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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习奖励惩罚制度

2024-08-01 阅读 6102

奖励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问题,准确回答问题,由任课老师给以适当的奖励;

2、作业认真,书写工整规范,正确率高,由任课老师给以适当的奖励;

3、早自习读书声音洪亮,朗朗上口,小组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奖小组1分;

4、背书、听写以篇数为单位,论难易度,给以2-5的奖励;

5、单元考试成绩,由各任课老师定标准,给以奖励;

6、月考成绩,总成绩进线的,每人奖3分,年级前三名,每人奖20分,年级前10名,每人奖18分,年级前20名,每人奖16分,年级前30名,每人奖14分,年级前40名,每人奖12分,年级前50名,每人奖10分,年级前60名,每人奖8分,年级前70名,每人奖6分,年级前80名,每人奖4分,年级前90名,每人奖2分;年级前180名,每人奖1分;进步幅度超过5个或5个以上名次的,每周奖3分(以上奖励不累计算,每周都奖)。

7、月考成绩超过竞争对手的,每周奖1分,与前面的奖励累计计算。

8、每周评比积极参与合作学习的优秀小徒弟5名,受奖励的小徒弟每人奖2分;

9、不论课内或课外,积极向老师请教,努力与老师一起探讨的,一人一次奖2分。

惩罚

1、上课不认真听讲,做与课堂无关的事,被他人检举或老师批评,一人一次扣2分;

2、不按时完成作业,作业不认真,书写不规范,不按要求答题,被老师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抄别人作业的,发现一次扣1分;

3、早自习读书声音不大或根本不读书的,受到任课老师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

4、每周评比出不积极参与合作学习的5名同学,包括小组长和小老师,被评出的同学,要求写出400字以上的,在全班说明原因,扣2分;

5、小组长,小老师不认真辅导小徒弟的,被检举的一次扣1分;

篇2:军休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军休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军休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根据《常州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五年纲要》精神,按照《常州市民政局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制定《常州市军休四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局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的要求,健全机制,完善措施,逐步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化创建成效,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单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工作要求

在建设学习型单位过程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并在单位内部开展争创学习型办公室、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评选学习型先进办公室和先进个人。把学习责任作为干部培养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学习型单位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学习小组、学习教员、学习个人,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单位内营造一种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良好氛围,掀起创建学习型单位的学习热潮,确保建设学习型单位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

三、考核目标

1、搞好各层次单位职工的成人学历专业证书教育,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学历学习,提高学历层次。2005年前,单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60%,本科以上学历例达30%。完成目标的职工奖励学习用品或外出参观学习,金额大专500元、本科1000元。

2、开展新“三学”活动和推广普通话。在全单位开展学习计算机信息知识、学外语、学科技知识等“三学”活动,并广泛开展学讲普通话活动,做到在公共场合和会议发言使用普通话。2005年前,45岁以下干部要取得省颁发的外语初级以上水平证书,计算机中级以上水平合格证书。各类证书经同意凭证书报销,并给予奖励100元学习用品。

3、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职工守法的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完成目标的职工奖励购买法律科技书籍100元,未完成的职工不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以创建工作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为提高创建学习型单位的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建设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把建设学习型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负责年终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以创建工作为要求,统一认识,精心组织。

认真做好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系统、学习型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每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学习型单位的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制订个人学习目标,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年终对照个人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考核。

(三)以创建工作为重点,保证时间、人员、经费三落实。

坚持每年双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日”,每周一下午为单位职工学习时间。建立教育培训阵地,成立各类学习小组,加大学习经费的投入,凡符合要求的职工,给予培训学习经费保障。

(四)鼓励职工根据岗位需要完成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1、经单位创建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参加的学历教育,凭毕业证书给予经费保障;2、未经领导小组同意的职工参加其他学历教育,经费自理。

篇3:军休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军休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根据《常州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五年纲要》精神,按照《常州市民政局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制定《常州市军休四所创建学习型单位奖励、约束、保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局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的要求,健全机制,完善措施,逐步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化创建成效,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单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工作要求

在建设学习型单位过程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并在单位内部开展争创学习型办公室、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评选学习型先进办公室和先进个人。把学习责任作为干部培养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学习型单位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学习小组、学习教员、学习个人,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单位内营造一种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良好氛围,掀起创建学习型单位的学习热潮,确保建设学习型单位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

三、考核目标

1、搞好各层次单位职工的成人学历专业证书教育,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学历学习,提高学历层次。2005年前,单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60%,本科以上学历例达30%。完成目标的职工奖励学习用品或外出参观学习,金额大专500元、本科1000元。

2、开展新“三学”活动和推广普通话。在全单位开展学习计算机信息知识、学外语、学科技知识等“三学”活动,并广泛开展学讲普通话活动,做到在公共场合和会议发言使用普通话。2005年前,45岁以下干部要取得省颁发的外语初级以上水平证书,计算机中级以上水平合格证书。各类证书经同意凭证书报销,并给予奖励100元学习用品。

3、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职工守法的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完成目标的职工奖励购买法律科技书籍100元,未完成的职工不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以创建工作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为提高创建学习型单位的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建设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把建设学习型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负责年终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以创建工作为要求,统一认识,精心组织。

认真做好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系统、学习型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每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学习型单位的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制订个人学习目标,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年终对照个人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考核。

(三)以创建工作为重点,保证时间、人员、经费三落实。

坚持每年双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日”,每周一下午为单位职工学习时间。建立教育培训阵地,成立各类学习小组,加大学习经费的投入,凡符合要求的职工,给予培训学习经费保障。

(四)鼓励职工根据岗位需要完成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1、经单位创建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参加的学历教育,凭毕业证书给予经费保障;2、未经领导小组同意的职工参加其他学历教育,经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