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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制度工作流程

2024-08-02 阅读 3138

出院制度及流程

(一)患者入院经治疗后,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的基础上,对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让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生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继续治疗,并开出院医嘱。

(三)出院医嘱原则上由主管医生在前一天或当天上午开出(特别情况例外)。并为患者准备好以下材料:

1.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

2.出院后病情需要继续休息、单位要求证明的患者:需提供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3.牵涉到第三方责任需要赔偿的患者:需提供诊断证明、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和医务科盖章)、陪护证明(护士长开出,科室盖章)。

(四)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出院证)时,根据病历记录复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并做好复核记录,复核无误后在出院证上签名,停止电脑上所有的医嘱,有出院带药的给予输入电脑,并指导患者或家属带出院证及预交款收据前往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结算发票,根据需要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六)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病情和需求的出院健康指导(出院后医疗、护理和康复措施);根据病人疾病的复诊时间,告知患者预约流程,并指导患者做好预约工作。

(七)护士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交代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检查患者出院需要证明是否齐全,并护送患者患者到病区门口。

(八)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若遇到经治医师通知出院而患者不同意出院者,由病区主任通知患者或家属及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清理床单位,终末消毒,整理病历。

(十)出院结账办理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篇2:费用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费用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住院病人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1、各病区应将前一日的床位费用及医药收费情况,次日向住院者免费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各病区应认真接待住院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查询,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请财务科物价员协助解答。

3、为了切实做到让住院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病区和住院处应对住院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和未发给住院者的药物,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4、住院处在办理病患者出院手续时,应在结算前打印好全部费用汇总清单交病患者审核,当病患者审核无误后,告诉病友在出院发票上签字认可。

5、当住院者对费用的使用与科室发生了纠纷时,病区或住院处应及时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物价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6、对科室不按本规定向住院者提供一日清单,住院处不向出院者提供汇总清单、不执行签字认可制度的,一经查出,将扣发当事人50―100元的医疗质量奖金。

篇3:护理病人出院制度

护理病人出院制度

(一)根据医嘱通知病人及家属出院日期,并协助办理出院手续。

(二)分管病人护士作做好出院前健康指导(药物、饮食、休息、康复、复诊等),主动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取得出院结帐清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用物,清点医院物品,签发出院证。

(四)整理出院病人病历、注销各种卡片,停止一切医疗活动。

(五)清理床单位用物,进行终末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