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幼儿园安全工作量化细则

幼儿园安全工作量化细则

2024-08-03 阅读 8111

幼儿园安全工作量化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镇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设立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扣5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5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1.学校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2分。

  2.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2分。

  3.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

  否则每一次扣2分。

  4.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度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2分。

  5.各学校幼儿园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工作计划措施并做好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1分。

  6.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一人(次)扣2分。

  7.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镇教委安全办公室。没有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寒、暑假及国庆节等假期值班表未按时上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8.安全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批评或检查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扣10分,排名倒数第二的一次扣5分。受到省、市、区其他形式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9.建立完善安全档案。安全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未建立安全档案的扣5分,每少一份安全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建立不全面不具体的每一项扣0.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项(次)扣5分。

  10.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安全疏散演练,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有照片材料,每缺一项资料扣2分,每少举行一次扣5分。

  11.加强学校(幼儿园)24小时值班护导,无干部带班或值班人员脱岗、工作不规范的,每次扣2分。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活动,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不走过场。每缺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不认真扣1分。

  2.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应配有电警棍、橡皮棍、钢叉、木棒、警用钢盔、防割手套、催泪瓦斯等不少于7种的安全防卫器材,且放置合理、保存完好无损。每缺一种扣5分、每损坏一个扣2分。

  3.区镇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发现1处安全隐患点扣2分,每发现1处重大安全隐患点扣5分,对安全隐患(能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一处扣5分。

  4.安全夜查中,无领导带班的扣2分,无值班人员的扣5分,

(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备课或讲座材料、有教学检查,安全教育课要纳入学校教学量化之中。每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2分。

  3.加强安全工作信息调研、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要向镇安全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或在有关媒体上宣传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每缺一条信息扣2分。

(五)食品卫生管理

  1.有食堂的单位未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的扣5分。

  2.学校(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开办食堂的扣5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的每人扣2分。

  3.食堂索证、进货台帐、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分。

  4.被枣庄市、峄城区卫生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分10分、5分。

  5.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禁止学校内设立小卖部。发现一处扣20分。

(六)交通安全管理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缺少相关资料的扣2分;没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5分。

  2.发现学校(幼儿园)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每有一例扣5分,

  3.学校(幼儿园)下发“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劝阻家长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由家长阅读并签字后留存学校保持半年以上。每学年不少于二次,每少一次扣5分。

(七)消防安全工作

  1.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扣5分,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标识错误和不能使用的每有一例扣2分。

  2.未按规定配置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的,每少一件扣2分;没有制定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5分。

  3.学生宿舍内生电炉子或乱接电源的扣5分,有点蜡烛、蚊香出现明火的扣5分;学生在宿舍内有吸烟现象的每发现一例烟头扣2分。

(八)外出集体活动安全

  1.未经报批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办集体活动的扣5分;没有制定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2.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10分。

(九)校园建筑安全

  1.学校(幼儿园)校舍、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宿舍、配电室、建筑工地、锅炉房等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未定期对学校建筑检查和维修的扣5分;未制定校园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十)校园治安管理

  1.学校未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扣5分;未制定突发治安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的扣5分。

  2.学校要定期进行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扣10分。

附:加分内容及标准

  1.各学校幼儿园安全信息、消息,被国家、省、市、区党政办及安委会或新闻媒体采用的,每一条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经验文章、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被上述单位或媒体采用的双倍加分

  2.在国家、省、市、区作安全工作典型发言或经验介绍的,每次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

  3.安全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通报表扬的,每次加40分、30分、20分、10分。

  4.承办市、区安全工作现场会、分别加分30分、20分。

  5.积极参加“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先进单位的,省、市、区级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参加区镇级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区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5分、4分。镇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

  7.安全工作区级检查排名正数第1名至第三名的一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篇2:小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扣5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5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1.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2分。

2.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2分。

3.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

否则每一次扣2分。

4.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度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2分。

5.各学校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工作计划措施并做好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1分。

6.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一人(次)扣2分。

7.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镇教委安全办公室。没有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寒、暑假及国庆节等假期值班表未按时上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8.安全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批评或检查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扣10分,排名倒数第二的一次扣5分。受到省、市、区其他形式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9.建立完善安全档案。安全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未建立安全档案的扣5分,每少一份安全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建立不全面不具体的每一项扣0.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项(次)扣5分。

10.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安全疏散演练,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有照片材料,每缺一项资料扣2分,每少举行一次扣5分。

11.加强学校(幼儿园)24小时值班护导,无干部带班或值班人员脱岗、工作不规范的,每次扣2分。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1.各中小学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活动,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不走过场。每缺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不认真扣1分。

2.学校按要求应配有电警棍、橡皮棍、钢叉、木棒、警用钢盔、防割手套、催泪瓦斯等不少于7种的安全防卫器材,且放置合理、保存完好无损。每缺一种扣5分、每损坏一个扣2分。

3.区镇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发现1处安全隐患点扣2分,每发现1处重大安全隐患点扣5分,对安全隐患(能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一处扣5分。

4.安全夜查中,无领导带班的扣2分,无值班人员的扣5分,

(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备课或讲座材料、有教学检查,安全教育课要纳入学校教学量化之中。每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2分。

3.加强安全工作信息调研、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要向镇安全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或在有关媒体上宣传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每缺一条信息扣2分。

(五)食品卫生管理

1.有食堂的单位未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的扣5分。

2.学校(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开办食堂的扣5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的每人扣2分。

3.食堂索证、进货台帐、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分。

4.卫生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分10分、5分。

(六)交通安全管理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缺少相关资料的扣2分;没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5分。

2.发现学校(幼儿园)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每有一例扣5分,

3.学校(幼儿园)下发“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劝阻家长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由家长阅读并签字后留存学校保持半年以上。每学年不少于二次,每少一次扣5分。

(七)消防安全工作

1.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扣5分,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标识错误和不能使用的每有一例扣2分。

2.未按规定配置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的,每少一件扣2分;没有制定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5分。

3.学生宿舍内生电炉子或乱接电源的扣5分,有点蜡烛、蚊香出现明火的扣5分;学生在宿舍内有吸烟现象的每发现一例烟头扣2分。

(八)外出集体活动安全

1.未经报批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办集体活动的扣5分;没有制定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2.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10分。

(九)校园建筑安全

1.学校(幼儿园)校舍、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宿舍、配电室、建筑工地、锅炉房等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未定期对学校建筑检查和维修的扣5分;未制定校园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十)校园治安管理

1.学校未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扣5分;未制定突发治安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的扣5分。

2.学校要定期进行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扣10分。

2013.09.01

篇3:班级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范本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为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经常督促指导学生共同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无制度扣5分。

2、班主任要对班级安全隐患做到逐级进行书面反馈,不及时反馈的扣2分,由于反馈不及时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对整改安全隐患不积极落实的班主任扣2分,由于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事故的,扣10分。

3、学生在校期间,因疏于管理,(1)造成学生私自走失(一日内找回),或造成学生骨折、伤及五官,一度以上烫伤,但没有造成明显问题、不需住院的扣1-5分。(2)造成学生私自走失(三日内找回),或造成学生身体出现功能性损伤、需要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扣6-10分。(3)造成学生私自走失(一周内找回),或致使学生造成残疾及其它严重的伤害,需要长期住院,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扣11-20分。

4、财产损失:(1)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给班主任扣1-5分。(2)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给班主任扣6-10分。(3)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经济损失在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给班主任扣11-20分。(4)因工作失职造成师生安全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班主任,除赔偿有关经济损失以外,扣20-100分,还要视责任轻重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班主任要随时报告安全信息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和调解不稳定因素。若因班主任知情不报造成较大事故和影响的,每次扣班级考核分5分。

6、攀登有危险的教学设施或建筑物、攀爬花木果树等,若造成伤害事故的;严禁带木棒、小刀、匕首等利器进入校园,不使用、玩耍危险物品;违纪者扣班级考核分每人次1分。

7、凡是集体离校的重大活动,各班必须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执行,否则,一律不准集体外出活动。违者,每次扣10分,出了意外事故,责任人要负全部责任。

8、在特殊情况下,各班安全工作必须以班为单位每天向学校报告情况,少报一次扣1分。对于不负责任或知情不报,引发责任事故者,扣20分。

9、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每次扣5分,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每次扣20分。

10、在管理时段内发生非责任事故每次扣1分,在管理时段内发生重大非责任事故每次扣3分。

11、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伤害的每次扣2分。体罚或变相体罚被家长投诉的每次扣3分。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1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5分。

13、发生事故后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后瞒报的每次扣5分。隐瞒或歪曲事实的一次扣10分。

14、不按时上交安全有关资料的每次扣1分。

15、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不认真组织活动的每次扣2分。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16、每周班会安全教育内容有记载,每月初上交上一月的,缺一次扣2分。

17、学生不良行为被媒体曝光或学校及以上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重视疾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因迟报、瞒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8、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附加分:1、与安全有关的竞赛中学生获奖的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2分,县级、10分。

2、在日常教学和其他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在校内通报表彰,并给于20-50分加分奖励。

备注:本方案从2012年3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