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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疾病追踪登记制度

2024-08-02 阅读 1246

幼儿园疾病追踪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小朋友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幼儿园疾病追踪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小朋友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小朋友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3、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小朋友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5、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7、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防保科(电话:7711220、7715880)。

8、幼儿园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防保科。

篇2: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因输血传播疾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及因输血传播疾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

1、病人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遇有疑问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待查清原因后再作处理。

2、凡接到临床科室有输血不良反应时,血库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

3、记录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号、输入量、反映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4、及时收回因输血不良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交叉配血和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以及其他相关检测。

5、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6、严重的输血反应,在处理后(必要时应及时)由科领导上报医务科。

7、血库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宣传输血不良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诊断输血不良反应能力。

8、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和谷丙转氨酶、血常规、血型(正、反定型,Rh)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如发现因输血传播的疾病应及时反映,逐级上报并做好登记。

篇3: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

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

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

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

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

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

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

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