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2024-08-03 阅读 718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总占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农田总计面积平方米(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该土地长_________米(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_________米)。东邻_________,西邻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邻_________。

二、甲方对上述土地转让前所拥有使用权及土地尺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则视为违约。

三、上述土地转让的期限为无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将上述土地的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转让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3: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乙方将受让的400亩土地委托甲方管理。

二、管理期限为三年:即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三、管理期间甲方负责管理红枣林,所有管理费用由甲方自理。红枣林、葡萄管理包括浇水,施肥,打药,修剪,嫁接等事项。

四:管理期间200亩耕地由甲方种植,生产产品归甲方所有。乙方免收土地使用费。该宗地如乙方将需转让,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转让,并放弃200亩地种植权。

五、该宗地果树由政府发放的补贴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得占有。

六、本协议书与双方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以汉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