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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预案

2024-07-31 阅读 8325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也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它具有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有松树的“癌症”之称,在国内外均被列为重要的植物检疫对象。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林区的松林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持续控制,防控结合的原则。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调查,加强检疫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局。

2、坚持林业局统一领导,实行划定责任区监测管理的原则。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各林场划定责任区管理,各林场对本辖区的监测预警工作负总责。

3、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快速的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除治”的要求,一旦出现松材线虫病病害,快速反应,及时准确的处理。

4、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项目负责制,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病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机构与职能

(一)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

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由局长谢明东任总指挥,副局长钟育飞任副总指挥。由森检站、林政科、天保办、计资科、人事科、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防控指挥部。

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职责:根据病害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我局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明确各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部署和检查本预案执行情况,统一指挥全局的防控工作。

(二)松材线虫病防治办公室

林业局森检站是全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以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基础,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办公室,由检疫站站长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承办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2、负责各基层单位之间的联络与沟通,交流有关信息。

3、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队伍的组建

1、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组织防控专家组,其成员由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政科、天保办的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的任务是开展防治技术科研工作,并为监测普查、害虫除治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

2、各林场负责组织监测普查队伍。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普查技术指导,带领普查队伍开展日常的普查工作。

3、各林场负责组织专门的防治队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专业队伍的培训,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三、检疫及审批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全局松材线虫病的检疫及审批工作。一是做好监管调查和检疫登记工作,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资料。二是加强林区重点部位的检疫监管工作,检疫人员要深入到林区主要交通要道、木材加工企业等开展检疫执法,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场地、仓库等都要严格检疫,确保疫情不扩散。三是重视开展复检工作,从外面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前必须向我局森林植物检疫部门申报并接受复检,严格控制松木及其制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吊罗林区。

第三章预警、预防和疫情报告

一、局森检站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预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密切监测松材线虫病疫情。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工作。

林业局统一部署,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检查工作。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划定疫情监测责任区,设立常年监测点,由护林人员负责其责任区范围内的疫情监测,将疫情监测任务落实到人员、山头地块。坚持定期巡查、每月上报监测情况。发现松树枯死,要及时取样分离镜检,查明死亡原因。

如疑为松材线虫病危害的,迅速报送局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凡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开展除治工作。对于调查监测或者防治不及时,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本预案由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确保在发生该病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养禽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乡养禽业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乡直各有关站所及各村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当该病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扑杀政策,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疫情的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待。

1、在鸡群中分离到h

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

2、未经免疫的鸡、种蛋和出口禽出现h

5、h7亚型禽流感血学或病学阳性。

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

4、发生可疑疫情时,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诊断确认的。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一)指挥系统:乡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高致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二)职能部门

1、疫情处理组:①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②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③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④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⑤组织对疫区、受威胁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⑥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⑦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⑧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⑨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⑩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3、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发管理。

4、协调组:配合畜牧部门作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5、防保站: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6、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予以配合,保证疫区内通信畅通。

三、应急措施乡直有关部门协同各村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禽群实行临时隔措施,限制同场(户)禽只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同时应采集病料,送上级防疫部门确诊。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乡兽医站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立即调集疫情处理应急队;提出相应措施建议,立即将疫情迅速上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禽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由乡政府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单位要做好疫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一)政策保障全乡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管理。(二)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以储备物资。

(三)技术保障兽医科技人员必须按技术要求采集病料专人送检。(四)人员保障

1、省、市、县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提供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应急队。

五、其它事项(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解除紧急措施状态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人民政府

*年十一月十一日

篇3:某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切实做好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燕山山区,总的地势北山区高、中间桑干河河谷平地低。人类经济活动和自然地质地形地貌为地质灾害发生创造了条件,境内地质灾害类型较全,包括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我县目前威胁居民区、矿山、交通要道及重要经济建设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53处,其中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35处、崩塌3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4处、险坝6处。有10个乡镇39个行政庄(1334户、5381人,5395间房)和10公里公路、5处矿山、2处采石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威胁财产272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

二、防范区(点)的确定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成果,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点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影响因素与自然影响因素,地质灾害性质及威胁程度等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做为地质灾害的防范区(点)。对地质灾害防范区(点),根据其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威胁对象、威胁范围等,确定了监测预防责任人、预警信号以及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制定了一般的治理措施。

三、隐患区(点)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之一是降雨,在遇到大雨、暴雨、较长时间持续降雨时,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另外主要诱发因素之一是人为工程活动,在煤矿区采煤诱发地面塌陷,采石场易诱发崩塌,公路边坡开挖诱发公路边坡滑坡,居民临近坡脚建房开挖坡脚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为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认真落实防灾预案,切实保护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防灾减灾安全讯速的目的。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人民政府做好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大型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

1、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灾情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专家组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调查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县交通局:做好全县交通道路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3、县水务局:做好水库、险坝及其它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和督促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保障灾区供水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4、县住建局:做好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抢修因灾受损的公用设施,尽快恢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5、县安监局:做好全县矿山尾矿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县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8、县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9、县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10、网通公司*分公司:保证各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人员和设施安全。

11、县供电公司:组织灾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县政设施、军事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12、铁路部门:做好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实施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线的畅通;在危险期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铁路运输状况。

13、武警*中队;参与地质灾害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并按会商要求部署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14、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发灾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及领导,组织群众搞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全县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各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测和监视,确保信息畅通。

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以保证各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