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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制度范例

2024-08-01 阅读 178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篇2: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一切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厉行节约,实行专人审核、“一支笔”审签制度。

二、日常开支及行政事业办公经费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签,信访专项资金、超计划开支及3000元(含)以上大额费用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因公出差,事前必需经局长审批后才能报销差旅费。

四、报销费用的,经办人必须按规定实事求是逐项填报、签字,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按规定经有关领导审签后,交报帐会计统一核报。

五、各种公务接待必需附有来函或电话记录单,按业务对口原则进行接待。

六、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严禁公款私存。在审核各种票据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情况作退回处理。

七、所有物品(服务)按集中采购规定进行统一集中采购。

八、个人公务支出严格按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结算。

九、报销范围及标准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加班夜餐补助、工作人员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报销一律按照省、市、县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和标准报销。

篇3:财务公司进一步深化制度执行工作

为强化制度的执行效果,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形成严格的按规章制度办事。财务公司要求各部门梳理出本部门相关制度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中相关问责条款,对问责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加大问责权重。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体现制度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一是深化对制度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在制度执行中,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公司把落实制度规定与思想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增强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学习,使干部职工明确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哪些不该为、违反有哪些后果,自觉做到知制度、守制度。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是推动制度执行的有效保障。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制度体系中相关问责条款,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各部门梳理出本部门相关制度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由风控部汇总各部门梳理出来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提交会议讨论;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对问责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公司审议通过后,形成制度发文,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监督和问责。把制度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来落实,加强督导,提高约束性。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问责的问责、问责问到底,从而推动有关制度贯彻落实,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

公司结合金融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力、审查不严、对员工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提出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