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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团员策划书

2024-07-31 阅读 4181

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发展新团员

二、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扩大路桥工程学院共青团队伍,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举办单位

路桥工程学院团总支组织部

四、活动时间

*年12月8日

五、活动地点

路桥楼c408

六、活动对象

路桥工程学院全体非团员

七、活动内容

1、新团员写入团申请书。

2、召开宣誓大会,奏团歌迎团旗,主持人开场发言。

3、到场的老师、团总支副书记就此活动发表重要讲话。

4、宣誓代表、新团员代表、学生代表上台讲话。

5、活动结束,安排工作人员做会场清理工作。

八、前期准备

1、拟定策划书和通知。

2、召开组织委员例会,告知此次活动,并让组织委员通知有意入团的非团员写入团申请书。

3、召开组织部部门例会,选定主持人、宣誓代表、新团员代表、出旗人员,并分配其他成员任务。

4、邀请老师参加本次活动,并通知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门部长参加本次活动,并制作海报宣传。

5、确定各支部非团员的人数、姓名等,及入团申请书。

6、准备好团旗、横幅、会场的凳子、桌子和饮料等。

九、活动流程

1、召开组织委员例会,通知此次活动。

2、各支部组织委员通知本班同学,并让愿意入团的同学写书面申请书。

3、召开部门例会,告知此次活动具体流程,并分配成员相应工作。

4、布置会场。

5、新团员有秩序入座,并请各位来宾就坐。

6、主持人拉开此次活动序幕,介绍到场嘉宾。

7、会场全体起立,奏团歌,迎团旗。

8、出席嘉宾讲话。

9、请部门学生代表上台介绍团史、团旗、团歌、团员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10、宣誓代表上台带领新团员面对团旗宣誓。

11、新团员代表上台发言。

12、由主持人就此次活动做总结,并宣布活动结束,欢送嘉宾离场,人员有秩序的退场,工作人员清理会场。

十、活动要求

1、部门人员必须穿迷彩服,并带好工作牌。

2、主持人需穿着庄重,新团员及工作人注意穿着(不能穿拖鞋、奇装异服等)。

3、学生代表、宣誓代表、新团员代表要求穿迷彩服。

4、主持人必须了解活动全过程。

5、各支部新团员不能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否则取消入团资格。

6、保持会场纪律,不许讲话、手机必须调为振动或关机。

7、新团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8、有秩序的进退场。

9、各支部的组织委员也要到场。

十一、人员安排

项目主持人拍照新团员代表团员代表宣誓代表

负责人严诗文徐旺杨阳熊有涛陈翔宇

项目出旗人员收申请书通讯员

负责人胡杨杨、张浩、朱亚雄、宋震刘思宇、杨阳、周艳凤徐旺、朱亚雄

十二、注意事项

1、按时还送桌椅。

2、保持会场纪律,不许交头接耳、手机必须调为振动或关机。

3、保持会场的卫生。

4、工作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态度要好。

十三、经费预算

物品数量单价总价(元)

横幅1条6元/米48

打印费36份0.1元/份3.6

透明胶1个6.5元/个6.5

请柬3张2.5元/张7.5

总计(元)65.6

篇2: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组织担负着协助党组织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重任。为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培养团员骨干,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体现共青团助手和后备军性质,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根据《章程》、《团章》及《湖北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在推优工作中,各级党团组织要统一思想,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推荐选拔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保证青年党员的质量。

第二章推荐对象

第三条凡年满18周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及年度考核属“优秀”类的团员,都属于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和平演变;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时事政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思想上、行动上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目的,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且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绩突出。

(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且富有开拓精神,服从分配,听从调遣。

(四)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谦虚谨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正确处理个人、他人和组织之间的关系,具有自我牺牲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六)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注意公共道德。

(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八)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积极分子的模范作用,各方面表现良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前茅,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第三章推优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团组织推优工作分别在各级党组织直接领导下进行,由院团委具体负责推优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级组织都要对党组织负责,具有相应的建议和推荐权。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评优”工作(指团组织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质量。

第六条年龄在18至28周岁的青年(含教工)要先入团参加团的生活一年以上,再志愿申请入党。党组织讨论审批优秀对象入党,除正常的入党手续严格把关外,还必须具有,《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和团组织的考核鉴定意见,否则各党支部(总支)不予讨论,上级党组织不予审批。

第四章推优工作程序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与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优工作在充分考虑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生活情况、工作成绩后,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团支部向团总支(分院团委)推荐。每学期初,各团支部在上级党团组织指导下,根据推荐对象条件从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推荐对象候选名单,广泛征求团内外群众(含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意见后,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然后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出推荐对象。团支部负责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团总支(分院团委)和院团委。

(二)团总支(分院团委)向党总支(支部)推荐。团总支(分院团委)对推荐对象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广泛调查、考核、鉴定意见后,报党总支(支部)和院团委。团委如有不同意见,立即向党总支(支部)反映,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听取团委意见。

(三)团委向党总支(支部)推荐。团委对所直接管辖的团员青年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考核、听取团员所在单位的党团组织的意见后,确定出推荐对象,并负责向对象所在团支部、团支总(分院团委)、党总支(支部)通报情况,由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两份),团支部签署意见,由团委审核后,一份送党总支(支部),一份团委存档。

(四)制定发展计划。各党总支(支部)根据组织发展精神和对象的条件,参与团组织的意见,制定出本支部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于当年年底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下年度的发展党员计划。

第五章对推荐对象的教育培养

第八条各团支部要抓好马列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马列著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著作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章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关材料,通过自学、讨论等各种形式来提高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推荐对象每学期要写出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心得体会1—2篇,解决1—2个实际问题,每季度向党总支(支部)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学生干部每学期至少向团支部、班委会和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各党总支(支部)要指定专人培养推荐对象,及时引导其进步,并有意识地给推荐对象适当安排一些社会工作,在活动中加强培养和考察。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其早日成熟。

推荐对象必须经过团校和党校(包括各种政治理论学习班)培训并结业后,才可作为发展对象。作为推荐对象满半年后才能发展入党。

第六章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第九条建立健全下列制度:

(一)党委要把推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优工作。党总支(支部)应把推优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每学期初团委统一布置推优的具体工作,并组织有关团干部学习推优工作细则。

(三)团支部、总支、团委建立《推荐工作记录本》、记载支委会讨论内容、团员大会的决议、群众意见、推荐对象的学习交流发言、综合考察情况等,使推优工作有档可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建立推行工作汇报制度。各团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党总支(支部)和团总支(分院团委)、团总支(分院团委)向上级党组织和院团委汇报推荐工作的进展情况,一学期至少一次。

(五)推荐对象在校期间没有发展入党,其材料由党总支(支部)负责整理,并通过学生工作处装入学生档案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

第七章推优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团委采取抽查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推优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推荐工作座谈会,推优工作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依据之一,并与评选先进党支部挂钩。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二ooo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党委组织部和院团委。

篇3:团员发展制度(范本)

1、团员发展的方针

“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闭的大门”,这是共青团团员发展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明确地提出了团员发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即以积极的态度,采取有力的措施,把更多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内来,努力壮大团员队伍。我们必须遵循这一方针。

贯彻团员发展方针,必须正确地看待当代青年,必须正确理解共青团的职能,掌握好入团标准,有领导、有重点、有比例地进行团员发展工作。既不能四平八稳,保守不前,也不要急于求成,盲目冒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2、团员发展的原则

团员发展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又是团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团十二大确定的团员发展的方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的团员发展原则,搞好团前教育、建立青年积极分子队伍,把好团员队伍质量的入口关。未列入发展计划,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发展入团。要在中学推广建立“中学生团校”、“少年团校”等经验,按有关规定发展团员。

3、入团的基本条件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须具备的条件。青年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工作对象是青年,他的教育内容和活动方式都要体现青年的特点。因此根据团章规定,只有在十四周岁到二十八周岁这个年龄段内的人才有条件加入团组织。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承认团的章程。团章是团的法规,是指导团的生活和工作的准则,所以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都必须首先承认团章。承认团章的含义主要是:(1)承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领导者,忠实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地未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2)承认马列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3)承认民主集中制是团的组织原则并愿意按照这个原则参加团内的生活和活动。(4)承认团章规定的有关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并能严格地履行。

申请入团的青年,除承认团章外,还必须自愿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具体地说,就是要参加到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团支部力去,过组织生活,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这样做也便于团的组织能够经常地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培养团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共青团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性。假若团员不参加团的一个组织,象出入俱乐部那样想来就来,想去就去,那就使团员与一般青年没有了区别,使团的组织也会变得涣散无力,这是共青团的性质所不允许的。

申请入团的青年还必须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团的决议是根据党的方针和政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而对团的一些重要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在形成决议的讨论中大家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决议形成后,每个团员都要严格地执行团的决议。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团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只有这样,才不会由于意见分歧而影响团的统一,削弱团的战斗力。团员不仅要严格地执行团的决议,还必须按期交纳团费。交纳团费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一种形式,也是团员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通过交纳团费,可以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团员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可以密切团员与团组织在思想感情上的联系。

4、发展团员的标准

发展团员是基层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支部的一项具体工作,必须正确掌握标准。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这就决定了共青团既靠近于党,又区别于党的特点。在组织发展的标准上,要正确掌握入团条件,既要照顾团的先进性,又要考虑到团的群众性,不能偏于一方面。有的基层团组织片面强调团员质量,随意提高入团标准,高“土政策”、“附加条件”,使入团比入党还要难;有的地方甚至长期关门,把要求进步的青年统统拒于团的大门之外。与此相反,也有一些地方拉夫凑数、搞突击发展。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没有正确地掌握入团标准。正确掌握团员标准的十分重要的一条,是要对申请入团的青年作全面、历史地分析,把政治表现与工作表现统一起来考察,不要求全责备。特别是对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青年,只要本人对所犯错误有了比较深刻地认识,而且在实际行动中认真加以改正,符合团员的标准,就应及时把他们吸收入团。

对申请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察:

(1)思想进步。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四化建设。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团的纪律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4)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青年一道进步。

5、发展团员的基本程序

发展团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以下程序是必须遵守的:

(1)确定积极分子。确定积极分子是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所谓积极分子,就是青年中主动靠近团组织,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着骨干作用的一批人,他们是团员发展的重点对象。积极分子的确定是建立在团组织与青年的广泛联系基础之上的,是根据青年的实际表现和申请作出的,并要由团支部或团小组讨论评议,每个团支部都应掌握这样一批积极分子,建立积极分子名册,以便于对要求进步的青年进行有目标、有重点的培养,使团员发展工作得到保证。

(2)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是保证新团员质量的中心环节,是团的组织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接受一个青年入团,不只是一个履行组织手续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一个培养教育的过程,使每个要求入团的青年都能够从思想上达到入团标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定专人和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使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是积极组织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教育和锻炼。

三是吸收青年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团的活动,以提高他们对团的认识,也便于加强团组织对他们的了解和考察。

四是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加强他们的思想修养以及工作能力的培养。

五是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的章程,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明确入团目的和努力方向。对积极分子在思想、工作、学习上的成绩和缺点,团组织应即使给予鼓励或批评,并不断对他们提出新的要。

(3)接受积极分子为新团员。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培养人应主动向支部介绍情况,建议团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团支部要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做好接受新团员的工作。

6、发展团员履行的手续

发展团员须履行如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名团章。

(3)申请人必须认真地、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书向填写自己的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程序是:本人宣读入团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接受新团员的决议必须经到会团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会后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表决。支部大会的决议需报上级团委批准。

(5)团的基层委员会(或被授权的团总支)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要及时审批。审批团员,必须召开团委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行。

(6)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委批准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或在支部团员大会宣布。要及时将新团员编入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开始交纳团费。、

(7)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仪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仪式的一般程序是:主持人宣布宣誓人名单,讲明宣誓意义和对新团员提出希望;团干部带领宣誓,领誓人和宣誓人面对团旗举起右手,领誓人念一句誓词,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应依次报自己的名字;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新老团员讲话。

入团宣誓仪式应吸收团的积极分子参加。是他们受到生动的教育,明确努力方向,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7、入团宣誓誓词

入团宣誓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8、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是青年向团组织陈述入团要求和愿望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报告应由自己写。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自己的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及他们的政治面貌。

9、入团志愿书

《入团志愿书》是由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展团员专用的重要表格。支委会对入团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后,如果认为申请人已经具备了入团条件,就可以个别地发给《入团志愿书》。发《入团志愿书》是支委会的例行工作,不需要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果申请人不会写字,支部可指定一名团员或由本人找其他团员按照申请人口述代为填写。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

“籍贯”,指父亲的籍贯,即家庭久居的地方。

“文化程度”,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文化水平和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

“职业”,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如工人、农民、教师等。

“所在单位”,指本人现在的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名称。

“本人简历”,填写时间从上小学开始,没上小学的,可从7周岁开始。

“入团志愿”栏主要填写本人对团的认识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入团介绍人意见”栏,由介绍人认真地如实填写被介绍人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工作等方面的优缺点。

“支部大会决议”栏,由团支部填写,主要结合支部大会对申请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等意见;写明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如有的团员不同意,还要简明地写上不同意者的人数和意见。

“上级团委审批意见”,由上级团委写明审批意见和审批时间,并加盖团委公章。

《入团志愿书》由上级团委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10、特殊情况下的团员发展

第一、临时团支部的团员发展工作

临时团支部是特殊情况下团的基层组织的一种组建形式。有的是为了完成某一项任务而建立的;有的是为了便于外出团员能够经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而建立的;也有的是建立正式团支部的条件尚不成熟,作为临时过渡而组建的。临时团支部作为团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负有对团员进行管理和教育,督促团员自觉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的职责。但是,由于临时团支部与一般团支部相比,有组建时间短和人员不稳定的特点,因此,其团员发展工作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临时团支部的建立必须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从各地方聚集到一起的团员要组建临时团支部,须同当地的团组织联系,得到所在地的基层团委的批准。

(2)临时团支部的发展对象,一般要由支部培养、考察半年以上才能发展。但对个别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或在一些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青年,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3)临时团支部在发展团员时,要严格履行团员发展的程序和手续,做到程序完备,手续健全

(4)临时团支部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决议通过后,要及时承包批准其临时支部成立的基层团委批准

(5)临时团支部隶属于批准其成立的团的基层委员会,并在其指导下进行工作

(6)临时团支部的撤消,要由批准其成立的基层团委掌握和决定。撤销时,应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鉴定,对已具备了团员标准的青年积极分子,可向其原单位的团支部提出发展该同志入团的建议。

第二、援外青年中的团员发展工作。

在援外青年中发展团员,是团组织做好援外青年的政治思想工作,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核心作用的一个方面。具体要求是:

(1)因公出国的青年,在国外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如果本人提出入团申请,而且具备了入团条件,应由所在单位的我党、团组织及时吸收入团。(2)援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单位,凡有团员三人以上的,应按照团章规定,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和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团的发展工作和其它工作。(3)在暂无条件建立团总支或基层团委的地方,发展团员可由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委批准。(4)在没有团员的单位,可先由党组织按照团员条件,发展几名团员,然后建立团支部,开展团的工作。(5)团员工作期满回锅,团的组织关系可由所在单位的团委(或党委)之间转至团员在国内原所在单位的团组织(未建立团委或党委的,由使馆党委帮助传递)。

11、“特殊”青年的入团

所谓“特殊”青年的入团,一般指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个体劳动的青年入团。

从事个体劳动的青年,是我国青年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团组织应当关心这部分青年,于国营、集体单位的青年一视同仁。个体劳动青年户口所在地的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关心个体青年的成长,照顾他们的职业特点,吸收他们参加团的活动。对他们当中思想进步、表现积极,具备了入团条件的青年,应按照团章规定及时吸收入团。

(2)合同工、临时工青年入团。

做合同工、临时工的青年同样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对象。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和就业方式的改革,做合同工、临时工的青年将不断增多。对这部分青年的政治进步、劳动、学习和文化生活,团组织应切实地给予帮助。对那些通过正当手续,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青年,经过考察符合团员标准的,所在单位的团组织应即接收他们入团。

(3)团员自行脱团后重新入团。

团员自行脱团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是极其错误的。自行脱团的团员,如果觉悟有了提高,重新要求入团的话,团组织应该接受其入团申请,但对其所犯错误要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段时间考察,确实具备了团员条件,可以重新接收其未团员。手续和一般青年入团相同。

(4)被开除团籍的青年的入团。

对犯了错误被开除团籍的青年,团组织不应歧视他们,而应更好地团结教育他们,帮助他们接受教训,改正错误,努力向上。被开除团籍的青年,只要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实际行动中改正了错误,确实具备了入团条件,团组织可以再接收其入团。

(5)有宗教信仰青年的入团。

共青团是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共青团员应该具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宗教是一种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的社会意思形态,有神论和无神论是两种不同的宇宙观。因此,共青团不能接收宗教信仰的青年,应当进行无神论教育,启发他们的思想觉悟,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事物的能力,对于过去曾信仰宗教,现在却已放弃了宗教信仰的青年,在入团问题上,应与其他青年同样对待。对于少数民族青年的特殊生活习惯,不应与宗教信仰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