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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学校校舍安全应急措施

2024-07-31 阅读 5915

校舍是学校师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加强校舍安全应急措施工作,就是对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负责,为正常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供保障,特制定《学校校舍安全应急措施》如下:

1、教育全体师生树立校舍安全防范意识。班主任要对本班校舍随时进行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长或后勤校长及时处理,并教育学生不到有危险的校舍内或附近玩耍。

2、如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学生向老师报告、老师向校长报告)。学校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还及时作出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方案,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处理后,作好检查记录。

3、凡在特殊性气候或自然灾害时(久旱、久雨、冰雹、风暴、雷雨、地震、汛期、山洪、泥石流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总务处及时对校舍、围墙等一切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

4、一旦发生校舍安全事故,知情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学校行政人员报告,校长应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组织现场教职员工立即安全有序地疏散所有学生离开事故现场或危险区域。如有受伤害人员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治疗,并迅速通知受伤害人员的父母(监护人)亲属到达医院对其护理,尽量减小伤亡事故损失。

6、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引发事故的现场进行封存,对直接的肇事人进行监控,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派人进行采样调查,为办案提供原始依据。

7、校长组织有关人员作好事故后的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篇2: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校舍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

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

救助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

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

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二)处置措施

1、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抢救过程中,组成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

的效率,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3、加强组织纪律,各组成人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部,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

苦,不怕累的精神。

4、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组成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5、抢救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抢救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安

全事故的发生。

(三)其它事项

凡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