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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4-08-01 阅读 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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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新一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就餐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年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师生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为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流程监管到位,同时研究制定与制度相配套的各项考核、奖惩细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判,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加大齐抓共管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落实中小学食堂监管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内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围绕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等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增加巡回监督检查频次,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采取财政补助、项目扶持、社会捐助多种途径,加大资金投入,在为薄弱学校食堂添置必要的消毒、防尘、防蝇和防腐等设施的同时,稳步推进农村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工程,着力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减少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3、工作保障

一是严明工作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分别成立食品卫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突出抓好食堂就餐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教育、管理、保障作用。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师生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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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食品安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突出重点,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通过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镇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三、基本内容

1、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选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区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宣传我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宣传我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食品安全整顿”等取得的成效,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区食品企业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3、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主要措施

1、运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通过收看电化教育碟片,丰富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在企业、学校、集市、农村、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重大节庆期间宣传教育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等特定宣传日和重大节庆期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同时,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融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4、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重视搞好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能力。

5、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商的教育培训机制,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具体工作,对所辖各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轮训,使负责人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公益性社会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从坚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镇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联,主动通报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暴光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重大案件按照统一要求报道,杜绝虚假新闻,防止舆论误导。镇食安办要主动搞好综合协调,加强与有关各方的联系和沟通,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3、狠抓工作落实。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宣传教育计划,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指导。镇食安办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积极开展活动,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做到宣传培训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镇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篇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本文目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年10月5日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1.4事故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机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指挥部设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2.3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2.5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1)事故调查组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2)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4)检测评估组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5)维护稳定组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6)新闻宣传组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7)专家组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应急保障3.1信息保障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3.2医疗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3.3人员及技术保障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3.4物资与经费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3.5社会动员保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3.6宣教培训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4.1监测预警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4.2事故报告4.2.1事故信息来源(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4.2.2报告主体和时限(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4.2.3报告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4.3事故评估4.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4.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