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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部司机管理制度

2024-08-01 阅读 2731

1、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2、司机在入职时必须交一定的风险担保金或有当地人员担保,如果没有能力交风险担保金,必须扣押前两个月50%的工资作为交予公司的风险担保金。风险保证金在年底给予退还。

3、司机随车辆出入必须在行政部有关负责人处领取车辆放行单,并按规定填好车辆放行单,然后保安根据出车原因进行检查,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在门卫室或办公室待命,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5、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6、司机应熟知所驾使车辆的性能,对车辆应按月进行两次检查和一级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出现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

7、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指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再带回凭证单到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8、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9、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损耗,减少油耗。

10、出车要填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发当月工资。

11、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2、司机应每周两次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开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3、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14、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根据开机率和出车率来处罚和奖励,为此司机应每天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时间内不开机五次不补贴电话费。如果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5、司机如果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每次罚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除扣发60元外并给予辞退。

16、如果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对、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7、如果司机在出车期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②有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18、如果司机利用自己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扣发一个月工作给予辞退。

19、司机晚上必须服从加班,晚上10点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钟上班。

20、车辆加油必须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派专人和司机一起加油;严止私自加油。

21、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面办自己的私事或消极怠工,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如果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22、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年终给予奖励(3000)元。

篇2: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 相关职责

  第四条 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 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篇3:车辆(司机)管理岗位职责

1.0、总则与目的

????????????有效调配、使用公务车辆资源,规范车辆管理要求,在合理配置、科学调配、有效监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高效管理、成本受控、保障安全的目的。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0、术语和定义

???????3.1、公务车:是指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用于人员接送、货物运输的小型汽车、小型货车。

???????4.0、应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5.0、职责与权限

???????5.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分析等;

???????5.2、各部门:配合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

???????5.3、财务部: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和加油卡充值安排;

???????5.4、总经理:负责车辆申购、特殊用车及车辆事故处理的审批。

???????6.0、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车辆申购

???????6.1.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经营战略需要配置或增加车辆时,根据业务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1.2、车辆管理调整需要:当出现车辆出售、报废、转让等情况,造成车辆资源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后,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2、档案管理

???????6.2.1、车辆购入后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记录清楚车辆购买时间、车辆价值、车辆品牌、车辆类型、保险记录、随车证件、随车配件、维修工具等信息;

???????6.2.2、车辆保险资料、行驶证、加油卡、高速费用卡、年检记录等资料随车辆配置,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使用说明书、保修凭证、备用钥匙及购买发票等由财务部管理。

???????6.3、车辆管理

???????6.3.1、车辆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预算、费用分析管理,投保、续保、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等;

???????6.3.2、公司原则上不配岗位专用车辆,所有车辆均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配;需配置业务专用车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视情况合理安排。

???????6.3.3、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3.3.1、车辆停放

???????6.3.3.1.1、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禁止公车私用;

???????6.3.3.1.2、司机出车超过晚上24点的,或应早上业务需要在7点前出车的,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可将车开回住处。未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停在公司规定以外的地点,若因公务在外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场所;

???????6.3.3.1.3、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或危险的区域,司机下车时应检查是否关闭门窗和保险锁;如有违反造成公司财物损失或车辆丢失的,除保险理赔责任以外的所有损失由司机承担。

???????6.3.3.2、车辆维修管理

???????6.3.3.2.1、车辆维修必须在正规的“4S”店或指定的维修厂家修理,若因车辆损坏或车辆故障不即刻处理将影响行车安全需就近维修的,需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6.3.3.2.2、司机应受护公司车辆,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零部件,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及时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并拟写“车辆维修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6.3.3.2.3、车辆送到汽车维修厂家后,如维修项目或费用超出原计划项目或费用的,必须在维修前通报人力资源部经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6.3.3.2.4、维修过程中无法从外观确认需更抽换零部件的,司机应全程跟踪维修过程,并将拆换后的零部件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6.3.3.3、车辆油耗管理

???????6.3.3.3.1、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指定油站加油卡,若未经批准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所产生费用,不予以报销;

???????6.3.3.3.2、建立加油记录卡,完成加油后需如实填写加油日期、加油升数、费用、对应里程等信息;

???????6.3.3.3.3、每月25日前人力资源部统计当月车辆油费使用情况,根据油卡余额制定加油计划,填写《IC卡加油状况登记表》,呈报财务部给加油卡充值;

???????6.3.3.3.4、每张加油卡只能为指定车辆加油,禁止其他车辆使用。

???????6.4、车辆租赁

???????6.4.1、当公司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时,原则上安排搭乘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出行;若遇人员较多、时间较长、路途较远或接送客户等特殊情况时,可租赁外部车辆临时补充;

???????6.4.2、租赁车辆时,小型汽车(轿车、商务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发2-3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大型车辆(货车)由企划部负责开发2-5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将租赁价格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签订租赁协议;

???????6.4.3、租赁完成后,由用车部门责任人或对应的汽车租赁单位负责人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报销相关费用。

???????6.5、车辆使用流程

???????6.5.1、公务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相关单位需用车时应做到当班用车提前1小时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紧急程度调派;若长途用车(用车超出1天)需提前一天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6.5.2、车辆调派综合先后、人数、紧急程度有序调派,原则上路线一致或大部分一致的应拼车出行;

???????6.5.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先行出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写《用车申请单》;

???????6.5.4、非业务用车(或其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保卫部门需确认借用车辆是否得到许可,并如实登记出车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