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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4-08-02 阅读 1051

5月12日是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了切实做好第八个全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号)、市政府《20**年*市“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宣传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5月12日上午10:30-13:30在铜锣湾天百大厦前;

四、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2、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普及,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救灾意识。

3、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实行统一规划、重点监测、科学预报、有效防范、专业部门和群众预防相结合的制度。

4、大力宣传防治地质灾害的标志、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移动。

五、宣传方式

1.由办公室发短信通知各科(所),参与人员名单报矿管科;

2.由矿管科牵头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展板,5月12在铜锣湾天百大厦前摆放;

3.政策法规科、矿管科准备宣传资料;

4.宣传活动当日采取发放宣传单、资料形式进行宣传;

5.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网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防灾减灾日有关宣传内容。

6.其他要求

1.各科(所)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及时将宣传信息上报行政办公室和矿管科。

2.通过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篇2:旅游局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某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区旅游局将从5月4日至13日组织区内一、二星级饭店开展以“将预防付诸行动,让安全融于生活”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旅游服务接待环境,有效控制影响旅游环境秩序的各类突发问题,有效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面提升区内旅游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任务

在某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体防控的要求,由区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区内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培训工作,并将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报区应急办;各一、二星级饭店负责落实本单位具体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小结报区旅游局。

三、工作步骤

“防灾减灾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5月3日)

制定印发《某城区旅游局“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培训工作。

(二)全面启动阶段(5月4日―5月13日)

各一、二星级旅游饭店根据各自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区旅游局将组织对区内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组织和督察,并根据各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防灾减灾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推广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危险自救的经验,曝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例,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保持信息畅通,切实做好工作信息上报工作。各一、二星级饭店要认真总结,于5月12日前上报活动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某城区旅游局

*年4月29日

篇3: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具体宣传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并提供书面或电子介质材料。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市、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专题宣传节(栏)目。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民政局、红十字会:负责灾后救济工作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三)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利用课堂、主题活动、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

(四)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

(五)团市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在宣传周开展志愿者服务周宣传活动。

(六)“三防办”:负责三防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七)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八)地震办:负责地震和防震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九)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十)科协:负责提供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的科普资料给各部门作为宣传材料。

(十一)体育局:协助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场地。

(十二)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各村、社区,主要街道、公众场所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互相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灾减灾办公室(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市防灾减灾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