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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2024-08-03 阅读 7188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本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党员”为宗旨,本着志愿性与规范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整合党员服务资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动本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原则

1、自愿原则。应充分体现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

2、公益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体现无偿、便民、利民、助民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实效原则。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单位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原则。党员志愿者在志愿者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5、共享原则。加强对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的管理与协调,全面整合党员志愿者服务资源,加强与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合作,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3、党员志愿者条件和职责

(1)、党员志愿者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建设系统党委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带头创先争优意识强,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能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身体素质。

(二)、党员志愿者职责

1、遵守党员志愿服的各项规定,服从党员志愿者队伍和所属党组织的安排。

2、积极参加所属党员志愿者队伍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服务队安排的工作。

3、自觉维护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形象,不得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盈利目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接受相关的党员志愿服务培训。

6、对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1、宣传动员

制定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重要意义,对党员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党员的参与面。

2、报名审核

有意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采取自愿报名办法,认真填写《博白县党员志愿者登记表》,有所在党组织进行审核,所属建设系统党委汇总编号、登记造册。

3、组建队伍

本支部党组织负责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工作,每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2名,队长可由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全队志愿者推选产生,每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统一整合协调,自主地开展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4、开展服务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体服务活动由服务队统一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志愿活动。

五、服务内容

发挥党员自身优势,围绕社会所需和群众所求,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为核心,以弱势群体为重点,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具有党建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各党小组要把党员志愿者活动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动员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志愿者服务活动。

2、建好活动台帐。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工作台账和档案,每年上报年度服务活动计划。

3、营造活动氛围。一是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期间,要佩戴党员志愿者统一服务标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旗。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党员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党员参与的自觉性,扩大党员志愿者的影响力。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按照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愿、公益、实效为原则,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全校师生和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挖掘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潜力,弥补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与管理

(一)在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成立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党员志愿工作服务中心(简称志愿中心,下同),负责收集和整合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服务项目队、团队管理、宣传联络等志愿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活动的宣传发动、党员志愿者报名申请的受理、活动统计和台帐整理等工作。

(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志愿者要根据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个人专长,积极申报组建党员志愿项目服务队,经志愿中心批准后实施志愿者服务具体工作。

(四)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由志愿中心批准设立。党员志愿项目服务队负责志愿活动的项目确定、联络组建、方案策划、招募党员志愿者、组织实施等工作。项目服务队要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党员志愿者服务情况,并将记录等文档及时反馈给党员志愿者所在党总支。

(五)党员志愿者以集中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中活动由各党总支、支部或志愿中心统一组织,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开展一次党员主题“义务活动日”;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在项目服务队的安排下开展定期、定点的服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和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对全体党员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以自愿报名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法报名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二)党员志愿者申请注册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放《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指导申请报名党员志愿者的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登记造册,报志愿中心备案。

(三)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中心的设立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院党员志愿者中招募项目专员若干名,并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组建志愿服务中心。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成立。

(四)志愿服务项目队的组建

1.志愿服务项目的确立:①各单位、部门和全院师生员工根据学院各项工作需求向志愿中心提出志愿服务项目申请和建议。②由志愿中心对各级各类申请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提出志愿服务项目并予以公布。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志愿者根据工作性质和个人专长,填写《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党员志愿者服务立项申请书》(附件2),向志愿中心提出组建志愿服务项目队的申请。

3.志愿中心对各立项申请进行论证,审批,并登记备案。

4.批准后的党员志愿服务项目队申请者负责公开招募党员志愿者并组建项目服务队,确认队长、副队长和队委组成人员,报志愿中心备案。

(五)项目实施

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队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服务项目并负责活动的管理。活动时要及时对志愿者的活动情况给予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队每次服务活动后,要及时填写《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某某)项目队活动记录表》(附件3)。参加活动的党员志愿者要填写《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个人登记表》(附件4)并及时向志愿中心、党总支等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活动资料。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实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党员志愿者活动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作为创先争优活动重要内容,并密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各自的特点优势,组建固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制订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突出服务特点,确保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校风。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加强对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的舆论宣传,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要及时表彰,不断增强党员参与的自觉性,扩大党员志愿者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二是开展党员志愿者集中服务活动期间,要佩戴党员志愿者统一服务标识,高扬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旗,彰显我院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强化责任,建好活动台帐

各党总支要通过建立注册登记、活动记录、督查考核,情况反馈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的反馈意见,队长对每次的服务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季度要整理活动台帐,并按时向志愿中心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指导、帮助、协调志愿中心的工作,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考核与奖励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重视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和效果将作为年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和报道,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篇2: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宽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五个好”、“五带头”的总体要求,在党员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努力构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承诺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正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过高口号,同时防止标准过低,过于随意,确保承诺事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二)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承诺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确保承诺取得实效。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区分不同学校、不同层次党员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分层承诺,不搞“一刀切”,防止千篇一律。

(四)坚持跟踪问效原则。建立健全党员承诺服务监督评议考核机制,确保有诺必践。

三、承诺范围

服务承诺活动原则上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党员因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生活等特殊原因开展承诺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支部同意,可以不列入承诺范围。

四、承诺内容

全体党员围绕“提高宗旨意识,加强自强修养,转变工作

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主题,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承诺服务工作。局机关党员按照“当好先锋、做好表率”要求,争取每年争创一个工作亮点,每年承诺为群众、为教师至少办1件实事。

领导干部着眼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组织原则、树立*****和正确权力观、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承诺。一般干部职工党员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目标、组织纪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围绕“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要求,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为教育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带头关爱下一代成长等方面做出承诺。

学校党员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进步,加强对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党的信念,自觉加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重点立足自身工作岗位,从加强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探索教育科研领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端正教风、遵守校规校纪、树立良好师德形象、在教师中起到表率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五、承诺方式

(一)做出承诺。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自身条件,实事求是地做出服务承诺。承诺事项条理清晰,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评性。

(二)审定承诺。各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做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党组织提出改进意见,由党支部或党员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内容确定后,党委(党总支)与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分别签订落实承诺责任书。

(三)公示内容。党员所做出的承诺一经确定后,通过公示栏、文件、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监督落实。各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同时结合党员年终评议

活动的开展,采取“党员评、群众评、组织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公开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个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对因客观原因没能兑现的承诺,有关党组织要向群众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对无故不履行承诺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项活动列入党组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健全机制,严格考核,确保党员服务承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责任机制。各党组织在制定好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同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服务承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组织今后每年年初或年末要组织全体党员公开进行承诺,建立党员公开承诺台帐,签定承诺责任书,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承诺工作有始有终。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手册》,及时记载目标承诺、推进措施和考核评议等情况。

二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等办法,切实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时刻提醒党员兑现承诺,确保党员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支持机制。对于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承诺事项,各党组织要协调有关方面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个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局面。四是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各党组织要把承诺兑现情况及《工作手册》记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每月自评、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的办法,确保承诺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篇3:民政局党员志愿者行动实施办法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区级机关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员志愿者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着力发挥区民政局党委和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广泛开展“党员义工”、“三走进三服务”、“结对帮扶,共进小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提供坚强保证。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行动组织网络

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行动的组织网络由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二级组成。

1、区民政局党委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队由全体党员志愿者组成,局党委书记王永坚同志任队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唤忠同志任副队长。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接受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领导和指导,其主要职责为: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党员志愿者行动计划,组织和指导所属分队开展活动,及时向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和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分会反馈活动情况,积极参与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分会和服务总队组织的大型活动。

2、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下设若干服务分队。根据志愿者所属支部的形式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服务分队的正、副队长,由区民政局党委确定。服务分队接受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领导和指导,其主要职责为:根据本支部党员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等实际情况,自主地开展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服务队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和管理

招募一批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志愿服务的党员参加党员志愿者组织,并认真做好党员志愿者的管理工作,是党员志愿者行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1、报名注册。各党支部所属的在职党员认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守《**区区级机关共产党员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可以直接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提出报名申请。自愿报名者填写《**区区级机关共产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由区民政局党委报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分会审核备案,即正式成为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颁发《党员志愿者服务证》,并逐级建立志愿者档案。

2、义务权利。每个党员志愿者,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志愿者服务队(分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志愿服务纪律,尊重志愿服务对象。每个党员志愿者享有接受志愿服务技能培训、提出志愿服务工作建议意见、参与志愿服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及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帮助和保障等权利。

3、退出规定。党员志愿者有退出志愿服务的自由。党员志愿者违*的纪律被勒令*,或违法犯罪,将自动从党员志愿者中除名。党员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损失,或从事赢利等有损党员志愿者形象的,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将其劝退,并报区服务总队或党员志愿者分会批准。

(三)党员志愿者行动的活动开展

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及所属分队要坚持自愿、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选准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行动。

1、精心谋划行动方案。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分队)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和重点工作,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党员的业务特长,精心制订党员志愿者行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优选服务方式,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服务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行动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活动一般由服务队和服务分队统一组织,活动期间要高扬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分队)队旗,较好地彰显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利用一技之长开展定期、定点的便民服务活动,服务过程中要亮明身份,佩戴党员标识。

3、认真填写服务记录。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服务单位出具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证明,并在志愿服务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由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确认,年终报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核查。

(四)党员志愿者行动的考核奖励

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行动的考核奖励工作在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结果与年终的各项评优、评先挂钩。

1、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和区党员志愿者分会负责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考核工作。年终对党员志愿者行动的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区级机关部门党员志愿者行动优胜单位和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2、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负责所属志愿者服务分队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年度党务工作检查进行,对党员志愿者行动的组织化程度、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实际产生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民政局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3、各党支部负责对所属党员志愿者的考核工作。把党员志愿者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志愿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志愿者行动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活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分队)要建好活动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队旗和服务证,服务证在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登记。

(二)严格纪律,维护形象。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仅代表自己的崇高觉悟,同时代表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分队)的形象。每一名党员志愿者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时刻维护党的形象,切实做到平等待人,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热情,遵守纪律,认真负责,无私奉献,清正廉洁。

(三)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更多的党员参加党员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党员志愿者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党员面前无困难、困难面前有党员”的良好氛围,增强党员参与党员志愿者行动的自觉性,扩大党员志愿者行动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中的影响力。区民政局将在网站中开辟专栏,对我局党员志愿者行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