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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用地合同协议书

2024-08-03 阅读 187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篇2:厂房转让合同协议书(含用地)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位于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______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______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篇3:建设用地拆迁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