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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煤尘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3217

一、概?况

扶贫煤矿所产煤为长焰煤;通过对矿区6号煤层煤尘爆炸样测定,火焰长度>300mm,岩粉填加量30%;9号煤层火焰长度为100mm,岩粉填加量50%,区内煤的挥发分较高,煤尘爆炸指数>;40%,具有很强的煤尘爆炸危险性。为了加强煤尘管理,杜绝煤尘爆炸,特编制本措施。

扶贫煤矿现回采工作面为6105综放工作面,预计在2012年二月份将开采6104工作面。所开采的6号煤层为该井田主采煤层,现回采6105综放工作面的位于井田的东南部。6105综放工作面厚度8.38m~13.65m,平均厚度12.5m。6105综放工作面设计回采走向长:回风顺槽为1270.6米,运输顺槽为1105.6米,倾向斜长150米。后由于受到风化带的影响,回风顺槽、运输顺槽都掘到风化带处停下,所有采区巷道均布置在煤巷中(局部地方有隆起现象)。

二、?防煤尘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1、坚持水打眼、水炮泥、水幕、水槽(袋)棚、转载点喷雾、煤机喷雾、架间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做好个体防护。

2、井下严禁烧焊。

3、加强防尘管路的管理。

4、井下电气设备及保护必须选用:电气设备的外壳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以保证电气设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具有良好的防爆性能。各种电气设备的检修、搬迁不允许带电作业。

5、撒布岩粉

5.1对岩粉的要求和岩粉原料

(1)可燃物含量<5%;

(2)游离sio2含量<5%;

(3)不含有毒有害的混合物;

(4)色淡白、鲜明、通常用石灰石制作;

(5)潮湿巷道应使用抗潮湿性岩粉;

(6)岩粉必须全部通过50号筛(筛径<0.2m),其中70%以上通过200号筛(筛径<0.074mm)。

5.2对岩粉量的要求

岩粉与沉积的煤尘混合后的粉尘中要求不燃物质的含量应不小于70%。5.3撒布岩粉地点的确定和撒布要求

(1)所有运输巷和回风巷;

(2)在有爆炸性煤尘经常积聚的地点,须经常撒布岩粉;

(3)工作面上口、下口须经常撕布岩粉,但煤尘中水份大于12%的地点可不撒布岩粉。

(4)需将巷道所有地表,包括顶、底、帮都用岩粉覆盖,撒布长度大于300m,不足300mm的巷道全部撒布。

5.4岩粉撒布方法

采用人工撒布或气压撒布,撒布人员必须在风流上方。

三、隔爆安全技术措施

为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采取隔爆水棚作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袋)(袋)棚组成,当发生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棚震翻及破碎,水被泼洒出来,形成水幕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踵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要求: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工作面间,煤仓同与其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其他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使用水棚或岩棚隔开。

2、主要隔爆棚使用gs80-4a型水棚。辅助隔爆棚使用gs40-4a型水棚。

3、水棚的计算与布置

(1)水棚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

(2)总水量:主要隔爆棚用水量400l/m2;辅助隔爆棚用水量200l/m2。?g=g×s

式中:g-总水量l;

g-每平方米巷道所需水量l/m2;

s-巷道断面,m2。

(3)单架水棚水量:

gn=snl=1/2h(b1=b1+b2)l

式中:gn-单架水棚水量,m3;

sn-水槽(袋)净断面积,m2;

l-水槽(袋)平均净长度,m;

h-水槽(袋)盛水高度,m;

b1-水槽(袋)净上宽,m;

b2-水槽(袋)净下宽,m;

(4)水棚架数

n=g/(gn×1000)

式中:n-水棚架数(取整),架;其它符号同上。

(5)水棚的长度

l=nc

式中:l-水棚长度,m;

c-水棚间距,m。

(6)对隔爆水棚架设的要求

水棚排间距为1.2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首列(排)水棚与掘进头、回采面上下口、装载点距离为60~200m。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3、主要隔爆水棚设置在与主、副井筒相连通的皮带、轨道和回风大巷。辅助隔爆水棚设置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煤仓上口联络巷。

4、水棚给水系统

水棚采用巷道中消防管路系统给水,在水棚附近的消防尘管路上设阀门,接胶管给水棚注水。

5、隔爆水棚的安装、拆除与维护:

(1)按设计要求选择合理位置打眼并埋设吊钩。

(2)隔爆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棚区前后20m的巷道断面与棚区断面一致。

(3)隔爆水槽(袋)安装方式呈横向吊挂式布置,水槽(袋)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水槽(袋)应采用易脱钩的吊挂方式,挂钩位置应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

(4)水槽(袋)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8m;水槽(袋)外边缘与巷壁、顶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m,距离顶板不大于1.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大于1.8m;同一排水槽(袋)之间最小间隙不小于100mm,不大于1.2m。

(5)水槽(袋)吊挂必须排列整齐,要求保证下边缘在同一水平。

(6)水棚区应设有加水的三通和阀门,备有加水软管。水棚安装完毕,水槽(袋)内必须加满水,并悬挂隔爆设施说明牌。

(7)水棚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水槽(袋)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上井后,填写隔爆水棚检查记录。

(8)撤除水棚时,首先将水槽(袋)的水放掉,回收水槽(袋)后,逐个拆除水棚托架。

(9)撤除的水棚托架、水槽(袋)、配件要及时装车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四、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在煤、岩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加强防尘管路系统的管理。

(1)凡长度在100米以上的巷道应敷设防尘管路。

(2)矿井主干供水管路管径不得小于4英寸,采煤工作面(炮采工作面除外)两道至少有一趟不小于3英寸的供水管路。综掘工作面供水管路管径不得小于3英寸。

(3)皮带巷每个三通应安装25m长的胶管,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出现无水轮、拔哨或用手不能开启。

(4)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米,距迎头20米安设一道放炮喷雾最好为自动或洒水喷雾;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4、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放顶煤工作面设放顶煤自动同步喷雾。

5、采煤机、掘进机必须使用喷雾加压泵。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综放工作面每6架安装1个移架喷雾装置,综放工作面每台支架安设1个放顶煤喷雾装置。移架喷雾和放顶煤喷雾手动亦可。

7、定期冲刷大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8、冲刷巷道要顺着风流进行。巷道冲刷时水量要适当,喷洒要均匀,水管出水口设专用喷嘴,保证巷道冲刷干净、无积尘。洒水冲尘要避开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上的粉尘要用棉纱进行清理。

9、冲刷巷道用的胶管长度要和管路上三通阀门的距离相适应,洒水后要把阀门关好,把胶管撤走或盘放在适当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10、对积尘较厚的地点,应先洒水湿润煤尘,然后将煤尘装车或装入胶带输送机运走。

11、轨道大巷和皮带大巷掘进时都必须采取水幕降尘措施;每个掘进工作面安设一组净化风流水幕,每组设置三道净化水幕(每道间距5m)。掘进工作面设置的净化风流水幕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0m。

12、综掘队和综采队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个体防尘,接尘人员都要佩戴工业防尘口罩。

13、净化水幕的安装与维护:

(1)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安装在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50m,每组水幕设置3道,每道间距5m。

(2)水幕与主水管用钢管或高压胶管连接,应置与高度适当,水幕吊挂应平直。

(3)喷头沿巷道横断面布置,喷嘴的安装数量和安装角度应使水雾能覆盖巷道全断面。

(4)每排水幕设专人管理、维护,必须保持所有喷头的喷雾状态良好,喷头损坏或堵塞时必须及时更换和处理。

(5)采掘工作面水幕超过规定距离时应及时前移。

14、在40t溜子与大巷皮带机尾转载点等各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转载点喷头安装在扬尘点下风侧,斜对扬尘点。

15、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井下所有测尘点半月测尘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五、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1、胶带机的卸料处是主要的扬尘点,在机头处设有喷雾降尘措施,有效的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煤尘飞扬,有利保护工作人员的作业环境。

2、地面生产系统储煤场及筛分车间是主要的扬尘点之一,为防止煤尘飞扬,在储煤场内和筛分车间设洒水降尘设施。

3、储煤场四周加筑挡风墙及种植树木,使煤尘得到有效的控制。

六、避灾路线和避灾措施

1、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工作面-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时,遇险人员的避灾方法:

(1)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不要惊慌,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

(2)当遇险人员位于事故地点的上风侧时,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下风侧时,可迅速使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由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3)如果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底板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些。爆炸波过后,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4)若巷道破坏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中是否安全,就应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营救。并尽量利用风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筑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的进入。同时要时刻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应立即转移。

(5)躲在避难硐室或躲避所内的人员,应倒卧休息,并关闭矿灯,只留一盏矿灯,挂在硐室口,灯头向外,以示有人,或有可能,应派出两名有经验而又熟悉线路的老工人进行侦察,并在沿途作上信号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经侦察人员确认后,在场的领导应迅速组织大家沿安全路线撤离。

(6)避灾中,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主动照顾好受伤的人员,换人随时敲打铁轨或铁管,发出呼救信号,并尽量寻找电话,以便及早同灾区外或地面取得联系。

3、预防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中毒措施

(1)发现有烟雾或异味,应迅速而正确的戴好自救器。

(2)处于上风侧人员迎风撤退,下风侧人员迅速进入安全地带。

(3)实在无法撤离时,应在附近硐室内躲避,并采取措施隔断风流,等待营救。

(4)对中毒人员应迅速送到新鲜空气巷道内。

七、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照三大规程执行。

篇2: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管

理部。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转载。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及所有转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硐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立即更换。

9、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进行喷雾、洒水。

10、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11、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

1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3、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14、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隔爆水棚布置为集中式。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篇3: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建立各级领导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配备足够的防尘测尘人员、测尘设备、仪器、仪表;总工程师对粉尘的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矿井必须完善防尘系统。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业公司通风处。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自动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处1份。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液压支架安设风水喷雾降尘系统。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9、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0﹪和75﹪。

10、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a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5﹪和80﹪。

11、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12、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当采掘工作面采用高压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器等新技术时要分别符合国家Q1021-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和Q1022-2006《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1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4、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化验室要专人管理,靠近井口,要防高温、防晒、防潮、防震,还要配备烘干箱、干燥器、稳固平整的操作平台和足够的电源插座、测尘仪器和分析天平,测尘仪和天平要按期检查校验,测尘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数量充足。

15、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隔爆棚按材料分为水棚和岩粉棚;水棚按用途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按布置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只作辅助水棚),按包装又分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棚。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相关要求执行。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16、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放炮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的降尘措施。17、入井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18、井下各巷道、工作面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9、井下各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风巷道中),爆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20、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必须辅设灭尘供水管道,以便迅速排除井下粉尘及煤尘。

?21、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处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2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23、溜煤眼不能兼做风眼使用。

?24、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降尘。

25、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必须悬挂防尘水袋。

26、每班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每10日清扫和冲洗回风巷中煤尘。

27、矿井各掘进、回采、运输、转载点及回风巷必须安设洒水装置,固定牢固、灵敏可靠、使用正常、防止煤尘出去。同时风速又不宜太高,以免粉尘二次扬起。

28、按照《矿井综合防尘制度》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井防尘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皮带斜井、皮带运输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溜煤眼及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皮带运输巷必须间隔50m设一个三通,井下所有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进风井、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头必须有净化风流水幕,各区队应配合通风队维护使用好这些防尘设施,做到灵敏可靠,并对所辖巷道安周期冲尘。

29、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煤体自然水份大于4%,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可以不注),生产科制定严格的验收考核制度,确保煤体注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煤体注水后煤的水份含量应至少增加1个百分点。

30、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在距工作面30~50m以内必须设置第一道净化水幕,第二道水幕距回风口不得超过50m,水幕要挂牌管理。

31、所有煤仓、溜煤眼要存放一定量的煤,不得放空

32、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潮料喷浆机或甩浆机、喷浆吸尘器、气流拌料机等措施降尘。

33、区队要每周对所负责的巷道进行冲尘、清扫,以防煤尘堆积,并定期撒布岩粉,并每年对大巷进行一次刷白。

34、矿井所有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并且定期更换。

35、粉尘监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井下每月测定2次;总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36、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和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层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连通的巷道内,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采煤工作面,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

37、巷道中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依照《综合防尘、检测》制度,按计划对井巷定期进行冲冼煤尘和刷浆工作,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加强煤尘冲洗力度,不应局限于煤尘冲扫周期。

38、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仓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9、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敷设防尘供水管络。在地面修建水池,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溜煤口、卸载点进行喷雾洒水,净化风流。

(2)、及时清除巷道浮煤和冲刷巷道周边煤岩尘。

40、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掘进机和采煤机要采用内外喷雾。

(2)、掘进巷道每200米安设1道风流净化水幕。每300米安设一组隔爆水袋。

(3)、敷设防尘水管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5米。装岩(煤)时应先洒水。

(4)、净化风流,保持工作面风流清新。

41、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钻眼、装载时必须佩戴粉尘防护用品。

42、加强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尘、测尘机构和制度

(2)、加强对防尘、测尘的工作管理,将防尘、测尘的工作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议程

(3)、做好职业病预测、预防。

43、防尘措施

(1).打钻时的防尘

①.湿式凿岩。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②干式捕尘;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③喷雾;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④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2).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①人工洒水;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m3?左右。

②喷雾器洒水。

(3).运输时的防尘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4).个体防护措施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①自吸式防尘口罩。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②送风式防尘口罩。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44、防爆措施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清扫沉积煤尘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我国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2).冲洗沉积煤尘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刷浆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4).撒布岩粉;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