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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934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篇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在分管副总经理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职业危害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负责公司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4)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每季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制定、修订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安全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提交总经理审核;

(11)协助编制并实施各岗位的岗位操作法和岗位突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卡,并监督执行;

(12)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3)组织日常安全监督,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一级以下动火管理制度;

(14)组织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现象,督促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15)组织人员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16)督促“五同时”的具体落实情况;

(17)落实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投入;

(18)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护监督管理;

(19)协助保卫部做好事故、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20)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2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火等档案;

(22)负责安全工作记录和安全文件管理工作;及时、如实申报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2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24)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篇3: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责

4.7.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驾驶,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4.7.2负责行车安全,对车辆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7.3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并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7.4如发生交通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1负责宣传、部署、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规划,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车间的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参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驾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和换证工作。

6加强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负责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运行。

8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对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10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危及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或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11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各分厂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2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办法。

13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1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15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1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17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9.18负责监督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工作。

20负责承办公司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