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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汽车使用管理规定

2024-08-01 阅读 8463

为加强市残联机关(以下简称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汽车在公务活动中的作用,保证会领导及时、准确的参与社会公务活动,经会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对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原则

1、机关两台小车、一台面包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

2、机关小车保证现任会党组成员全面履行公务,促进会机关公务活动正常运转,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掌握。

3、会机关在职县级非领导用车按市委组织部[*]27号文件规定执行,离岗退养人员用车,按照市里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4、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得用车,特殊情况用车,城区内由办公室批准,长途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安排。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对现任会领导用车,办公室应充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确保会机关现任领导正常工作的开展。

2、对会机关非现任领导用车,一般情况下,用车人员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订,并说明用车的事由、去向、起止时间,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排使用。

3、节假日(合双休日)原则上不派车。现任领导用车,按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对非责任领导用车,市内经办公室批准安排,市外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办公室安排。

三、车辆补助费规定

1、司机凭汽车调度和《出车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手续,由办公室审核后报销出车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

2、司机领取出车补助费,由会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办理。

四、车辆管理

1、汽车实行入库管理。凡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一律停放车库内,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或在外停留,无权将小车擅自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保汽车安全。否则,由此发生事故均由司机承担。

2、未经办公室派遣或会领导同意而擅自出车,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及连带责任。

3、汽车实行选点维修。维修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维修。购买车辆配件,采取以旧换新办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购买。车辆维修和更新配件一次性开支超过500元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理事长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元以上的经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4、汽车用油实行计划管理、里程定量考核办法,分期购买,节约使用。每季度由办公室张榜公布里程考核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5、司机要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车辆,注重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或违规开车。

6、司机要服从调度,遵纪守法,禁止利用公车为个人谋私利。司机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应事先说明,方便调度协调。

7、司机应保持车容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随时出车,勤勤恳恳,任劳会怨,~完成每次出车任务。

五、其它

1、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汽车调度与管理工作,确保会领导用车需要,不得以权谋私。

2、过去有关汽车调度、使用与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规定从~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明

~年7月29日

篇2:汽车队合同管理办法

  汽车队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遵循合同管理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行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分公司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机制,以诚信受约,公平交易的商业道德为前提,积极规范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监管,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更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合同意识,特制定分公司汽车队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管理组织

  1、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分公司的主管领导张柯履行领导职责,随时监督和指导合同的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小组:

  组长:副经理**

  副组长:车队队长**、车队副队长**

  组员:**、**、**、**

  (一)、合同签订程序和审批制度

  1、合同签订程序中下列主要程序不能省:

  (1)、双方当事人要约承诺的程序,要约中确定具体内容,承诺了就要受意思约束。

  (2)、调查核实对方签约的资格,抵御风险能力。

  (3)、起草合同。起草合同原则上由分公司车队队长执笔。

  (4)、双方当事人议定草签。5万元以下可由副经理定稿,5万元以上必须交经理定稿。

  (5)、交主管领导审批。

  (6)、交合同管理员编号盖章。

  (7)、当事人负责将合作的对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印章、单位印章盖齐。

  (8)、交回合同管理员分送财务或有关部门。

  2、合同签订程序完毕后,必须坚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签的制度,否则,合同管理员不能编号盖章。

  (二)、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文本,使用保管制度。

  1、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文本,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搁放,合同专用章还必须在存档柜中入盒,采取双锁保管。

  2、合同文本原则上不能盖空白,由经办人带走。特殊情况如合作的当事人较远,签约时间紧迫时,必须征得分公司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方可盖章于空白合同文本。

  3、合同文本根据业务对象需要,给予数量,为防止丢失,原则上每一个合同不能超过5页。

  4、合同一经编号后,如有作废必须交回备查,够则不能重复请领。

  5、货代服务订单,除照本制度的1、2、4条管理外,使用过的订单存根页,必须在用完一本时,及时交回,及时交回分公司办公室存档。

  (三)、合同的变更解除处理制度

  1、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意见,并请示分公司主管领导后,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仍须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不允许双方协商私自变更或补充。

  2、所有合同的变更或补充,涉及价目和金额标的时,必须经分公司班子研究决定,按分公司班子研究的意见性意见,当事人双方才能协商,协商一致后形成文字材料审批履行。

  3、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和修改,必须按法律规定,依据充分之后提交分公司审理批准。

  (四)、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制度

  1、坚持实行拟签合同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的制度。

  2、特殊合同、大单位大合同由分公司领导牵头直接签订,不委托当事人办理。

  (五)合同的台帐登记和报表制度

  1、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建立台帐登记,健全和完善登记制度,为总结、分析、提高打下基础。

  2、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定,认真做好上级部门、总公司等要求的统计报表,做到报表数据不失误,报表按规定时间呈报不误期,报表送达单位不出错。

  3、妥善保存合同登记台帐和报表,使上下相连不缺欠。

  (六)、合同挡案管理制度

  1、合同档案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2、合同档案年底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3、调档案、查档案必须经分公司领导班子同意,禁止私人关系查档。

  4、货物代理服务订单比照本办法进行存档管理。

  5、合同正本分公司管理人员保管,因工作需要,业务经办人员只保存合同复本。

  (七)、合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做懂法,依法的内行,为分公司合同的顺利履行把好关。

  2、努力研究依法办事的规定和材料,宣传群众,宣传遵章守法、依法办事的人和事。

  3、理解合同中的违约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分公司减少或杜绝经济纠纷。

  4、及时发现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实际问题,找出隐患苗头。

  5、不违章违规使用合同公章和合同文本,妥善保管,杜绝事故。

  6、保守合同秘密。

  (八)、其他合同专项制度

  1、衔接分公司经营管理规章规定,不与分公司规定相违背,如有发现,及时修改。

  2、严格合同管理效益兼顾的制度,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力求为车队的经营创造有利条件,让车队不失时机的抓好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中的签约标准要求

  (一)、原则上一律签订书面合同,用口头形式的合同,仅限于分公司班子同意的,即时(当时)就能取消的经济往来支付。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签订合同,不签订违法合同、不签订无效合同,不签订无履约能力的合同。

  (三)、必须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用语准确、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政府规定应该签证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或备案手续。

  (五)、代理签订的合同,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职权。

  (六)、力争签订标准完善的合同,能做到:

  1、标的正确、不大不小。

  2、字迹工整、不潦草。

  3、无涂改。

  4、无串格。

  5、无内容含糊混淆。

  6、用词提法不错乱,法规专业用语不过时。

  三、合同传递运行的程序:

  (一)、合同签订盖章完毕后,应全部先行返回分公司办公室存档。

  (二)、合同管理员按文中要求分发传递执行。

  (三)、交由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系统作业之用,双方按合同约定事项书按时、按量进行业务操作,交由财务室合同,按价格结算款额之用,私定协议调整浮动价格而无补充协议的,财务可拒绝按新的办法结费。

  (四)、合同交接程序各环节应坚持抬帐签字交接的办法。

  四、全面履行合同的管理办法

  (一)、分公司经营部门应有保证合同履行情况兑现的措施,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年度合同履约率应达100%。

  (二)、遵守交易习惯,履行保密义务。

  (三)、及时对合同中质量、价格或约定事项不很明确等内容部分进行协商补充。

  (四)、为防止回收货款或酬金的困难,力求找到保证措施,商签担保人或财产抵扣合同,努力使债权顺利兑现。

  (五)、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清楚对方财产变化和产品销路等经济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和提出吃力履约困难的问题。

  (六)、防止发生和正确处理“三角债”问题。

  五、与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融合联系办法’

  (一)、将合同管理渗透到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关环节中。

  (二)、考核各部门的工作时,同时合同管理和履行情况。

  (三)、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注意分析合同在签订和履行中的问题。

  (四)、从合同管理中反馈公司生产经营挂历中的情况和问题。

  (五)、从强化合同管理中,加强和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与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凡合同的签订、履行存在严重问题的,酌情扣发年终考核奖。

篇3: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车及各部门经公司负责人同意的外租车辆(以下通称“公车”)使用情况,特修订《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 公车准驾审批办法

  第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因生产或经营等需要,经个人申请,研究院分级审批后同意可驾驶公司公车。

  第三条 研究院安委会审批院本部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公司纳入院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专业所、项目部、材料公司正副职)公车准驾资格,检测公司办公室审批各专业所、材料公司其他人员的公车准驾资格,岩土公司安全部(院安全管理部)审批各项目部其他人员的公车准驾资格。所有申请人都要通过司机班(安全行车组)的驾驶技术考核,由司机班长签具意见经各审批部门同意后汇总到院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再驾驶公车。

  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五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服从单位司机班的安全管理,参加司机班的安全学习和年度审核工作,有关部门、司机班应对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安全学习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驾车一般仅限于市区、施工现场范围内作短途行驶,长途及高速公路应由职业司机驾驶。

  第七条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人员不得驾驶单位公车。

  第八条 驾驶车辆期间,禁止进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九条 驾驶公车时不得超过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并不得有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第十条 不得将公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以及未取得公司安委会批准的《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准驾资格》的人驾驶,不允许公车私用。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不参与单位职业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奖励。

  第十二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因驾驶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除公安机关处理外,公司内部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奖惩规定》(四航安字[2009]821号)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公车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取消其驾驶公车资格。

  第十四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未经批准驾驶本单位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须赔偿事故全部损失;同时研究院还将追究该车辆保管者的责任。

  第十五条 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范围,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及等级,参照《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实施细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非职业汽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四航安字〔1999〕第2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