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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考核细则

2024-07-23 阅读 6243

  安全文明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的法规和市、镇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职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经济的稳固发展,促使公司全体员工自觉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公司本着对职工、家属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对违章违纪的处罚,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经教育无效,仍在违章违纪,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一要制止,二要处罚,以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安全生产奖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规程、制度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视情节经公司研究,给予表彰100--1000元奖励:

  1、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工伤事故的,对事故抢救有贡献的;

  2、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的;

  3、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设施、设备、装置和劳动保护的其它技术方面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对于直接防止一起重大事故或重伤事故有功者。主要处罚和考核发生重大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查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按责任大小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各项安全生产考核中,发现以下几项对车间、部门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追究负责人制度,对其有关责任者和负责人考核。

  1、对新工人或转岗工人不经“三级”安全教育直接分配上岗操作,考核人事主管、车间主管每次5分;

  2、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考核车间主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对每周检查现场混乱达不到文明生产的要求,考核车间主管5分;

  4、对安全生产记录不每日记录,自查隐患,考核车间主管5分;

  5、对生产区域内安全通道不畅通,考核车间主管5分;

  6、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拒绝签字,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

  7、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

  8、对劳动保护用品没有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对购买的日常小电器属三无厂家,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引发事故的重罚相关责任人;

  10、下班车间门不锁、窗不关,考核车间主管每次10分、责任人50元。

  二、现场管理,考核如下:

  1、责任区域杂物较多、脏、乱、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责任区域烟头、烟壳,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成品、半成品堆摆不齐,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4、现场油污较严重,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车间主管5分;

  5、上班不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衣服不整洁,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6、危化品乱放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7、到食堂吃饭不更换便衣,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在生产现场站在带钢卷正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带钢区域任何人在生产过程中和吊钢卷身体接触带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堆放带钢正面2米范围内摆放物件或在此范围内工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1.离岗、或下班不切断设备电源、关灯,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另加耗时能源价格处理;

  12.在生产现场用电炉、太阳灯、电饭锅等烧饭热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3.直接用倒卷的三角吊链吊料两个吊钩起吊带钢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4.在生产现场用木材、碳点火取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5.在生产现场玩手机、看书、看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6.在生产现场睡觉、串岗聊天,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7.在氨分解室取暖、烘衣服、烘鞋、热菜等,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8.在氨瓶摆放方圆5米动用明火或抽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9.用叉车运带钢堆放不整齐或运送带钢未上槽钢架子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0.无故不服公司领导管理顶嘴,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1.留滞他人在非岗位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2.在生产过程中严重浪费能源现象,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3.用吊链打结起吊带钢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4.叉车工转弯、倒车、摆放带钢不鸣笛,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5.叉车超重、超速运料行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6.硬成品到剪切车间带钢卷没有用双扎丝打两道以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7.硬成品焊接头超前剪切或滞后剪切带钢混一起打包造,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8.到剪切车间硬成品没有标明操作者姓名、生产日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9.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倒包,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连倒重罚!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0.进入厂区未佩戴工号牌,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1.分条机操作工开飞车造成,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三.机械设备的管理考核如下:

  1、擅自动用他人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擅自拆卸设备及工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擅自割焊原装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4、故意损坏设备重罚!

  5、上班不检查所用设备完好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发现设备隐患不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生产过程中临时用设备,用好不及时收库或直接放在原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违反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起重操作,不执行“十不吊”规定,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各种机具与压力容器无安全防护装置措施或不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1.在生产过程中把带钢卷或其它物件悬挂行车待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2.露天的电机、设备未盖防水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3.正在运行的设备无人看守,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重要特殊岗位无人看守加罚,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4.检修设备未挂“禁止使用,有人检修”标志牌,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四.用电管理考核如下:

  1、擅自玩弄开关和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擅自拆装电气设备和用具,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擅自乱接乱拉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4、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5、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手持电动工具无漏保护器,直接使用,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各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不采取其他保护装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9、电器设备没有做好接地,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0.在电柜箱上摆放水瓶等杂件、或在电箱里摆放物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考核车间主管5分;

  11.坐在运转电气设备上或护罩上尸或靠在设备看书看报等,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2.在电柜箱或操作柜里摆放物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考核如下:

  1.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上、下交叉作业危险区域不戴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3.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不系不系安全带,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4.高空作业穿硬底或带订易滑鞋,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5.进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凉鞋、易滑鞋.穿背心.赤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6.焊工作业不戴护镜、防护罩,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砂轮操作工正面操作,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教育不改,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

  9.变、配电作业人员在规定场所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上岗操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在车间内不按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其他场所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六、后勤安全卫生考核在下列情况下对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

  1、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有脏水、污物、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对工人食堂使用的共用餐具不每餐进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清水”,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七、有下列行为加重处罚500元以上

  1、违章指挥,造成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及重大事故,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3个月内仍有再次类似事故发生的;

  3、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能消除隐患而不消除的;或不能消除,也未提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

  4.工人提出安全隐患领导不作为,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5.带钢生产区域不允许将新工人直接分配上岗,普通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新老工人搭配上岗,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行车工、司炉工、叉车、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做特种行业事,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7.各车间.部门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大.较大.特大等安全事故送司法机关追究领导刑事责任.

  8、凡是在公司内打架斗欧者一律考核500元;

  八、其他有下列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1、氨分解室、配电房、油库等特殊场所吸烟,包括在车间內抽游烟的;

  2、高空处作业乱扔物件的;

  3、在易燃易爆物品处随意动明火的;

  4、非特种行业的工种干特种行业的工作;

  5.因违章指挥、违反劳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后果,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外来客户车辆损坏公司物件按质赔偿,例如撞坏路沿赔偿200元,损害花草每小颗5元等

  附则:

  1、本细则有关条款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细则解释权公司安全委员小组;

  3、本细则从公布立日起执行。

篇2: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由黄陵县龙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篇3:高速公路总监办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为监督宣宁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程序和作业行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调动项目安全监理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奖惩分明,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安全生产考评主要目的是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通过考核评比激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评主体和对象

安全生产考评工作由项目组织,宣宁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对象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业安全监理人员。

三、奖罚办法

项目将考核时间原则上为每月月底,每月考核一次。作为本月安全生产奖罚依据,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分值大于90分(含90分),为优秀;

分值为75(含75)至90分,为合格;

分值小于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奖罚于公司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本月考核小于75分以下将不发放绩效工资,本月考核为75(含75)至95分将发放绩效工资,本月考核大于90分(含90分)将发放绩效工资还将纳入公司项目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考核成绩综合评分提名先进工作者名单,对于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将建议调离本项目。

四、检查内容、评分方法

项目每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主要是以下项目:1、安全目标管理;2、现场工作实效;3、内业资料整理;4、监理日志。

详细检查内容及评分表见附表A。

五、问题整改

针对每月安全考核存在问题,除进行处罚外,还应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六、附则

本办法由宣宁高速公路总监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宁高速高速公路总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