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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1793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2)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3)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5)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6)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7)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8)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A.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B.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C.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D.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

A.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B.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C.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D.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E.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9)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10)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篇2:客运站印章管理工作规定

为加强客运站印章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印章是车站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车站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车站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车站的利益,制定印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车站站长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车站各类印章由各班组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

第五条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职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职工持有单位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车站各班组及职工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由班组长申请,经车站领导审核同意。

第八条经车站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车站站长对车站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报车站站长审核同意,在印章使用记录本上注明使用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三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车站,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载明事项,经车站站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车站站长,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站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车站办公室报告。

第十六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车站造成损失的,由车站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处理。

篇3:集团现金支票印章管理规定

某集团现金、支票、印章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不断扩大发展,对于资金来源和支出必须更加严格。周密把关运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商家付款首先由财务部主管严格按"招商细则标准"进行审核有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具全。由专人负责开示票据,出纳负责收款。

二、出纳员收款现金时必须当面点清,严防假抄,日清月结,当天收现金必须在当日存入银行。严禁挪、借、留、欠。每月坚持与银行对帐,必须做到帐额相符。

三、转账支票必须款到公司帐户,才能认可,否则不能办理手续。

四、所发生的一切开支费用的报销程序按"**公司字(99)第十七号规定执行。"

五、每周六检查本周收款情况,清理合同,查清欠款商家,并编制规范报表交予招商部,定出措施。及时收回欠款,并如实上报部经理。

六、公司财务章由专人负责监管,出纳开出支票必须严格审查,并登记后盖章方能出示。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