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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024-07-23 阅读 9276

1.目的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各项要求的指导性方法和实施建议,在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达到改善安全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措施和规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制药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AQ/T4255)

《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鲁安监发[2010]1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3.要求

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以风险分级管控为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按照“领导负责、全员参与、由下而上、职责明确、分级实施、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当覆盖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策划与实施的全过程。

对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工作机制,并通过评审、更新,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4.成立机构

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体系建设和运行领导机构,实施成员为本企业全体员工,领导机构包含所有部室,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本企业全体员工全面参与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措施及评价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涉及企业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

5.职责

5.1企业负责人成立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委员会和各专业工作组,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部署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5.2各部室车间负责人是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实施过程的区域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5.3部室及生产车间负责本区域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并及时更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5.4各专业工作组在部室车间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对制定的控制措施进行评价,全过程的参与到风险体系建设中。

6.工作程序及要求

6.1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

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效果验证、实现持续改进、规范文件管理等八个关键控制环节。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对每一个风险点覆盖或包括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在划分作业岗位、作业活动或区域基础上,再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逐一识别;然后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安全训教育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五个逻辑层次逐一考虑,制定实施风险管控措施。

6.2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的关键步骤包括: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价与分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等。对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方法、步骤及要求,有组织地有序开展。

6.2.1排查风险点

企业应组织专门力量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风险点排查的对象包括部位、设施、场所、区域等的伴随可能导致事故风险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或空间。

企业应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包括所在位置、风险点名称、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6.2.2危险源辨识

企业应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包括经验判断法;现场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作业危害分析法;直接观察法;预先危险分析法;类比分析法等。企业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辨识方法。本企业采取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法(SCL)进行辨识。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把一项作业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识别整个作业活动及每一步骤中的危险源并将其汇总。在识别危险源时,要从四个方面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环境的因素。在这四种因素里面,人的因素是“核心”,首先要分析人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违章操作、违章、不遵守有关规定等),其次是物的因素(设备、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设施、涉及安全的工艺、技术参数等),再分析管理因素,最后分析环境因素(主要是指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定置定位等)。

安全检查表法(SCL):为了系统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6.2.3风险评价

6.2.3.1危险源风险评价

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危险指数法、危险性预先分析方法、故障假设分析方法、检查表分析方法、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风险矩阵评价法等。

其中,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MES)、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风险矩阵评价法(LS)等简易的风险评价方法是企业常用的方法。

6.2.3.2风险评价准则

企业在选择适当的危害因素辨识方法完成辨识后,应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风险分析判断准则,以便于准确的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认定风险等级。

制定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考虑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影响。本制度提供的风险评价准则和风险等级判定准则仅作为参考,其取值标准为常规数值。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值,以期风险分析判定更加准确。

6.2.3.3风险等级判定

企业应经过研究论证确定适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从方便推广和使用角度,本企业采用风险矩阵(LS)法进行风险评价。

企业按照上述方法,在组织完成风险评价后,应当将分析内容或数据(取值)分别在《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和《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相应的栏目中补充描述,分别依据:R=L×S公式,完成R值的计算,将计算取值分别填入记录。

再根据计算结果判定风险等级,填入记录“风险等级”栏目。

6.2.3.4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6.2.4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6.2.4.1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对确定的重大风险,应单独形成清单,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培训教育、应急处置措施四个方面制定。例如:

工程控制包括:

消除或减弱危害——消除是通过对装置、设备设施、工艺等的设计来消除危险源,如用自动输送机替代沉井系统,如较低的动力、电流、电压、温度等。

封闭——对产生或导致危害的设施或场所进行密闭;如在转动轴或链条处增设安全防护罩等。

隔离——通过隔离带、栅栏、警戒绳等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采用隔声罩以降低噪声等;

移开或改变方向——如危险及有毒气体的排放口。

管理(行政)控制包括:

(1)制定实施作业程序、安全许可、安全操作规程等;

(2)减少暴露时间(如异常温度或有害环境);

(3)监测监控(尤其是使用高毒物料的使用);

(4)警报和警示信号;

(5)安全互助体系;

(6)风险转移(共担)。

个体防护包括:

(1)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耳塞、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呼吸器等;

(2)当工程控制措施不能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时,均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3)当处置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4)当发生变更,但风险控制措施还没有及时到位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培训教育:

(1)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分层级分阶段进行培训学习;

(2)企业确定好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以区域划分进行组织培训学习;

(3)各单位应将风险分级管控培训纳入各自的培训计划里面,按计划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培训;

应急控制包括:

(1)紧急情况分析、应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

(2)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等措施,确认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不良后果。

6.2.4.2其他风险的控制措施的选择

凡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或整改才能控制的风险,企业应在符合成本-安全有效性原则的情况下,制定控制措施。

6.2.4.3选择控制措施的基本原则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可行性,在公司现有资源条件下,可以实施的措施;

——安全性,采取的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风险至可接受范围,且不会带来新的风险;

——可靠性,能持续有效的对风险进行控制;

——重点突出人的因素,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

6.2.4.4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

——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6.2.5风险分级管控

6.2.5.1风险分级

企业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将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1)一级风险(红色):重大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与管理;

(2)二级风险(橙色):较大风险,由车间(部门)负责控制与管理;

(3)三级风险(黄色):一般风险,由班组负责控制与管理;

(4)四级风险(蓝色):低风险,由岗位控制与管理。

6.2.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2.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应结合隐患分级排查的操作要求,进行风险管控的责任分配。

6.2.6危险源辨识、风险信息的更新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策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不论企业在规模、人员数量、产能、生产装置(车间)、工艺(工序)的变化大小,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系统性更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a)修改、调整过去评价不当之处;

b)对新辨识出的危险源的评价;

c)发生事故后,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d)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变化引起对风险程度的修改;

e)重大风险受控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等;

f)相关方提出了合理的要求。

7.风险告知

企业应在主要风险点岗位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附件C),内容包括风险等级、名称、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各自岗位或系统对应的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

其他风险可在岗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附件D);

职业危害岗位的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

8.建设成果与效果

8.1建设成果

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至少产生以下成果:

(1)设备设施清单及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

(2)作业活动清单及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表(JHA);

(3)公司风险等级分布信息表;

8.2建设效果

企业通过建立、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能全面掌握企业内部存在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并通过评价识别,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夯实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系统的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并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

——通过风险辨识和评价,全面、系统掌握公司危险点的层级和分布,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不断降低公司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正规安全风险告知渠道,不断充实、完善安全警示标识,规范企业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建立健全较大风险部位日常管控机制,落实管控责任。

——依据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建立、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建立、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以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为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9.文件管理

企业应依据“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记录等,系统化、全过程落实安全风险管控。

10.持续改进

10.1评审

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10.2沟通

为确保各部门和不同层次之间公司与外部的各层面之间就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过程及有效性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分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做好沟通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信息反馈和整改的责任应落实到人,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1.考核与奖惩

为了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氛围,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风险分级管控的重大意义,掌握危险源辨识方法与风险管控方法,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技巧与方法,树立起风险管理意识。

为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应制定实施内部激励考核方法,将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

序号

内容

考核分数

备注

1

未组织进行风管控体系建设

10

未组织参与体系建设会议

5

未按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

20

未进行风险源风险评价

20

5

未按照风险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20

6

未形成风险管控清单

5

7

未按要求对风险进行公告

5

8

未按要求对风险进行培训

10

9

未按计划进行持续性审核

5

篇2: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改进安全总体绩效,确保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规范运行,根据上级体系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工务段对于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与考核奖罚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务段所属各区段、工区、机关各科室及委外单位。

第四条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实时控制、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风险预控: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持续改进:为改进安全总体绩效,根据体系安全生产方针,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持续改进活动对于整个体系和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项工作都适用。

不符合:不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务院部门规章、体系文件、体系要求及考核标准。不符合依据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或轻微的问题;第二类是严重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系统性失效,区域性失效,体系运行后仍然存在严重的安全危害。

体系文件:对段辖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管理、作业等活动作出的书面规范。体系文件应经过审核并正式下发,包括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风险管理手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制度、作业标准、作业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工务段成立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段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段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车队、区段正职组成。

工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制定并定期审核段风险预控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

(四)编制、完善段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体系文件。

(五)批准年度管理方案,审定安全目标、指标,督促、检查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六)编制并实施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编制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故障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故障。

(八)做出有关奖惩决定。

第七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配备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八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体系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工作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职工教育科及车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段长担任,工作组副组长由各科室、车队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副组长指派。

工作组职责:

(一)协调配合做好段安全生产工作,并按规定安排部署月度动态检查,组织或参与段体系定期考核。

(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生产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立、改、废工作。

(三)按规定对设备设施、工器具、材料、安全防护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选型、购置、验收接管、检测、检验及鉴定,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和统计报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和有关证照等,并负责督查、考核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年度和持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预防与纠正措施。掌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及其管控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体系年度管理方案中明确的高风险任务、高风险场所、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工作质量负责,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进行重点督查并积极协调整改事宜。

(六)负责对段制定的、上级制定在段内转发执行的与生产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合规性评价,整改不符合或提出纠正不符合的建议与意见。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业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并定期召开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业务会议,总结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与检查考核

第九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体系考核标准、体系文件、年度管理方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体系管理与考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第十条段对体系实行二级运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即段对区段、班组,班组对个人。

第十一条体系检查考核对象及方式。

(一)段检查考核分为定期和动态两种方式,并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1.定期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车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2.动态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按照分工,每月自行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考核,每次检查考核区段数不少于2个、班组不少于15个,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第十二条体系检查考核实施组织。

(一)科室、车队及工区负责人负责组织月度动态检查考核。

(二)生产安全副段长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考核。

(三)防洪、防寒、防火等专项检查或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综合检查由分管段领导牵头组织。

第十三条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标准。

(一)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30分。

(二)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三)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四)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A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五)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B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六)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C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8分。

(七)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未突破考核指标的,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年度总分中扣6分。

(八)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比照伤亡事故或非伤亡事故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九)考核年度内设备故障指标完成情况未达到年初考核目标的,在年度总分中扣1~5分。

(十)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突破考核指标的,超出一件在年度总分中扣5分,再每超出一件翻倍扣分。

(十一)自检每少一次,或自检工作开展不认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在季度总分中扣5分。

(十二)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无客观理由未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条在年度总分中扣2分。

(十三)安全信息资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次在季度总分中扣1分。

以上(一)至(七)项和第(十)项,负主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50%扣分;负重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30%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20%扣分;负同等责任的,扣同等分值。

第十四条考核中重复发现、无故未整改的,在季度总分中按标准分值的二倍进行扣分。

第十五条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级资格:

(一)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神华、准能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两次及以上的。

(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以上事故的。

(三)发生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环境事件的。

第十六条季度及年度考核评分计算方式:

(一)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定期检查考核得分+动态检查考核得分-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二)年度考核得分为全年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年度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第十七条体系达标分为四个等级,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责任重伤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1000天及以上。

二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80分及以上至9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500天及以上。

三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70分及以上至8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四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60分及以上至7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工务段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工务段生产本质安全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规定(试行)》(大准铁工字〔2013〕15号)同时废止。收银制度

篇3: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体系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推进工作,运输处成立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运输处处长

副组长:运输处各副处长

组?员:运输处各科(室)科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处车站科,办公室主任由车站科长兼任。

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加强车务系统安全风险基础建设,强化安全风险应急处置;

3.指导车务站段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周密制定控制措施,推动安全风险管理有序深入开展,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一线,督导车务站段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影响铁路运输和人身安全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站段是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细化措施和运用管理办法,明确岗位作业标准和生产项目作业指导书,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强化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对车站(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形成管理闭环。

二、教育培训体系

(一)管理职责

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教育培训实行路局、站段两级管理,站段、车间、班组三级培训网络的分层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1.运输处负责将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教育培训纳入主要行车工种集中脱产培训及干部培训内容中,督导各培训基地抓好落实。对站段的风险管理教育培训进行检查督导。

2.站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站段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教育培训管理实施计划,建立和管理站段、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内容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对车间、班组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车间负责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站段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岗位的实作培训,逐月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全员培训责任制。

4.班组承担安全风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培训的实施责任。负责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的日常培训和实作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安全风险管理知识;

2.安全风险源辨识方法;

3.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预案的培训演练。

(三)培训方法

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员培训。充分利用多媒体演示,现场实际操作讲解等形式,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不仅要讲清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还要讲清风险点确定的原因和控制措施的规章依据。

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计划,作为班前提问的主要内容。

(四)培训质量和考核

1.对新职、转岗及晋升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岗前培训,严格“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得上岗。

2.培训要达到使参加培训的人员熟练掌握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适应岗位要求,胜任岗位工作。

3.各站段要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培训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培训档案。凡发生培训不到位、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逐级追究培训人、监考人、职教科长、主管教育副职责任。

4.安全风险源和控制措施考试试卷长期保存备查。

三、信息管理体系

(一)安全风险信息汇报制度

1.遇下列情况,站段应及时向运输处值班室汇报:

(1)影响行车的设备故障;

(2)影响行车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2.遇下列情况,站段应在三日之内向运输处值班室书面(邮件)报告:

(1)铁道部、铁路局领导检查发现的典型、倾向性问题;

(2)铁道部、铁路局(含办事处)各级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

(3)铁道部、铁路局(含办事处)各级安全监察人员下发的安全监察通知书、安全监察指令书;

3.遇下列情况,中间站(车间)应向站段值班室报告:

(1)设备故障或状态不良;

(2)上级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本站检查发现问题自站无法解决的隐患;

(3)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通知书、安全监察指令整改通知书;

(4)天气不良或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5)其他站段规定的需要中间站(车间)向站段报告的事宜

(二)安全风险信息分析辨识制度

1.运输处根据站段上报的安全风险信息,结合铁路局安委会、督查督办、旬安全对话会、运输处安全分析会等渠道,全面掌握各种安全信息,结合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纳入运输处“问题库”进行风险辨识。时间周期上采取日常、月度、季度分析辨识,性质等级上采取一般、重点、专题分析辨识,准确辨识风险点。对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判定,确定属于风险源后,纳入运输处“安全风险控制表”并制定控制措施。

2.站段根据问题的性质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对安全的影响,通过专题分析、现场调研、规章审查、层层研讨等形式进行分析辨识,确定属于风险源后,纳入站段“安全风险控制表”并制定控制措施。

3.在风险辨识过程中,运输处与站段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形式,加强联系沟通,广泛征求意见,要充分考虑问题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确保风险源辨识准确。

(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

1.对确定的风险源,运输处要结合规章制度、现场实际,广泛征求现场意见,优先采取设备控制、源头消除、预先防止的办法,制订关键突出、可操作性强的控制措施,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2.站段要根据运输处的控制措施,充分考虑本段设备特点、人员素质、规章制度、管理现状、生产环境等因素,按照简洁、适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优先采取设备控制、源头消除、预先防止的办法,逐站分层次、分岗位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多岗位控制,有效化解和降低风险,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3.对发生的各种铁路交通事故,运输处、站段要对照安全风险点进行照查,完善安全风险源及控制措施。

四、监督检查体系

1.按照“月度覆盖、季度平推、半年评估、年度评比”的基本原则,运输处每月对全部车务站段抽查一次,实现月度全覆盖;每季度组织站段间开展一次互促互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年底对站段全年安全工作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检查。

站段每月至少对全部安全风险源抽查一次;每季度对所属车站(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年底对所属车站(车间)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检查。

2.运输处及站段通过远程监控、添乘机车、录音监听、调监回放、查看文件、会议记录、作业记录、安全管理台账、抽查行车设备和现场作业情况等方式,对安全风险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运输处值班室每天对施工维修作业、接发列车、调车作业等情况进行抽查。

3.运输处每季度选择一个管理薄弱的站段作为安全关键站段,从安全管理、基础管理、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职工培训、现场控制、日常检查、安全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剖析,帮促查找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补强安全基础管理。站段要根据管内安全情况,每季度至少对1个中间站(运转车间)进行剖析。

4.按照《关于公布〈郑州铁路局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铁安〔2012〕59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

(1)学习培训。是否按规定组织职工对风险管理相关文电进行传达贯彻;是否对本部门风险源及控制措施进行学习培训;是否对风险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剖析再教育。

(2)风险管理。是否建立“月度覆盖、季度平推、半年评估、年度评比”的安全风险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是否规整本部门风险源;风险源是否查找准确;针对风险源制定措施是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风险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是否采取措施及落实效果。

(3)检查落实。管理干部是否按要求对本部门或归口系统风险源进行日常检查;是否发现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或要求;是否每月在安委会上对本部门风险管理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对风险管理上发生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5.各站段对本部门的风险源要详细查找,分类规整,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制作“风险源控制表”,并建立分类、分级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各类安全风险预警条件的设定、响应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建立“月度考核、季度评价、半年评估、年度评比”的安全风险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充分体现“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风险控制理念,明确责任。

6.各站段安全风险管理要纳入季度安委会、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各站段在召开的季度安委会、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要将本系统、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成效作为重要分析议题,认真分析安全风险排查、评价、控制和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整改和补强措施,不断把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引向深入,使现场安全风险点、生产作业过程处于常态管理、始终受控的状态。

五、奖惩考核体系

1.运输处每季度、半年定期对车务站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发现站段安全工作存在典型或倾向性问题未纳入站段安全风险源管理或控制措施制订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检查不到位,运输处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2.运输处将站段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纳入站段党政正职的月度安全考核。

(1)对Ⅰ、Ⅱ级安全风险控制或消除不力,甚至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关于重新修订的通知》(郑铁人〔2011〕223)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2)对Ⅲ级安全风险控制或消除不力,导致发生影响正线调车冲脱挤一般D类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80分;导致发生影响到发线调车冲脱挤一般D类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50分;导致发生影响其他线路调车冲脱挤一般D类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30分;导致发生其他行车一般D类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10分。

(3)对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受铁道部通报或铁路局领导批评的,每次扣除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3分;对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受铁路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除任单位党政正职月度考核分数的1分。

3.站段因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或严重问题时,由站段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运输处交班,汇报事情概况、发生原因、教训、采取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

4.站段应将风险管理控制纳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量化考核内容。风险源辨识不准确、控制措施不得力、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点检查不到位,须逐级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控制措施不落实,追究中间站长、运转车间主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