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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装卸安全措施

2024-07-23 阅读 9230

为减少各类运输事故,不仅要抓好矿井轨道运输的基础工作,还要在源头上,即在各类材料和设备的装车工作上,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规范正规装卸操作行为,因此,特制定本材料装卸安全措施,望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必须正确选择车辆:

1、严格按载重量选择车辆,同时,不同种类材料还应选择不同的车辆,严禁超载和滥用车辆。

2、所选车辆必须完好,轮对灵活,各部件齐全可靠,整体无变形,车辆连接件必须配套使用。

3、车辆选择:

1)、装运长型材料(4m及以上)时,必须选用材料叉车,如钢管、轨道、圆木等。

2)、装运柔性材料如皮带、电缆时,必须使用平板车,且平板车四周必须均匀焊接防护栏杆。如果长度确实较短时,也可用矿车,但必须确保全部装入矿车中,不得有外露部分。

3)、液压支架装运必须选用专用平板车。

4)、装运拱型支架时可对车同装,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1.85m。

5)、装运各类大重型设备或材料时必须选用平板车。

6)、其他小型材料设备可视具体情况选择车辆。

二、装车安全措施:

1、严格按规定选择车辆,用矿车和叉车装运时,高度不得超过车沿15cm,用平板车装运时,总高度不得超过1.85m,装运车辆必须标明收料地点,单位及日期。

2、严禁用矿车装运长型及大重型材料及设备,装运长型材料时,必须先在叉车内垫好道木以保障摘挂钩及小巷运输的安全方便。

3、用平板车、材料叉车装料时必须捆绑牢固,同时采取具体可靠的防脱、防滑措施。捆绑时必须选用盘条或φ15.5mm及以上钢丝绳。捆绑柔性材料时,还必须在材料与盘条和钢丝绳之间垫木版或旧皮带等,以防损坏被捆绑物,盘条和钢丝绳在经过缠绕捆绑后还必须用铰杆较紧。

4、装车时,车辆必须用正规掩木打眼,不得用破板、木锲代替,如果是大重型材料或设备,还必须在轮辐孔内插金属掩棒。

5、装车时,应做到同种材料同车装运,若混装材料则必须做到下部装大、长、重、密实的,上部装小、短、轻、易碎的。

6、装搬各种材料时,应先搬上部,后搬下部,禁止在滚动的材料(如皮带滚)上行走。

7、同时装运两个及以上材料车时,车与车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5m。

8、体积小,但单重在100kgf及以上的材料设备或各种电器设备在装运时,必须用机械吊装(天车或导链),严禁人工抬装。若无条件机械吊装时,必须搁专人指挥和监护。

9、两人及多人协同装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扛抬长型材料时,必须要顺肩,搭好口号,起落一致,同起同放,同时必须将长型材料摆放整齐,与车体保持平衡。

10、在叉车或平板车上斜装一些超高、超宽材料设备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加好配重,使车体保持整体平衡。

11、井下装车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装车,至少在两人以上,严禁单人作业。

2)、无论装何种材料设备,必须有专人监护,时刻观察好顶板、帮、支架及来往行人。严禁在顶板不完好地段从事装车工作。

3)、用导链吊装时,更要注意顶板完好情况,起吊时,必须将导链拴在锚索上,否则必须专门搭设木台棚梁。导链应按实际起重量选择完好导链,起吊操作严格按起重工作业标准执行。

4)、电车路装车,必须在前后50m处设红灯警戒,专人负责警戒工作,装车人员必须穿反光黄马甲,在装车前提前办理大巷施工工作票,且在装车前必须提前将该区段架线停电并打接地。

5)、2°以下斜坡装车,必须在车下方端打十字掩木,同时在车轮轮辐孔中插金属掩棒。

6)、2°以上斜坡装车必须做到:

a、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同时有安监工在现场把关。

b、绞车各部及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可靠。

c、专人作好斜坡上下警戒工作,严禁坡下有人作业或来往行走。

d、必须与绞车司机及摘挂钩工联系好,绞车司机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刹紧手把,严禁松钩。

e、钢丝绳与矿车连接装置必须有防脱措施,同时车辆下方必须打老汉柱挡车。

三、装车要求:

1、装车必须做到重心适中,高度严禁超过1.85m,宽度必须符合装罐要求,否则严禁下井。

2、严格按车辆承载量装车,1.5t矿车和叉车严禁超过2.9t,3t平板车严禁超过5.5t。

1)、用叉车装道轨时,22kg×5m最多装26根,30kg×10m最多装10根。

2)、用叉车装钢管时,

φ57mm-------6m,最多装120根;

φ89mm-------8~10m,最多装45根;

φ108mm------8~10m,最多装32根;

φ159mm------8~10m,最多装14根。

3)、装车完毕必须经过专人验收方准入井(或升井),验收人必须熟悉装卸工作业标准且具备丰富的装运卸工作经验。

四、卸料安全措施:

1、严格按前面装车安全措施中有关事项执行。

2、卸车时由上往下卸,不得抽卸,严禁图省事将矿车推翻或站在料车上卸料。

3、卸车时,应将车稳好,卸车期间必须时刻注意顶板、帮及支护完好情况。

4、卸长型材料时,由上向下进行,两人(或四人)一套,分别站在矿车前后,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卸短料时,稳拿稳放,注意轻放。

5、车在行进中严禁卸料。

6、运输过程中出现掉轮、断轴或大架断裂等事故时,必须及时换用完好车辆并重新捆绑好。

五、液压支架、5t及以上重型材料设备装运应制定专项措施,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篇2:爆炸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1、供应站人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点卸药,库存人员负责验收(库管人员要持证上岗),验收合格,填写火工产品领料单。装运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往井下运送爆炸材料,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井上下把钩工,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并填写到药时间及下药时间。炸药、雷管装车后,必须在30分钟下去。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用专用车,炸药、雷管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升降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

4、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5、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必须由井下运输调度站统一指挥,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运送炸药的列车必须由药库管理人员押送,押送人员必须坐在列车后部,车尾要挂红灯,列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

6、蓄电瓶机车运送炸药时,要在距火工库25米处停车。

7、装炸药、雷管的列车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它人员、物资材料。

篇3: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制度范本

第一条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第二条爆破材料运输,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持证押送。

第三条爆破材料到达井口前,押运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爆破材料到达井口后,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并与供货部门办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立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运;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运送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乳化炸药时,可以将炸药装在矿车里由罐笼运输,但堆放高度不得越过矿车边缘;

4.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内,除押运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乳化炸药时,不得超过4米/秒。司机在起动或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6.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7.禁止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第五条雷管运到下井口后,由押运人员、护送人员装入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人力推车(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破材料箱)至爆炸材料库或者直接由护送人员在押运人员的监护下人力送入爆炸材料库。装有炸药的矿车到达下井口后由押运人员和护送人员人力推车至爆破材料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有在运输途经路段设置警戒,矿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推车间距不得少于10M,一组护送人员一次只准推1辆矿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第六条;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到达爆炸材料库门口后,要立即卸车,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扔、掷、碰撞等。

第七条装、卸车完毕后,押运工要立即与库管员清点数量、品种,确认无误后,办好交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