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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现场作业细则

2024-07-23 阅读 3218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

现场作业细则

场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二十七条项目:

第一条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一)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二)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四)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五)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第二条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一)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二)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三)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五)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六)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一)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六)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条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一)为方便捉拿,应有良好的设计;(二)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至使用地点;(三)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五)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使用搬运机械。

第五条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一)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二)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第六条填写方式

(一)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二)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续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显浅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在工作中;(四)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六)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篇2:液化气危险作业安全生产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动火作业或其它危险性试验时的作业范围、方案拟定、审批手续及动火安全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危险作业范围

2.1.一类危险作业范围

2.1.1.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检修动火;

2.1.2.储罐区内动火;

2.1.3.灌瓶车间及瓶台、重存瓶区动火;

2.1.4.压缩车间、液化气泵房、倒空车间动火;

2.1.5.供应站空、重瓶台(库)动火;

2.1.6.液化石油气管网接改线动火;

2.1.7.液化石油气储罐检查和槽车开罐检修动火;

2.1.8.加油站、加气站、气化间、调压间动火;

2.1.9.液化石油气闸井动火;

2.1.10.其它具有一定危险性试验和作业。

2.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2.2.1.灌瓶厂、储备厂除上述一类范围以外的其它部位动火;

2.2.2.供应站院内动火。

2.3.动火方式

涉及内容包括电气焊、打水泥、喷灯、锤钻、手砂轮、电锯、风箱、射钉枪、放液、明火等危险作业方式。

3.危险作业方案拟定及审批

3.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风涉及液化气管线、容器动火须拟定方案)或填报动火报告表(除液化气管线、容器动火以外的其它动火填报此表),其内容包括:

3.1.1.作业目的:

3.1.2.作业组织机构:

3.1.3.作业的起止时间:

3.1.4.作业步骤及工艺流程;作业的具体部位,并画草图说明;

3.1.5.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加盲板的位置、吹扫置换的方法、液化气放散措施、现场监护人、消防人员和器材的配备。

3.2.拟定方案后,由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审查签字,然后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应由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安全保卫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储罐检修总体方案经安保部批准后,每日动火证由所在单位安保科代开。

3.3.凡属二类危险作业的方案内容由作业单位拟定方案,由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并由单位安全部门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作业。

3.4.一类危险作业方案,应在作业前两天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3.5.特殊紧急状态下临时抢修或动火,可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形式向安全保卫部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6.危险作业应在动火证或作业方案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故改期或改变动火部位和方案,要另行办理审批手续,各基层单位安全部门签发的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应超过一天。

4.重大危险作业方案的审批

4.1.重大危险作业的范围

4.1.1.液化气工艺系统改造、报废动火;

4.1.2.液化石油气管网接改线动火;

4.1.3.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动火;

4.1.4.其它危险性极大的动火。

4.2.重大危险作业方案(一式4份)必须提前5天上报公司安保部,由有关部门会审后,作业单位持批准方案进行作业。特别重大危险作业方案报相关经理审批。

4.3.重大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公司安全、技术、生产等相关部室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5.动火安全措施

5.1.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5.2.加肓板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管线,检查压力表的有效性。

5.3.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质清理,吹扫干净,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测定液化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

5.4.动火过程中,如遇可燃气体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涉及液化气危险作业须使用防爆工具或工具涂抹黄油,以防产生火花。

5.5.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等地下构筑物,应清理易燃物并进行封闭。

5.6.电焊回路应按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火,高空作业应防止火花四处飞溅。

5.7.生产车间动火须在停产后进行,动火前打开通风机,查看液化气阀门是否关闭,测液化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

5.8.液化气闸井内检修动火、应事先进行液化气浓度测定和向井下通风后,方可下井作业。

5.9.野外作业现场,应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设专人巡视现场。

5.10.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并消除一切火种。

篇3: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负责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在含硫化氢井、气井、高油气比井作业不装液压防喷器,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试油、试气等措施作业不按程序进行验收,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