应立即拆除;

4.6.9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0空调室外主机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空调机位上,内、外机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管内;

4.6.11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2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改变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3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打洞,凿槽埋管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