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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计划

2024-08-02 阅读 4475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经总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目的

这次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述职、民主测评以及谈话等形式综合进行。对基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是加强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严格考核,确定等次,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所属股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副股级以上任实职的党政干部。

三、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讲正气;理论学习;政策水平;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服务意识等方面。

2、领导能力。包括:统揽全局;决策筹划;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调研分析能力;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选人用人等方面。

3、工作实绩。包括:局里的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单位和行业的安全稳定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人大、政协提案及信访件办理情况;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情况;上缴公益活动经费情况等方面。

4、廉政建设。包括:遵纪守法;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政(企)务公开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方面。

(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1、德。包括:政治水平;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组织观念;团结同志;廉政自律等。

2、能。包括:开拓创新;处理问题;适应能力;思维表达等。

3、勤。包括:恪尽职守;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勇挑重担;勤办实事等。

4、绩。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实效;职工和群众的满意程度;获得市级以上的各种荣誉称号等。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字左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于12月5日前上交总公司办公室。

2、个人述职。根据总公司考核工作领导组统一时间安排,被考核单位在其本单位范围内召开考核会议,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除要进行个人述职述廉,还要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

3、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当场进行民主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

4、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等。

5、情况反馈。考核完毕后,考核组向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加强班子建设的具体建议。

6、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要结合考核组反馈的内容,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来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要围绕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要向总公司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核时间安排:此次考核工作从20**年12月1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

2、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自来水公司、公汽公司为班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参会人员名单须于12月5日前报总公司办公室);其它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90%以上。

3、考核等次: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90分以上)、满意(70─90分)、基本满意(50―70分)、很差(50分以下);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90分)、基本称职(50―70分)、很差(50分以下)。

4、测评结果的奖处:对90分以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通报表彰;50―70分的,要进行组织谈话,诫勉教育,亮黄牌,限期6个月整改,达不到效果,采取行政调整措施;50分以下的,即刻免职或调整。

5、亿众公司具体监督考核办法另外确定。

五、加强领导,严格要求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

组长:李向民(总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李保太(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陈颖(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周跟平(节水办主任)

贺栓柱(节水办支部书记)

张俊明(客运办主任)

张腾龙(热燃办主任)

李建军(自来水公司经理)

赵瑞杰(公汽公司负责人)

赵多祥(亿众公司经理)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防止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考核组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

4、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附:1、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花名册;

2、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3、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4、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5、20**年度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篇2: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宗旨观念,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倡导真抓实干、争创业绩的良好风气,做到科学地考核干部,准确地评价干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注重考察干部实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创新体系、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强化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监督和评估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新途径,为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价干部,公道正派地对待干部提供依据,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建设“四型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干部素质的高低,最终要在政绩中体现出来。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既要看当前工作的成绩,又要看在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中的成果;既要看工作成绩的大小,又要看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在重要时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成效;既要看抓物质文明的成效,又要看抓精神文明的成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实绩评功过,以发展论英雄。形成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氛围。对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不适应跨越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和交流。

二、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效举措。

(一)在实绩考核的对象上,改变以往“一个数值大家用,一个数字大家分”传统做法,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实绩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对工作进行细分,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以便定性实绩考核内容。

(二)在实绩考核内容的设置上,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条块工作特点及承担职能任务的不同,把干部实绩考核的基本项目、主要指标进行细分定性。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经济建设方面,重点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入库税收、招商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清财化债情况等内容。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是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农民减负、信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三是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重点是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突击性任务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市直部门和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四个方面常规内容,此外还有,根据各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在实绩考核的方式方法上,采用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结,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年终考核实行个人述职及自我评价、民主测评、现场调查、个别座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全面准确地收集领导干部实绩,最后由考察组综合情况提出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组织部门将在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填写实绩档案卡,并依照档案卡中所填的年度工作目标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监督。同时,市委将在每年年终组织考察组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标准,严肃程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政绩排序,纵看位置,横看变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衡量干部的实绩,以考核定位次,以作为求地位。

二是健全实绩考核考察制度,保证实绩考实、全面。

(1)建立实绩信息交换制度。由组织部门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收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情况。

(2)实行联合考察制。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联合考察,以便把握各方面的情况。

(3)试行实绩公示制。对受考核对象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其它显示工作实绩的数据,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措施,科学运用实绩考核结果

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之所在,落实奖惩措施能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也是凭实绩用干部的具体体现。对连续3年实绩考核的优秀者,在给与适当经济奖励的同时,予以提拔重用;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指标,搞数字游戏、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的,给予降职使用;对于工作飘浮、为政不廉的干部予以诫免;对于群众不满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干部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满后,工作仍无起色、群众仍有意见的,视情况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由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干部实绩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对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失真的,对徇私舞弊,隐瞒事实真相的,将追究其责任。

篇3: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矿现职副科(区)级以上干部,(含副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矿党政的决议、指令、制度等情况;个人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群众威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水平。

“能”主要看:对企业改革及创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能力。

“勤”主要看: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率等。

“绩”主要看: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廉”主要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学”主要看: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及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实行量化考核。将德、能、勤、绩、廉、学等六项内容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称职(80―90分,不含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含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次。

(三)末位基本条件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加达到50%以上的。

2、在考核中较差,量化考核低于60分的。

3、经组织综合考察考核,综合分析认定为不称职的。

4、经考核排名较后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进入末位: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含)处分的。

(2)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完不成矿下达的指标和任务的单位党政主管。

(3)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重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4)严重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体或职工利益的,克扣截留工人工资奖金,私设小金库,乱支乱花受到处理的。

(6)经查实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的。

(7)分管工作不到位,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或工作总是处于末位、或者因此影响矿荣誉及上级评估检查的,或单位出现严重越级集访的。

(8)因自身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个人岗位职责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年度主管或分管的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基层单位科(区)级干部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接受评议,机关部室的科级干部在本机关述职,副总、井领导在中层干部会上述职,并接受评议。

2、民主评议:

(1)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评议;

(2)机关与基层单位科(区)级干部之间实行双向互评。双向互评一般安排在年初,对上一年工作进行评议;

(3)基层评议机关、采掘评议辅助。

3、分线领导考核:矿分管领导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分管干部按照量化考核内容考核评定,并签署考核意见。张小楼井、东城井则由井分管领导考核。

4、部门日常考核:矿职能部门对分线或上级安排的阶段性、日常性工作的考核、通报、记录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组织综合考核:政工部汇总科(区)级干部民主评议情况,分管领导考核情况,部门日常考核情况及考察情况,提出末位人员名单和处置意见。

四、末位的处置

按照全矿党群线、行政主管线、行政副职线分线排出各线及全矿末位人员名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总数的3%左右。对末位者,视情况分别采取下列办法处置。

1、诫勉:在年度考核中处于分线位置相对较后者,或经组织考察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由分管矿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警告。

2、待岗: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分线末位或位置较后的,实行待岗、降职或离职学习,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职务。待岗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降职、免职(解聘)、责令(劝)辞职:在年度考核中位于全矿位置较后的或处于末位,并经组织考察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解聘)职务或责令辞职。

受到降职、免职(解聘)的科(区)级干部,一年后各方面表现较好,有突出成绩、群众认可的,可重新选拔使用或参与领导干部公开竞聘上岗。

五、考核办法

1、末位考核工作与科(区)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每年一次,但对直接进入末位的视情况也可以随时进行考核处理。

2、末位考核工作与组织考察、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可适时进行末位考核工作。

3、末位考核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尤其是注重平时各职能部室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及表现的考核、记录。

4、当年考核及末位考核工作在次年四月份前结束。

六、考核纪律

科(区)级干部末位考核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准确、细致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人员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借考核之机谋私利、泄私愤;

(二)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三)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四)不准弄虚作假,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视性质、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末位考核工作的领导,矿成立科(区)级干部末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矿长任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为成员。按照专业分工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政工四个考核小组,矿分管领导为各分线考核小组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部,政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末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