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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规范管理及考核办法

2024-07-23 阅读 8249

第一部分总则

原始质量记录是合理和安全作业的证据,是每批产品、每一次检测唯一可靠的查询依据,是有助于判断产品质量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极为重要的依据。为提高本公司的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将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完善生产及检测过程中各种原始质量记录,使之符合规范化标准要求,达到能全面地,完整地,准确地反映生产、检测过程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记录单位和精度

第一条时间(单位:时、分、秒):

(一)生产加工时间均以24小时计时。

(二)杀菌记录时间(豆腐干)以24小时计时,计时应精度到分钟,如5:00、6:

20、7:38……。不得写成“5”或“5:――”。

(三)油炸(酥类产品)、脱油、热合封口、抽真空等时间精确到1秒,如2秒、8秒等。

第二条温度(单位:℃):

(一)酒精温度计测量读数精确到1℃,如5℃、10℃等。

(二)水银温度计测量数据,取小数点后一位,精确到0.5℃,如108.0℃、108.5℃……。

不得写成108℃、109℃……。

(三)记录仪、显示器的温度记录精确到0.5℃的,如109.0℃、109.5℃不得写成109℃、110℃。

第三条折光浓度、酸度、盐份等(单位:%)

(一)折光浓度测量读数,取小数点后一位,阿贝折光仪精确到0.1%,如28.0%,28.1%等。

(二)酸度盐份水分等的测量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取0.01%,如2.01%、2.12%等。

(三)压力和真空(单位:Mpa)、蒸汽总压,压力表上读数精确到0.01Mpa,如0.10MPa、0.38MPa等。

(四)封口试漏(加压)压力表上读数精确到0.001Mpa,如0.059Mpa、0.060Mpa、0.062Mpa。

第四条余氯(单位:PPm)

余氯的测量,视具体使用比色剂的浓度而定。如比色板测量的,精确到0.2PPm;如用滴定法测量的,精确到0.01PPm。试纸测量按比色纸精度。

第五条重量(单位g、kg)

(一)净含量及配料中以g为单位的,精确到1g,如175g、305g……。

(二)配料中以kg为单位的,盘式磅称精确到0.005kg,台式磅称精确到0.1kg,落地式磅称精确到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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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长度(单位:mm)

(一)使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读数精确到0.02mm,如105.98mm,不得写成106mm或105mm。

(二)使用精度为0.01mm测微计(千分卡)测量罐,读数精确到0.01mm,如1.24mm,不得写成1.3mm。

第七条其他如菌落记数、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含量等单位,以检测计算精度记录。

第三部分质量检查频次

第八条班前消毒清洗卫生检查记录1次。

第九条班后卫生消毒记录1次。

第十条生产中每2小时消毒清洗记录一次。

第十一条原料加工处理、配汤质量记录,必须视不同产品的特性,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每锅或每小时等的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装袋量抽查质量记录

(一)瓜子自动装袋机定量装袋产品和膨化、花生、坚果产品等,小组抽查每30分钟记录一次,品控员每2小时抽查一次,每台机器抽查不少于6袋,台秤每小时校准记录一次。

(二)封口质量检查记录,小组每30分钟抽查一次,质检员每1小时抽查一次,小组和质检员抽查时间原则上错开。

第四部分记录书写和修改

第十三条质量记录表格的表头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操作人、测量人及审核人必须签名。

第十四条所有质量记录的数据,数字必须书写端正、清晰,保持质量表格的清洁和不受污染。

第十五条各类质量表格必须准确书写,尽量避免写错栏目或数据。万一写错栏目或数据,需要修正,则必须做到规范修改。不得在所写错的数字上进行涂改,必须在写错的数字上划一横线,将正确数字写在它的上方,并在右边签名。

第十六条意外情况的记录:

(一)因特殊情况(因故停机、吃饭、公务等)不能按时记录时,必须在记录上注明原因及对应时间。

(二)因设备等客观情况而引起质量不稳定或达不到标准,需校车的必须要有校车记录,并在相应记录表格的备注栏中加以写明,校车后也必须要有质量检查记录。

第五部分质量记录管理

第十七条检查

(一)车间质量管理人员和品控人员应随时检查、督促质量记录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记录必须于当日下班后,由小组检查后交当班车间质管主任,质管主任应认真审核并签名及填写审核日期。各类记录都应完整、齐全不得遗失。

(三)生产车间的配料检测、煮制、干燥质量等记录经质量主任审核签字后,由车间集中并在第二天内(不包括节、假日)交到技术中心品控部接受复核。

(四)品控部门将复核中发现的差错等问题书面反馈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接到书面反169

馈意见后,应及时落实到当事人整改,以不断提高记录质量。

(五)根据实际需要,技术中心可以向生产中心提出本规定外特殊的阶段性要求,提供有关质量记录,接受技术中心的复核。

第十八条保存

(一)经技术中心相关部门复核的各类质量记录,由技术中心负责存档。

(二)其他各类质量原始记录由生产部门负责存放保管。

第十九条查索

(一)据需要,技术中心和生产部门都可查索对方保存的质量记录,彼此应提供方便,密切配合。

(二)查索、借阅、归还都要履行书面手续,以保证质量记录的完整。

第六部分质量记录考核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一般给予书面反馈指出,但对于多次指出而不改进的将作违纪处理。

(一)质量记录未按规范中规定的(单位和精度)、(质量检查频次)、(记录书写和修改)及(意外情况的记录)执行。

(二)发生意外情况,记录上未说明与实际,与时间不吻合。

(三)装袋抽查未做到开车即抽查或抽查时间间隔超过规定时间(因故停车、吃饭等原因抽查可顺延至开车立即抽查)或抽查数量不符合规定。

(四)车间审核质量记录时未发现质量记录中存在的问题,而由技术中心复核发现及车间未在规定期限内收集、审核后将质量记录上交到技术中心。

(五)其他不符合质量记录规范及管理的类似情况。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问题,视问题的性质、情节及当事人对问题认识的态度,给予违纪、口头警告罚款等处理。

(一)质量记录数据不真实预记、追记或规定的项目未作检查及记录。

(二)质量记录表格短缺(以每张记)。

(三)原料加工处理、配料未按工艺规定执行及未作规定项目的质量检验、质量记录。

(四)质量记录造假数据或发生质量问题造假记录的当事人或提供假象的伪证人。

(五)其他影响质量的类似问题。

第七部分考核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门在复核质量记录中发现的问题,按其类别分别计算频次(即同一班次不同的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在抽查,复核车间保管的那部分质量记录中发现的问题,按其性质,酌情计算频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第二十三条车间在审核质量记录中发现的问题,如属于是记录笔误的,可令操作者进行规范修改;如是影响或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可附上反馈表,写明处理意见,随质量记录一起上交,在本考核中将不计算问题频次。

第二十四条凡质量记录在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累计超过部门限定数(暂以每条生产线平均3次计),将给予扣款处理。超过限定数内,每次扣20元;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考核办法中第三部分第二大类的问题,虽由质量管理部门做出违纪或口头警告等处理,仍在当月考核中作为问题频次进行累计。

第二十六条凡属于质量事故的问题,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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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本考核实施的扣款数,经当月统计后交人力资源部,从被考核部门的管理奖中扣除。

第八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篇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包括外来相关方的记录。

3职责

3.1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记录。

3.2管理部负责汇总、编制企业记录控制清单。规定各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负责服务质量检验报告的归档和管理。

4定义

5程序

5.1记录包括:全公司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工作报告、本公司内部审核过程记录及报告等。记录可以采用文字、照片、光盘、磁带和磁盘等形式。

5.2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5.2.1记录的格式、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执行。文字形式的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记录标识应反映活动的名称、编号、时间。记录可以按照活动的时间归类,也可以按照活动的类别归类。必要时要对记录进行编目,以便检索。

5.2.2照片形式的记录必须附带文字说明。应标识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若照片是文字形式记录的附件应随同文字记录一并归档。

5.2.3光盘、磁盘、磁带等形式的记录必须将储存的位置、记录保管人、记录名称填入。必要时进行备份,记录文件按类型和控制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建立文件夹储存以便检索。

5.3记录的保存、保护

5.3.1各部门的资料员必须把所有的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地方。所有的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磁盘记录还应及时以其他形式备份,防止丢失,不被修改。各台电脑由专人使用,密码保护并及时杀毒。

5.3.2管理部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企业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规定记录名称、编号、保存期、使用部门、保存地点等内容。

5.4记录借阅和复制

5.4.1各部门保管的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应填写《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

5.4.2企业的技术数据、商业秘密、财务报表属于企业的保密记录。相关人员应遵守企业保密制度。除非有合同的规定,经经理批准方可向外部提供。

5.5记录的处置

5.5.1记录必须按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

5.5.2记录的收集保管部门应定期将收集的记录进行统计分析,从中识别各种改进的机会。

5.5.3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保管部门应填写《质量记录销毁登记表》,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销毁,但不得遗失。

5.5.4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对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6相关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7附件

7.1FM42-2-01《质量记录清单》

7.2FM42-2-02《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

7.3FM42-2-03《质量记录销毁登记表》

篇3:A物业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物业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

2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服务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3.2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3管理部档案室负责保管超过一年的质量记录。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4程序

4.1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3质量记录填写

4.3.1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4.3.2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4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

4.4.1各部门的资料员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对于保存一年以上的记录交档案室保存。

4.4.2质管部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原始样本。

4.4.3质管部每3个月要检查一次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4.5质量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

a)各部门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向质管部领用所需记录空白表;

b)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4.6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

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主管人员填写《文件销毁记录》,交质管部审核,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授权人执行销毁。

4.7记录格式

4.7.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部门经理审批,交质管部备案。

4.7.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清单》。

6.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6.3《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6.4《文件销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