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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2024-08-03 阅读 5148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篇2:图书室制度(精选)

第一篇:图书室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教师阅览规则

一、凡本校教师、员工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二本,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五、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教师阅览需要。

学生图书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书刊损坏赔偿制度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第二篇:图书室制度

图书室制度

1、本室书籍只限于本校师生借阅。

2、爱护图书,损坏图书照价赔偿,成套书籍损坏或丢失按成套书籍价格赔偿,重要书籍损坏或丢失要按其价格的5-10赔偿。

3、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借取,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归还。

4、为了方便全体师生借书,便于图书及时周转,各班所借书籍限于20本,在归还之前在班内周转,由班级管理员借阅、登记、管理,三周后如数归还,如有缺损,便取消借阅资格。

5、老师借书、教学用书一次2-3本,期末归还,小说只限借1本,限期一周归还。

6、本制度希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第三篇:图书室制度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中心学校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来自好范文网:)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

黎明乡中心学校

篇3:图书室管理制度三篇

本文目录20**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20**图书室管理制度(2)|返回目录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

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室管理制度20**图书室管理制度(3)|返回目录

吉首一小图书室管理制度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10、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4)|返回目录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

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现代实验小学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