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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中心室内装饰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度

2024-07-13 阅读 8319

交通中心室内装饰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制度

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生产、安全、行政保卫等职能部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组织机构,公司工程安全部定期监督检查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公司法人代表为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企业法人在现场的委托代表,直接指挥工程安全生产。

1.2、施工期间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建筑机械操作规程》,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提供必须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及采取必要的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1.3、安全标志

我公司将在施工现场周围配备必须的标志牌,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所有的标志尺寸、颜色、文字、架设地点均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1.4、安全员职责

我公司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安全员持证上岗,佩带胸卡,卡片红色,贴照片。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卡上贴照片,且服从管理。安全员在工人进场前到**机场公安分局为每个施工人员办理进入航站区的通行证。

1.5、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6、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改。

1.7、施工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请,且按有关规定报批,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施工用电、气焊必须领取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管,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施工现场设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制定用电制度、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及设施,检查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设置漏电保护。

1.9、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分管共抓,并由他们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并且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1.10、自觉遵守业主及总包方对现场安全消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11、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焊工人,严禁从事电、气焊作业。

篇2:装饰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制止"三违"现象,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项目经理部及作业班组工队全年无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火工品爆炸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工地,年负伤频率控制在目标以内,按各单位在册人数,人均发给一次性奖金50元。

2、在施工中凡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多人事故的有关人员,报项目经理部核实后,根据情况给与一次性奖励300~1000元。

二、?处罚办法

1、凡因领导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而造成伤亡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尚未触犯刑律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虽经处理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事故隐患,事后又连续发生同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主管生产领导加重处分。

3、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凡发生一起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2万~10万元的罚款。轻伤一人及其以上事

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3千~2万元的罚款。发生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500~?1000元的罚款。

4、在施工中发生不服从管理,自由施工现象,违章作业,违反纪律行为,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而领工员、或班长未采取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处罚的第1、3条规定处罚。施工中必须保证各项设备完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负责生产的责任人应负领导责任,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对上级安全检查并限期整改的问题fdcew.com,施工负责人不及时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负责人一次性罚款200~1000元,如屡次不改则进行加倍处罚,若发生事故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

5、施工队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学习。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作好轮班作业交接班记录,月末检查如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对该单位的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次月仍无开展活动或无记录则进行加倍处罚。

6、每道工序进行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设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进行以上工作,对盲目开工、野蛮施工的行为人(或施工负责人)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进行停工整改,造成事故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

7、机械设备、机具、危险作业区必须按规定进行挂牌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各类机具,必须定人、定机、定责,危险作业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违反规定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机械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0元。

8、施工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用电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违者罚款500~1000元。配电闸箱的设置必须有足够的悬挂高度,并作到防雨、加盖、加锁,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200元。闸刀外壳破损不及时修复,电线路不按规定架设随意捆绑,乱拉乱接检查发现每次罚款100~200元,并同时停电进行整改。

9、高层作业(架子搭设、作业平台设置、脚手板满铺、探头捆绑、防护围栏、张挂安全网)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2.Om以上必须张挂安全网,违反规定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没有安全网不准施工。

10、凡进入施工场地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严禁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发安全防护用品者则予以500元罚款。

11、轮班作业必须认真进行交接,详细记录工作安全情况及隐患处理情况。做到上一班不交,下一班不接。违反规定二者同时各罚款100元。

12、各作业队、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制度,抽查发现未坚持制度每次对记录人罚款100元。

13、各施工队必须在生活区、施工现场设置统一的垃圾处理池,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内乱倒废弃物和垃圾,违反规定每次对该施工队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并进行所倒废弃物的彻底清除。

14、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对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如发生不进行配合的行为则给予2千~1万元的罚款。

15、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检查发现每次罚款200~1000元。使用、维修过程无记录,检查发现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16、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严禁使用童工,违者予以5千罚款。

17、违章指挥者一经发现罚款500~1000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

18、发生设备交通事故则按照"**集团公司设备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19、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篇3:装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实施办法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贯彻十二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使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逐级负责,全员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使安全责任逐级分解,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经理部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评细则逐月考核,进行奖励和处罚。

作业班组工队认真落实各个班组以及职工各岗位安全职责,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关,并与施工人员签订互保责任书,制订考评细则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考核的内容。

2、班前安全讲话制

作业区(或作业班组)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讲话,由负责人针对当天的生产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常鸣,超前预防。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到工作中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制度落实情况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月末考评依据。

3、周一安全学习日制

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时间,针对现场工作实际,组织各班组及公司人员进行周一安全学习,总结上周生产情况,学习《安规》《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标与措施。

各班组利用次日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制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职(民)工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增强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护能力。活动必须经常化、制度化。活动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4、安全设计制

项目开工前,技术部门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设计,并下达各项目队、劳务工队执行。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凡上级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设计还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部门必须对作业队下达文字性技术交底书。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作业队有权拒绝施工。交底书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定、操作程序、工序间的配合、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要求等,下达技术交底书应有交接人签认并填发文纪录。

作业队必须利用每周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操作施工。实施过程的安全控制作为部门、协作工队的考核内容。

6、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严格按照安全设计标准建设,设施建好后必须由施工技术、物资和安质部门按照安全设计组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为切实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能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企业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被全公司员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术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产常识和技术知识教育、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教育,通过教育,使职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把遵章守纪做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对劳务供方的工人以及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界分为入公司教育、项目开工前教育、岗位教育三类,通过三级教育使新工人从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而掌握生产技术,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都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

对中层干部由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进行考核,合格者允许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对这类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4、全员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仅局限于生产工人,对辅助性工作和技职管理人员也必须进行经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2、对新入公司或转岗职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提高领导者的安全意识,并记录存档。

4、每年根据培训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训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5、项目经理部必须定期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民)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责任,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安全教育形式为: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须做到"计划、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并建立科学完整的台帐和基础资料。

6、项目经理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每月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周一安全学习,班前安全讲话,新进场施工队安全教育等。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过程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各部门、协作工队考核的内容。

8、交接班制

轮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将本班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一班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交接,并载于接班纪录中,双方确认后互相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马虎从事,更不许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一班留下事故隐患。工地代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监督交接班制度的实施。交接班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9、安全操作挂牌制

凡从事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的专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将安全注意事项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写在牌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或机身旁,随时提醒操作人员认真遵守,从而保证安全操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实施情况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10、安全生产检查制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了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包括例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项目经理部实行日巡查、旬检查、月度大检查。作业班组实行"日自检".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各管理部门参加,安全员负责做好检查纪录。纪录写明时间、地点(工点)检查内容、查处的问题、纠正的措施和时限,并明确纠正结果的验证人。包括重点施工阶段检查和节假日检查,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将事故苗头解决于萌芽之前。

对压力容器、施工用电器设备和工具,企业要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在自检合格后报请劳动部门检验所进行定检。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由检查人向被检查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后由检查部门复检。

对特种作业场所,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根据各次检查结果,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鼓励先进,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职工思想中扎根。

1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时昼夜防范,并且我们已经和开发区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开发区医院取得联系,随时出动,应急各种情况的发生。

a)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各工地班组长诮立即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付义东经理,由付义东经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我们还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制定雨季防台、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决不允许出了事故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的行为发生,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坚决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制度为准则,严肃认真,不冤枉无辜者,不放过责任者。对因忽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按照损失和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

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要保让建筑工程的优质的质量,硬件设备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同时更不能忽视一些硬件设备所发挥的作用。为此,我单位将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的1%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其中包括临时设施、围挡、文明设施、技术措施等施工现场费用的支出,同时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贯彻执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奖罚,坚持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在生产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因违章、违纪、违章指挥、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应分清情况;视其情节给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基金帐户,收缴安全罚款资金,罚款资金作为年度安全评比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