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1、公司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公司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公司乱收费的。
4、公司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二、学员投诉的方式以面谈、信件、电话为准,需留下真实的姓名和回访地址或电话,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投诉对象、投诉的内容。
三、学校工作人员在接到学员的投诉后,必须马上登记在册,不得不做记录和隐瞒不报,也不得恐吓学员,不得将消息透露给被投诉对象,并立即派人进行调查。
四、如果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规定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公司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公司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处罚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4、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5、其他问题,由领导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
六、公司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篇2:学院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职业学院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管理,及时有效处置食堂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校园醒目位置及食堂餐厅设立质量安全卫生监督举报电话、院长信箱、举报信箱等,便于接受全校师生的投诉。
二、接到投诉后,学校膳食管理中心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汇报,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否则将严格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三、根据投诉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办法,及时进行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
四、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甲乙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书》,对责任单位(个人)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学院橱窗张贴公示。
五、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投诉的,学校膳食管理中心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封存问题食品中,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和公安等部门汇报。
2.立即将疑似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确认后交予食品药品监督局处理。
4.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篇3:汽修厂用户投诉受理制度
汽车维修厂用户投诉受理制度
1、用户投诉受理工作由厂(公司)分管经营领导负责,必要时指定专人承办。
2、受理人员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听取,详细记录,明确答复期限。
3、对客户的投诉内容,按下列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答复:
(1)、对员工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2)、对维修质量的投诉,由总检验员负责调查;
(3)、对收费价格的投诉,由分管经营的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要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对重点客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主动了解出厂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6、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向客户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