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抽放泵环境瓦斯超限及缺水断电实验安全措施

抽放泵环境瓦斯超限及缺水断电实验安全措施

2024-07-23 阅读 9719

(一)实验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瓦斯抽放泵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瓦斯抽放泵站的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大矿井瓦斯抽采力度,杜绝回采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事故,因此我矿规定至少每月要对瓦斯抽放泵站进行一次环境瓦斯超限断电和抽放泵缺水断电实验。

(二)实验人员

安全指挥中心:(1)监测监控工:李兴攀

通风科:(2)地面瓦斯检查员:李雪峰

井下瓦斯检查员:莫卫国

机运队:(3)泵站司机:姜琳石巧英

(三)实验时间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实验时间安排在2014年11月27日早上9:00-10:00。

(四)实验要求

(1)地面瓦斯检查员必须是专职瓦斯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实验过程中负责现场瓦斯的测量和操作人员的监护工作。

(2)井下瓦斯检查员必须是专职瓦斯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实验过程中负责与地面瓦斯泵站的联系,同时负责断电停泵后对1510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的测量和汇报,一旦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撤出所有现场作业人员。

(3)操作人员必须是瓦斯抽放泵站专职司机,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负责环境瓦斯超限和缺水断电实验的整个流程的操作。

(3)监测监控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负责现场瓦斯传感器的监测监控,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同时记录实验数据。

(4)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泵站内的环境,抽放泵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能,抽放泵的操作流程,能看懂泵站内的供电系统图,熟知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同时具备基本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技能。

(5)操作人员必须明确抽放泵站的岗位责任制,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设备的技术特征,并遵守三元福达煤业有关矿井瓦斯抽放泵站设备安全管理的各种制度。

(6)操作过程中必须一人操作,一人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单人操作或两人同时操作无人监护。

(7)操作工程中必须将实验器具及各种操作工具分类摆放工具架上,使用后要回放回原来的位置。

(8)操作人员严禁喝酒,在实验前要进行酒精测试,确保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方可允许操作。

(9)抽放泵站内严禁抽烟、明火,禁止一切可能造成瓦斯气体燃烧火爆炸的行为。

(五)实验参数

(1)抽放泵站环境瓦斯超限断电实验参数:在抽放泵下风侧1-2米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当泵站附近瓦斯浓度大于等于1.0%时,就会自动报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1.5%时,甲烷断电仪就会立即切断泵站电源,确保瓦斯泵站工作的安全性。

(2)抽放泵站缺水断电实验参数:在循环水池中安设有矿用缺水传感器,用于监测水源供给情况,当发生循环水缺水时,传感器动作,再由plc发出指令执行对瓦斯抽放泵的控制,完成对抽放泵的断电保护功能。

(六)实验流程及安全措施

(1)抽放泵站环境瓦斯超限断电实验

实验流程:检测抽放泵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不超0.5%--开启抽放泵--将装有标准ch4气样的球胆拿过来站在抽放泵上风侧2米处--用手捏住球胆进气口,去掉进气口夹子,均匀的向抽放泵释放ch4气样--记录甲烷传感器及断电仪显示浓度、甲烷传感器报警时间和断电仪断电时间。

(2)抽放泵缺水断电实验

实验流程:检测抽放泵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不超0.5%--用一根牢固的线绳系在水位传感器的吊环上--开启抽放泵--将循环水池的水位传感器缓慢均匀的向上提起,观察传感器数值的变化,直到缺水传感器动作,抽放泵产生缺水断电闭锁--将水位传感器恢复原位--记录数据

(七)地面安全措施:

1.实验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要佩戴防护口罩,带上抗静电手套,用校验好的甲烷便携仪和光学瓦检仪测量抽放泵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并记录,同时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浓度进行比较,确保误差不大于±0.01%。

2.开启抽放泵前应检查所有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气密性良好。

3.检查配电室各高、低压开关分合位置是否正确,各种按钮、旋钮、开关、刀闸、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接线是否良好,无松脱、烧痕等现象,设备装置良好。

4.瓦斯抽放泵站内所有抽放设备、循环水管路、附属设备等无异常,各润滑部位油量适当、油质清洁,油圈转动灵活,无漏油,检测闸瓦动作范围在0-2mm内。

5.电机、减速器、滚筒等各部件螺丝无松动,牢固可靠。

6.电机等传动部位无异物。

7.用手转动泵轴几次,观察有无碰撞、摩擦等现象。

8.拆掉抽放泵联轴器上的柱销、电动机,观察电动机的转动方向与泵规定的旋转方向是否一致。

9.仔细检查循环水的状态,未达到标准值严禁开泵。

10.对所有电动阀门进行开关到位实验,在控制箱上观察到位后的指示是否准确,确保无漏气现象。

11.认真检查所有传感器及保护的投用状况,排除传感器的失灵、失效。

12.在均匀释放气样时严禁有人员站在抽放泵的下风侧,否则不准开始释放气样。

13.释放气样要均匀,严禁一次性放完。

14.记录数据填写要工整准确。

15.给水位传感器的吊环系绳时严禁直接踩在循环水池上部的护网上,要用长度能够搭在两边池沿上的厚木板垫在脚下,方可进行。

16.提起水位传感器时严禁用力过猛,要缓慢提升。

17.水位传感器恢复原位后要解掉吊环系的绳子,稳步退回到地面,撤掉搭在循环水池上的木板。

18.将实验器具及操作工具收放好,检查抽放泵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在安全浓度以下方可启动抽放泵继续工作。

(八)井下安全措施

1.地面抽放泵站实验人员在准备做实验时必须和井下瓦斯员取得联系,井下瓦斯员要对现场瓦斯进行汇报,确认在安全浓度以下方可允许开展实验。

2.井下瓦斯员要搭好上隅角导风账,挂好气包墙,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的位置设置要正确。

3.地面实验断电停泵后,井下瓦斯员要立即测量上隅角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并将数据记录下来,同时时刻监测甲烷传感器的变化,每隔十分钟向调度室汇报一次。

4.一旦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地面实验人员停止实验,进行处理。

5.实验结束后,泵站重新开启,要对上隅角、回风流瓦斯进行测量,同时检查钻场高位瓦斯抽放是否正常,并测量其浓度值向调度汇报。

篇2: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5%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浓度在1.5%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浓度在1.5%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1.5%,持续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1.5%以上(含1.5%)的,每次对责任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每个月必须按照平朔公司风量计算细则,对采区风量和主扇实际供风能力进行一次核算,核算结果,作为月报,报送公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七、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的排查工作。把当月瓦斯超限记录和下月重点瓦斯工作面名称上报公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制度等,凡与本规定不符或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篇3:瓦斯超限断电试验安全措施范例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决定每周日下午进行风电、瓦斯电断电试验,为了保证试验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对测试人员的要求:

1.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2.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作业。

3.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操作。

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相关事项

1.试验时间: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风电、瓦斯电闭锁实验定于每周日下午进行。

2.试验地点:井下瓦斯传感器悬挂地点。

3.参加实验人员:通风科、监测监控维修人员、各区队当班电工。

4.每周日下午,机电工漏电试验后,由通风科组织开始进行瓦斯电、风电闭锁实验。

5.试验前,必须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准进行。

6.每次试验前,由通风科负责安排人员在调度指挥中心观察各馈电开关的状态,并做好记录。

7.进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时,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必须正常,设备必须完好且性能可靠。

8.各工作面电工必须在试验期间认真观察每次试验时被控开关是否能正常闭锁,并及时恢复供电,以免影响下一个试验点的闭锁实验,在本工作面全部试验完成且试验结果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9.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严禁放炮。

10.每个工作面试验完成后,现场实验人员应立即恢复该工作面的正常供风、供电,待供风供电正常后,方可进行下一地点的试验。

11.监测监控维修人员升井后必须做好试验记录,并存档备查。

12.对风电、瓦斯电闭锁不起作用的,参加试验人员必须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处理期间严禁该工作面进行生产,处理完毕且重新试验正常后,方准恢复生产。

13.新开工的工作面必须首先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且经过试验确保闭锁灵敏可靠后,方准进行施工作业。

三.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安全措施

1.测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

2.测试人员在巷道内行走及时和在迎头做试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3.测试前,测试人员要仔细检查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4.在工作过程中,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巷道坡度较大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测试人员,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5.在测试工作地点如发现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积尘多或监控、通讯电缆不符合标准,测试人员应与跟班电工进行整改。

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