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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质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08-02 阅读 5063

安质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有利于生产,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1)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山体滑坡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2)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3)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4)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5)各类防护设施未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挪动拆卸。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打架斗殴、起哄闹事。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取得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5)施工作业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由项目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8)各种配电箱(电器)及电源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门锁齐全,断电上锁。

(四)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

(1)各种机具使用时必须有防护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机械操作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操作。

(3)各类机械的转动部位要加防护罩。

(五)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经项目安全员实地勘察确无隐患,开办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预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方可动火作业。

篇2:施工现场防止触电伤害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施工现场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 非电工严禁私拆乱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空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 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其他电加热器。

  9、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篇3:防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交底

  防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交底

  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要求:

  1、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按上述施工阶段、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

  2、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附后;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是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二是参照《安全技术交底(推荐版)》中防水工施工、防水作业、屋面防水作业(详见本标准11.1.7)安全技术交底编制。

  10.9.1防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分包单位必须要有防水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要与分包单位签订防水“专业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后存于“安全管理资料”中)。

  3、防水作业要配备灭火器具并派专人看火。

  4、防水作业要由项目部开具用火作业审批表(表aq—c10—2)后方可进行作业。

  5、要对防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答《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试卷(防水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项目部要对防水作业人员按施工阶段分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分包单位也要对防水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8、分包单位的防水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签字) × × ×

  (注:本措施为范本,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加相关条款,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