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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2024-07-23 阅读 9702

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1)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3)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吊装、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1)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5)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8)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9)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1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酒店的防护隔离设置。2)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模板临建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交底要交至一线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界定界定条件分部工程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h≤5m基坑深度h5m10m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h≤6m基坑深度h6m15m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100m2300m2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G≤80t吊装重量G80t170t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A≤200m2脚手架面积A200m2500m2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

篇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核查工作,加强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的管理,统一审查员的条件、考核、注册、职责,制定本规定。

(二)审查员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注册、使用和日常管理,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

二、条件

(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所在单位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车辆相关工作满3年或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满2年;

2.中专学历或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机动车安检工作满5年。

(二)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

(三)担任组长的审查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现场条件核查技能和丰富的核查经验。

三、考核

(一)现场条件核查工作程序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依据的技术条件和方法标准。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和适用范围,有关仪器设备的标准,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

(五)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条件及核查方式、方法、技巧等。

四、注册

(一)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审查员注册。

(二)审查员注册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审查员申请表,见附件1;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给予注册,发放审查员证书,见附件7。

(四)审查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申请注册。

(五)国家公务员不得申请注册。

五、职责

(一)审查组长职责

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工作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对核查工作的质量负责。其职责如下:

1.分配审查组各成员工作,合理编制现场核查计划,严格按程序组织策划现场核查活动;

2.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组织实施现场核查活动,组织审查组内部会议,讨论核查情况;

3.组织完成不符合项的汇总和核查结论的确定,编制现场核查报告;

4.代表审查组与安检机构沟通和联络,妥善处理核查活动中的异常和争议;

5.协调审查组内各项工作,指导审查员独立完成任务,并对审查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6.完成与本次核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7.及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对安检机构核查的完整资料。

(二)审查组员的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具体的核查工作;

2.向组长汇报现场核查情况,提交有关的核查记录;

3.参与核查报告的讨论和确定;

4.对核查现场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5.对分工审查的项目负责;

6.协助审查组长完成其他工作。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守则》,见附件2。

(二)服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在接受核查等相关工作时,要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

七、日常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年要对注册审查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收集、汇总安检机构的反馈信息,对审查员进行考核;

(二)对审查员现场核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三)对审查员进行年度考核。

八、暂停与注销

(一)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6个月审查员资格,情节严重的注销审查员资格:

1.不履行审查员职责,未遵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审查员守则》的;

2.对安检机构的核?查中,一个年度内累计出现2次工作失误的;

3.无故不服从派遣或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不参加规定项目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4.以权谋私,侵害安检机构正当权益的,或借机推销产品和服务项目的。

(二)因本人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核查工作,本人提出申请的,予以注销。

(三)凡受到2次以上(含)暂停资格的审查员,注销其审查员资格。

(四)被注销的审查员,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九、资格的恢复

对受到暂停资格的审查员,在暂停期间对其过错行为认识深刻,并认真予以纠正的,可在暂停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恢复资格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予以恢复审查员资格。

篇3: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2编制人员(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调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等因素。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号化。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特点:

4.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4.2针对不同工序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4.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因难和危害等,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