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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检月评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6982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将安委会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的发展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第二条检查分组情况

1、安全组组长:安全环保部长

2、生产组组长:生产副总

3、机电组组长:机电副总

4、文明卫生组组长:党群口负责人

5、危险源组组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第三条组织工作

1、“旬检月评”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2、每旬的第一个周三为检查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三次检查分四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各组三次检查的覆盖面必须达100%。

4、每次检查之后,各组长负责填写《隐患排查表》,并予以打分或扣款(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排查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次日交安全环保部汇总。

5、安全环保部汇总后按车间、按分管原则及时找各级领导签字,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由安全环保部在周五安办会予以通报并按“三定”时间予以复查。

6、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出新问题,同时对上次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复查、督促,重复隐患要加倍处罚。

7、月末,由安全环保部将三次检查情况汇总,按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评分,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奖励排名的主要依据。

8、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由安全环保部向车间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三定”通知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车间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环保部,否则,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几点要求:

1、参加“旬检月评”人员,各组长要认真组织,要求参检人员对检查区域、查隐患的条数、内容都要落实到人员,检查补助按照检查人的签字予以发放,不检查不得补助。

2、参加“旬检月评”人员,每次必须检查出一条以上的隐患,否则视为未参加检查,不得补助。

3、对检查人实行检查人与检查区域事故联责追究制度。

4、如果各组的组长出差或外出,由副组长组织实施。

篇2:旬检月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将安委会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的发展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第二条检查分组情况

1、安全组组长:安全环保部长

2、生产组组长:生产副总

3、机电组组长:机电副总

4、文明卫生组组长:党群口负责人

5、危险源组组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第三条组织工作

1、“旬检月评”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2、每旬的第一个周三为检查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三次检查分四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各组三次检查的覆盖面必须达100%。

4、每次检查之后,各组长负责填写《隐患排查表》,并予以打分或扣款(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排查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次日交安全环保部汇总。

5、安全环保部汇总后按车间、按分管原则及时找各级领导签字,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由安全环保部在周五安办会予以通报并按“三定”时间予以复查。

6、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出新问题,同时对上次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复查、督促,重复隐患要加倍处罚。

7、月末,由安全环保部将三次检查情况汇总,按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评分,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奖励排名的主要依据。

8、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由安全环保部向车间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三定”通知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车间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环保部,否则,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几点要求:

1、参加“旬检月评”人员,各组长要认真组织,要求参检人员对检查区域、查隐患的条数、内容都要落实到人员,检查补助按照检查人的签字予以发放,不检查不得补助。

2、参加“旬检月评”人员,每次必须检查出一条以上的隐患,否则视为未参加检查,不得补助。

3、对检查人实行检查人与检查区域事故联责追究制度。

4、如果各组的组长出差或外出,由副组长组织实施。

篇3:工程公司项目部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2%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3%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