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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长职责

2024-08-03 阅读 4662

人事科长职责

1.目的

  规范人事科长的工作职责

2.范围

  适用人事科长所有业务工作范围。

3.内容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调出、调入。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解决问题,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聘任、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工作。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离退休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负责指导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6)起草、签发有关人事工作文件,召集主持科室工作会议,及时督导、安排,总结本科室工作。

  (7)接受主管院长、其他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篇2: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城区人事局)

1.承担培训教务管理工作,担任培训教学工作会议秘书,准备有关材料,并负责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

2.具体处理与院内外相关部门、省直相关处室及设区市行政学院、分院的联络沟通工作。

3.负责联络各教研部,参与组织培训课程开发、招标管理工作。

4.负责公务员培训需求调研及调研分析。

5.负责教学评估、教学评估分析及起草培训教学管理信息等工作。

6.负责公务培训网络管理数据库维护、培训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在线学习平台协调组织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管理,文件收发、归档、整理、保管,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及上传下达等其他文秘工作。

8.兼任班主任工作,并负责落实在该培训班各授课教师具体上课的时间与地点。

篇3:人事教育科科长岗位职责(交通局)

1.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人事教育科全面工作,研究制订本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才资源的开发及配置工作,研究拟定全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3.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聘评、社会保险及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