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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024-08-01 阅读 1619

一、按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情况交接清楚。

(1)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①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①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②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①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①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①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①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①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①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以上制度是保卫科全体人员的工作依据,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

篇2: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逐级消防责任制度

第三条、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由商场总经理向副总经理贯彻执行。

第四条、副总经理分别向各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本部门逐级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六条、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七条、凡因领导未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消防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据情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逐级岗位责任制应纳入广场年终评比的项目之中。

第九条、违反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奖资格、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应给予奖励。

第十条、安全防火,人人有责,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学习消防知识。新职工进场必须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十一条、在商场内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安全条例》的规定。易燃易爆品包括:油漆、稀料、汽油、酒精、二甲苯、乙炔、可燃液化气、甲烷、沥青、氧气等。

第十二条、使用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进行申报,施工用料以当日施工用料总量为限,不得过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品使用过程的监督、保管及发放,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十四条、施工所用稀料、油漆等物品,应随用随配,配料应在室外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大量使用脱漆剂等极易挥发溶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禁烟标志和消防安全制度牌。

第十六条、严禁在商场内及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当施工剩余易燃易爆品必须撤出商场自行保管,不得在商场区域存放。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七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的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广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应包括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第十九条、广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火灾报警及扑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利用广场宣传园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

第二十三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作业人员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已发批准成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五章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凡进行电、气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及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项目,动工前必须向安全保卫部办理动火申请,并认真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部查看现场后,签发《明火作业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第二十五条、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施工人员需持有市、区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许可证,在动工前必须对焊接,切割的内部结构,性质了解清楚,不得盲目进行,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清理现场易燃杂物;高空焊接作业将火花溅落处易燃杂物清除干净;进行管道焊接作业要将管道周围的易燃杂物清理干净。

第二十七条、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在明火作业期间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明火作业时要在作业现场准备至少两具灭火器材及水桶;施工完毕后,仔细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

第二十九条、重大节日停止明火作业,非明火作业不能解决的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第六章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三十条、为了使本部门安全防火巡查制度化,要求做到周查、日查,每日巡查要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第三十一条、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二条、防火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

第三十三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如下: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违章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营业区违章使用汽油、可燃气体作燃料;

3、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吸烟;

4、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油漆粉刷作业;

5、未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装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

7、开关、插座安装在易燃物上;

8、私接电器线路、增加用电负荷;

9、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

10、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11、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生产、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2、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3、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

4、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栏栅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

6、应急照明等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

7、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8、消防车通道挖沟、堵塞或占用等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1、违章关闭消防设施;

2、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

3、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是否齐全;

4、灭火器被挪作他用,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7、防火卷帘控制按钮上锁;

8、消防安全标志缺少、损坏、遮挡;

9、消防设备是否清洁、锈蚀、腐蚀等情况;

(四)、防火分隔设施情况:

1、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

2、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脱岗;

2、违反消防值班制度;

3、未填写值班记录等情况;

第七章消防监控室值班制度

第三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消防控制室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第三十七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的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第三十八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

第三十九条、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第四十一条、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第四十二条、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器线路和管道穿过。

第四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第四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卫生。

第八章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五条、商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四十六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保卫部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四十八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顿。

第四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五十条、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回复函送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十一条、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第五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在《火灾隐患整改台账》上注明。

篇3:安全保卫制度(精选)

第一篇: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1、在施工现消防安全员为。

2、施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材料,并配备5kg干粉灭火器40个。

3、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动用明火,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如果违反,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不准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5、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进入楼内须报保卫部门批准,安批准数量进入。

6、不准将可燃物堆入照明灯具、开关和电盘等电器设备附近。违者罚款200元。

7、因施工需用临时线路、照明等,要符合规范要求,下班后断掉电源。违者罚款200元。

8、消防器材不准擅动,消防栓周围三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9、每天下班后,将施工现场易燃废料清理干净,安全员巡视检查后方可离开。

10、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北京雅林士达装饰公司

第二篇:05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保卫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确定企业管理中心经理为主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部署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解决和处理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企业管理中心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

2、对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山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解、检查和指导;

3、配合、参与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人员查破案件;

4、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计划,部署工作要点,进行工作检查和总结。

(三)根据规定公司各部门、中山分公司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把安全保卫纳入总体工作安排之中,与研发、生产、经营和销售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2、结合本部门实际设立专职、兼职保卫干部或安全管理员,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和措施四落实;

3、处理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其它问题。

(四)考核与奖惩

1、如获得以下称号,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参加所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防火等项工作总结评比,被评为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集团和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评比,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的;

2、公司每年年底对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失职、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发生火灾、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对研发、生产、工程、服务等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部门、分公司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内部安全保卫条例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一)实行封闭管理。公司一律实行工作区封闭式管理。外来客人要坚持访客登记制度,对调离人员要及时收回胸卡和房门钥匙;

(二)对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

1、财务部门存放现金,一般不应超过银行核定的金额,因特殊原因存有较高额现金过夜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送取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并派车接送;

3、加强对支票、增值税发票和其它有价票证的管理,坚持签发、检验复核制度,分级把关,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

4、财务部出纳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保险柜的钥匙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对贵重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通讯器材等,要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里存放,并由企管中心微机室专人管理。严格借领手续,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

2、对有关公司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软盘要分密级进行保管、保存。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进档案室保存,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要按要求及时交企管中心归档;

3、对于接触保密、机密文件、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执行文件、资料交接制度,已保证公司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四)对机动车辆的管理,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价值较高的车辆要安装防盗装置,存放在指定车库里。未经领导批准和在特殊情况下,严禁将公车开回家,违者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

根据国家普法要求,公司每年将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安全意识。

三、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公司防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总经理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技术研发中心经理为主管责任人;

(二)分公司防火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防火宣传要点普(本站隆重推荐好范文网:)及消防知识;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干部或管理人员;

4、每年一次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进行消防业务训练,熟悉消防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

(三)公司规定:

1、办公区域、员工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准私自乱拉电线和接用用电设施,违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不准堆放物品;

3、坚持定期(法定节假日前)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

4、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以及现金、有价证券。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5、每日下班后,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源是否关闭。部门领导不在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区域的员工,有责任履行以上职责,如不进行检查,一旦出现问题,除追究本部门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多个部门公用一个大开间办公区的,要明确安全责任区域,哪个部门分管的门窗、电源,由哪个部门负责;

7、公司各级安全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四、本办法由企管中心负责解释,各部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使全校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学校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分管领导:蒋玉山;组长:刘忠文;组员:曹文安、高强、孙月娥、梁志强、曹云阁、王宪军、史书范、周春香。

切实加强对档案室、图书室、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会计室、仓库、食堂、井房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门窗、橱柜要加固;房屋要定期检修,发现险情立即向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危房一律停止使用,要加强对危险药品和贵重物品的保管,以防发生意外。严格门卫制度。校门要定时启闭,开门时传达室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过往行人,发现反常现象及时处理;非本校人员不得随便进校。凡校外人员来访问或探视本校师生员工,均须在传达室登记。

严肃住宿纪律。凡在校住宿,一律须经学校保卫工作分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分管人员具体安排,任何学生不得擅自留宿;任何学生不得留宿亲友,确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留宿。抓好财物管理。金钱物品师生员工必须自己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和被窃;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破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时时注意学生安全。组织学生实验、实习、投掷、翻越、登攀,组织者应有严密的保护措施,保证教学安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开展带危险性的活动,保证课间安全;严禁学生私接电线,私装电器,违章烤火,私自下河游泳,保证用电安全和防冬防暑安全,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值班入员要认真巡视,发现可疑迹象,立即究查,并作好记录。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对行为恶劣者,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派出所汇报并交其处理。

第四篇: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在校区内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不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师生身心不受伤害,特制订本制度。

1、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带领师生做好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师生自防意识,提高自防能力。

2、定期检查办公室、教室、寝室、食堂、小卖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对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防范措施。

3、做好门卫值班工作。明确其职责,严格按保安门卫制度行事。定时开关校门、教室及寝室、楼门。

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事故和偶发事件,晚上适当巡视,保证学校及师生财产的安全。

5、加强外来人员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和调查控制工作。发现陌生人或行迹可疑者,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6、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自行车要停在指定地方。

7、开展校园治安巡逻,发现盗窃、刑事等案件,要立即保护好现场,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8、保护好消防器材,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组织力量灭火。

9、教室、寝室、办公室、食堂、等其他重要场所要按时关门上锁,并关好窗,上好搭扣,本校师生也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入。

10、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准在教室、寝室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私接电线,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区,不准把匕首、玩具枪、棍棒带入学校玩耍,不准逞强斗殴,不准下河下塘游泳,不准抛掷砖头瓦块等。

12、严禁本校学生到路边摊点购买零食。以确保卫生与健康。

13、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警民共建,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第五篇: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五营社区伊安民族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使全校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幼儿园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口、图书室、实验室、电脑室、会计室、仓库、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要加强对贵重物品的保护,以防发生意外。

严格门卫制度。校门要定时启闭,开门时传达室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过往行人,发现反常现象及时处理;非本校人员不得随便进校。凡校外人员来访问或探视本校师生员工,均须在传达室登记,填写会客单,会客后,由被会见人在会客单上签名,出校时交传达室保存。

抓好财物管理。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破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时时注意学生安全。特别要注意学生门口的安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开展带危险性的活动,保证课间安全;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值班入员要认真巡视,发现可疑迹象,立即究查,并作好记录。

本制度自2014年7月起执行。

五营社区伊安民族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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