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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8-02 阅读 225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努力推动我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我局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市委五届五次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和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水利事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局属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私采滥挖、超界采砂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双存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文锋和师高锋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基层单位站长,组织协调“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五、重点时段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深入组织发动(5月底以前)。

各单位要根据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深入进行思想发动。要结合实际,研究讨论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局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要对施工工地存在的重大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2、要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5日前包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机构、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管理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特别砂石厂,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领域,即安全供水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行业“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检查。局里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对主要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篇2: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场、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篇3:中学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全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我校在总结过去“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按照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1、发放疾病预防、地震灾害中的自救等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分别出一期安全法规、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板报;3、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图片及文字宣传展览;4、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5、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画创作比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学生紧急疏散及紧急事故逃生、救生演示活动。

(二)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1、汶川地震后要加强对学校建筑、校内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对地震给学校建筑造成的局部损坏要严格按要求维护加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彻底消除各种隐患。2、开展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安全自查活动,发现一处隐患,提一条安全管理建议,看一本安全知识读物,搞一次校园安全问题座谈,剖析一起安全事故案例。

(三)开展征文活动。以安全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可以是对从事一定危险性工作的家人的祝愿、生活记事,也可以是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建议或愿望等,格式不限。评选出优秀稿件推优上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茵;副组长:李杰钟、黄广全;成员:彭美容、易舟及各班班主任。学校政教处为日常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