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学院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周期
上月9日—本月8日
二、考勤时间
教学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行政口(学工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30—6:00。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说明
教学口:教务处(各系部、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 行政口:院办(党办)、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
1、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2、严格值班制度
教学口及行政口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按学院值班制度如实记录考勤。
四、考勤流程
1、各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并按天如实记录考勤情况。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3、各部门月考勤表须于每月9号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若延期未交造成考勤混乱,由该部门负责。
4、备注栏中应标明出勤天数,例:出勤26天应标明为:√(26)。
5、考勤表必须由出勤教职工本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
6、考勤表提交人事处前,各部门需要向教职工 反馈、核实,签字确定无误后,在本部门公示后再提交,否则出现问题由该部门负责。
7、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将考勤汇总,于每月9日中午将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
8、每月考勤表后面应附请假条等书面证明。
五、缺勤界定
1、迟到:上班后10分钟内到岗不作为迟到,行政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教学口依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2、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不上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请假规定
(一)假别和假期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付。如遇休息日加班,除三八妇女节不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具体其它假期依学院发布之假期安排统一执行。
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7种,分别规定如下:
1、事假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天以半天计。
(3)事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全年不得超过26天,超过者学院可予以劝退。
(4)教职工请假需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教师并附调课单。
2、病假
教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依据县级以上医院挂号、诊断书、费用清单可以申请病假。
3、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4、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假期。
(2)、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5、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3天;其他亲属遇有丧事需要办理的,按事
假处理。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2次。
6、 生育假(产假)
女教职工在生育前后,停止工作,并享受90天产假,从休产前假算起,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30天。若遇难产或多胞胎,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15天(其他情况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公假
受学院指派参加学院外之重大社会活动、集会、训练等,与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的,以及享受经学院核定其他公假日时,视同公出。
(二) 相关规定
1、所有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后,呈有权限主管核准后递交考勤管理部门,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休假。
3、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请有权限主管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7天,学院将按劝退处理,连续旷工10天,或年累计旷工30天,学院将予以除名。
5、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无诊断书者按事假处理。
6、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7、申请产假须随附[预产期证明]。
以上材料,由主管予以查证。
教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有特别要求者,另行提报,经分管院领
导确认后执行。
(三) 请假核准权限
院长、副院长由董事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长审批。
一般教职工7天以上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5天以下分管副
院长审批,3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手续一经核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从
重处理。
(四) 考勤扣款
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 请假工资扣款标准以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为基数计算。
2、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算,事假每日
以日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加各种津贴,下同)乘以请假天数扣款。
3、 病假三天以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以及医生开具证
明的,每天按半天计发工资。月累计超过三天或年累计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学院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学院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
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 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扣10元。
5、 旷工按日工资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6、 各项扣款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学院批准的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为带薪假期,不扣款。
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
考勤流程中注意事项及相关处理意见
1、各部门注意事项:
1)各部门在本部门内公示本部门教职工考勤记录和考核结果,教学口则还要公示课时情况,并要求部门教职工签名确认。
2)教学口课时及考勤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教务处;行政口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人事处,学工口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处。
3)要求:A 及时性:
各部门每月9日下午下班前(公示后),教学口向教务处提交,行政口向人事处提交,学工口向学工处提交,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教务处、学工处审查后将汇总结果于1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1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30元/6小时
B 准确性:要求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2、教务处对教学口提交的考勤明细进行审查并将汇总结果提交给人事处。
要求:A及时性:对教学口提交的考勤明细必须及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在9日下班前反馈给各部门,并在10日下班前将审查结
果和教学事故情况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2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60元/6小时
B准确性:依据不定时抽查结果对教学口考勤情况进行审查,要求考勤记录、课时情况、考核结果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3、学工处对学工口提交的明细进行审查并将汇总结果提交给人事处。
要求:A及时性:对学工口提交的考勤明细必须及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在9日下班前反馈给各部门,并在10日下班前将审查结果及考核情况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2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60元/6小时
B准确性:依据不定时抽查结果对学工口考勤情况进行审查,要求考勤记录、考核结果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4、人事处根据学院有关工资制度、考核结果、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工资计算,制作工资电子表,并进行分析,申请相关款项。 要求:A及时性:在每月12日下午下班前向分管院长提交学院当月教职工工资明细表、薪资汇总等各项表格,并申请有关款项。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推迟,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50元/6小时
B准确性:假如出现教职工工资计算错误,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5、分管院长在接到人事处上报的工资明细表,应及时做出批示。假如拖延工资发放时间,则按学院每拖延一天支付教职工工资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6、财务处接到人事处提交的请款单及明细表后,应及时进行工资转帐、现金工资的发放。每拖延6小时具体责任人给予20元的罚款,第一责任人处以60元的罚款。
篇2:县科技局党员学习考勤制度
县科技局党员学习考勤制度
1、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实行考勤制度,由局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
2、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3、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及时请假。局级领导请假要经局长批准,并告知活动办公室。职工请假半天,由各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含1天),报局长批准,并告知活动办公室。
4、建立补课制度。因故未能参加活动的有关人员,要自觉参加补课活动,并保证补课效果。
5、建立考勤通报制度。每阶段结束后,将全体党员出勤、请假情况张榜公布。
6、考勤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县科技局党员日常学习要求
1、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工作会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工作会议、县两代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科技相关法律法规。
2、参加学习范围:局机关党支部的.全体党员。
3、学习时间进度:总体上是按照全县的进度要求进行。
4、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学习时要记好笔记,要定期写出心得体会。
5、笔记要求:字迹工整,书写认真,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6、心得体会要求:要认真对待,结合岗位特点、本人实际,写出本人的真实感受、体会。不得少于2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局活动办公室通过检查,将支部活动计划、考勤、记录和个人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分项进行量化测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比的重要依据。
篇3:某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并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要注意如下要点:
1.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