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技术安全措施
基坑开挖技术安全措施
一、技术交底
(一)临边防护:
1.挖出的土要随挖随时排走,不得在坑边存放;
2.坡上部不准堆放弃土和材料设备等,堆放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临时材料不得小于2m;
3.距离坡上线1.5m外用钢管插入地下做立杆搭设0.6m,1.2m高两道水平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4.夜间在防护栏杆上部挂红灯警示;
5.栏杆刷一米长红白相间颜色警示;
6.将坑边上散土和活动碎石清理干净。
(二)上下通道:
用钢管和桥板搭设人行坡道,坡道必须满足多人同时上下行走,并保证其承载力,坡道底部支撑必须放置在300mm宽的承托板上,不得直接置于土中,坡道要有扶手护栏等齐全的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木梯上下,坡道要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
(三)基坑监护:
设一名专职监护人员,进行全天监测,并做好沉降记录,如发现有松动、变形、裂缝现象,立刻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措施
(一)人员安全
1.严格遵守本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并有负责考核记录;
3.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建立安全培训卡;
4.施工区实行按工作类别每天召开班前会,将作业环境及安全要求、安全操作方法向工人交底;
5.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充足睡眠,严禁疲劳作业;
7.建立电工作业、吊车驾驶等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抓住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并有书面记录和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发整改通知单,做到定人、定时间措施,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章守纪,并按规定色标配戴安全帽,其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戴证卡,做到每个关键作业点都有管理人员。
(三)设备安全
1.工地所有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好鉴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各班组长巡检做好设备鉴定记录,不合格设备严禁使用;
2.对使用安全有环境,操作等参数要求指标的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程序进行,严禁野蛮施工造成设备的损坏。
篇2:基坑(槽)开挖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基坑(槽)开挖的施工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基坑(槽)开挖工作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试行)DL5024-93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对开挖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开挖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5.2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环境特点,以及有关地质勘测报告,确定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6.2机械化公司根据项目部的要求,提供性能可靠的施工机械和合格的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服从使用单位的统一调配。
6.3施工前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全员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6.4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开挖前同现场临时供水、供电管理部门联系,确定开挖范围内的临时供水管线和临时供电线路埋设情况,制订防范措施。
6.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要由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
6.6.1爆破工程施工前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工作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6.6.2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炸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的地方标准。
6.6.3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6.6.4由专业化队伍根据需爆破地点的环境及地质条件,制订出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6.6.5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统筹安排爆破工程的施工。
6.6.6爆破工程爆破完毕后,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开展下一步施工工作。
6.7基坑开挖完毕后,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坑的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工作。
6.8基坑开挖及土方运输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注意采取措施,避免产生施工扬尘。
7相关文件
QB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篇3:深基坑开挖监理细则
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2-2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开挖准备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2)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
(2)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直径900mm-800mm集水井。排水沟、集水井应在基础轮廓线外。排水沟边缘离开坡脚不小于0.3m,坡度为0.1-0.5%,并应比基坑底低3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井壁应及时加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3.人工降水
(1)井点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波网破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
(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3)井孔应垂直,深度符合要求,孔径上下一致;
(4)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
(5)灌填砂料前应把孔内泥浆稀释,灌填高度应满足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计算值的95%;
(6)轻型井点
①井点管连接管与集水总管使用前严格清洗;
②井点管埋设要求冲孔直径不小于300mm,冲孔深度比滤管低0.5m。
③井点管埋设后应检验渗水性能: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水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渗下方为合格;
④井点管在地面以下0.5~1.0m深度内应用粘土填实,以防止漏气;
⑤埋设完毕应检查漏水、漏气、出水是否正常、有无淤塞;
⑥井点使用时应保证连续不断抽水,并准备备用电源;
(7)喷射井点
①喷射井管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②成孔直径为400-600mm,深度应比滤管深1m,管距一般为2-3m;
③套管内含泥量小于5%才下井管及灌砂;
④下导管进水泵应连续运转,下好后,立即试抽排泥,水变清为止,地面测定真空度不宜小于93300Pa;
⑤试抽两天后更换新水,工作时应保持工作水清洁;
(8)电渗井点
①阳极使用钢管(D=50-70mm)或钢筋(D≥25mm)埋设时应垂直严禁与阴极相碰
②阳极外露在地面上20-40cm,入土深度比井点管深50cm;
③阴阳极间距一般为0.8-1.0m(采用轻型井点)或1.2-1.5m(采用喷射井点);
④通电前应将阳极、阴极之间金属与其他导电物清理干净,有条件应涂沥青;
⑤在不需要通电范围(渗透系数较大土层)的阴极表面涂两层绝缘;
⑥通电时,电压不宜大于60V,土中电流密度0.5-1.0A/M2;
(9)深井井点
①深井布孔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②深井孔径应较井管直径大300mm以上,钻孔深度根据抽水期间可能沉积高度适当加深;
③井管沉放前,应用压缩空气洗井,或用吊筒反复上下取出洗孔;
④井安放力求垂直,过滤部分应放置在设计位置,井管与土壁间填砂滤料,该滤料直径大于滤网直径。
4.开挖
(1)深基坑开挖总原则: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混凝土支撑达到设计要求强度70%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土方开挖,先挖围檩支撑范围内土体并及时进行围檩支撑施工;
(2)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3)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挖土清底;
(4)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撞击支撑体系,设计未允许,严禁施工机械上支撑,围檩施工;
(5)坡度应根据土质情况由设计决定;
(6)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超载,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7)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8)基坑挖至土底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实度;
(9)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控制围护结构,无支撑暴露时间控制在48小时内。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减少支护墙体变形。
5.监测
在基坑降水挖土阶段,对支撑围护结构及周围环境要进行严密监测。发生事故险情及时处理。
控制点
1.防止地下水降深不足或降低太慢?⑴详细复查降水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到地下情况复杂性,保证降水方案合理;
⑵施工严格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死井;
⑶管道安装前必须要清洗;
⑷灌填砂填料后,及时按规定试抽,洗井;
⑸井点孔口到地面一定深度应用粘土填塞封孔,防止漏气和地面水下渗。2控制基坑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⑴抽出地下水含砂量应符合规定,如水质浑浊,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泥砂流失;
⑵适当放缓降水坡度,减少不均匀沉降;
⑶井点应连续运转,尽量避免间歇加载;
⑷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减少降水时间;
⑸对沉降要求较高区域采用隔水墙或回灌技术。3防止围护结构发生过大变形⑴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的原则;
⑵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排水措施,垫层,支撑施?工控制无撑暴露时间48小时以内;
⑶发现围护结构有质量问题及时并派充足施工力量进行修补,以免影响支撑施工,增加暴露时间;
⑷严格控制基坑周围土体超载符合设计要求。4控制挖土对周围环境影响⑴加强各施工环节管理,尽量减少围护结构变形;?
⑵挖土阶段对周围有保护要求的对象进行严密监测;
⑶有处理事故应急能力(措施,人力,材料,机械设备)。风险分析:
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发展和人类对地下空间要求的不断提高,深基坑开挖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但由于对地基土认识不足,设计方法需要进一步改善,使得深基坑开挖风险相当大。深基坑开挖施工与前后施工环节搭接密切,前期围护结构没有保证质量或后期底板没有及时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开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队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否则围护结构变形,导致周围管线、道路、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难以估计。降水工程使用不当,将使周围地基土发生不可恢复的差异沉降。深基坑开挖受天气影响也是造成风险系数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降雨将直接引起基坑积水无法施工,或挖方、堆土边坡失稳造成工程事故。预检项目:
1.施工方案⑴人员、机械配备情况;
⑵挖土方案;
⑶降排水方案;
⑷监测及事故应急方案。2.复测⑴红线、轴线、标高;
⑵控制坐标转移保护3.降水系统⑴降水材料尤其是人造砂质量情况;
⑵井管、滤管、滤网完整情况。4.降水深度开挖前满足设计要求。试验项目:
1.土工试验?根据设计要求
旁站检查:
1.开挖⑴开挖标高距设计标高20cm时,人工开挖;
⑵接近红线,灰线时,严密注视避免误差。2.降水系统洗井,试抽?正常操作,抽出清水3.意外事故处理处理措施的可靠性实测检查:
1.开挖面标高及边坡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2.降水系统运转正常3.堆土高度符合设计及规范4.围护结构荷载⑴周围堆载不超过设计要求;
⑵施工机械不碰撞支撑,设计未允许,施工机械不上支撑隐蔽工程验收:
1.深井井点⑴成孔质量
⑵充填砂滤料量及高度2.分层开挖标高及基底标高符合设计及审批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3.基底土质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提供资料:
1.挖土、降水施工方案;
2.井点成孔记录;
3.降水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单;
5.技术核定单;
6.沉降、变形、监测报告;
7.事故处理报告;
附表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
-50+300
-100+500
-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