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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集中停产检修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7455

为进一步加强停产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停产放假期间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技术措施,望各工区、相关科室严格执行。

一、停工前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

1、工作面支护接顶严实,严禁有倒柱、失效柱、漏液柱,对所有支柱、支架进行二次注液,工程质量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2、工作面控顶距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周期来压期间严格观察工作面内压力显现趋势。

3、在断层、顶板破碎、压力大处必须加强支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加强支护措施。

4、超前支护必须齐全有效,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超前支护距离达到规定要求,保证工作面各安全出口畅通。

5、清净工作面浮煤,杂物,文明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6、采煤机检修期间必须停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处,且处于停电闭锁状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处于停电闭锁状态。

7、液压支架必须有效支护顶板,且保持平直,严禁出现空顶现象。

(二)掘进工作面

1、各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支护紧跟工作面。

2、锚杆、锚索打设齐全有效,支护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断层处、顶板压力大和破碎处必须采取特殊支护,并保证有效支护帮、顶,确保安全。

4、各掘进巷道文明生产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5、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巷帮危岩、悬矸及时找净、找掉,锚喷巷道停工前必须进行喷浆,耙装机后进行永久支护,耙装机前进行初喷。

(三)提升运输管理

1、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上严禁存有杂物,要拉净拉空。

2、井下各停工工作面调度绞车必须停电闭锁,矿车必须甩入车场或平巷。

3、倾斜巷道各挡车装置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并保证其安全有效,缺少的必须及时补齐。

4、各车场重车拉净,井下严禁存放重车。

(四)通风管理

1、采掘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保证设计风量;停风独头巷道必须在巷道门口安设栅栏,悬挂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

2、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待命,并对掘进独头巷道设置临时栅栏和警标。

3、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后,应由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所有巷道进行全面检查。掘进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0%,co2浓度不超过1.5%时,且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瓦斯、co2浓度不超过0.5%时,掘进工作面方可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应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和值班矿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其它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否则应进行瓦斯排放(排放瓦斯另报安全技术措施)。

4、停工前对所有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灵活可靠,使用正常。

5、停工前各通风巷道必须全面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并关闭各喷雾点的喷雾。

(五)机电管理

1、严格机电管理制度,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防爆、完好,实行包机到人,挂牌管理。

2、机电设备停电应执行由开关→配电点→变电所的停电顺序,并挂停电牌。

3、正常运转的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保证其可靠运行。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5、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靠背轮、链轮、胶带和齿轮等),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危险。

(六)爆炸物品管理

1、停工前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处理净瞎炮、残炮,不得遗留未使用的爆炸物品。

2、所有炸药、雷管必须全部收回炸药库。

3、炸药库库存炸药、雷管严禁超过一个班的火工品用量;过期、失效的火工品查清,建帐后升井按规定销毁。

二、恢复通风措施

1、打开栅栏时,必须由跟班队长与通防科长参加,由通防科长在现场统一指挥。

2、打开栅栏前,先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8%或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另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栅栏打开后,应有班长、安全员陪同瓦检员一起从外向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氧气浓度,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0.8%、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氧气浓度高于18%时直接恢复巷道通风;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3.0%、可采取控制风流措施,恢复巷道通风;当巷道内瓦斯浓度高于3.0%、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4、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先用绳索勒紧风筒以便控制风筒出风量。

5、恢复通风时应逐节往里接风筒,在接好一节风筒后,巷道内的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风流中待命,风筒口前5m以里严禁人员进入,在恢复通风10分钟后,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0.8%,全风压汇合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氧气浓度大于20%时,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才可以接下一节风筒进行通风,在接下一节风筒前,先接一节5m长的风筒,在检查完瓦斯浓度低于0.5%,氧气浓度大于20%时,才可以用长风筒换下短风筒,以次类推。

6、恢复通风稳定30分钟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没有变化并符合规程规定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7、必须在回风侧安设瓦斯检测仪以示警戒,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向总工程师汇报,另采取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8、恢复通风时风筒逐节接送,并且接好一节风筒10分钟后,才可以接下一节风筒,风筒口前5m以里严禁人员进入。

9、杜绝无计划停电,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并且做到停工不停风,确保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10、恢复通风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顶板情况,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顶帮的危岩悬矸

11、找顶帮悬矸要站在相对高处用长把工具找下,防止悬矸随工具把滑下伤人。

12、如果开裂浆体或矸石较大,不得使用风镐或手镐找,要使用2m长的撬棍插入开裂浆体一侧将其找掉。在找的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通过,防止其落下伤人。

13、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14、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15、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三、开工前的措施

1、采煤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检查,更换失效的支柱,清理两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悬矸、悬煤。

3、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在开工前必须进行一次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各电气设备开工前必须提前做好检查,保证其运转正常。

5、掘进工作面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各工作面恢复通风严禁同时进行,具体通风时间的安排由通防科统一规定。

6、西风井采掘工作面停产后,在恢复生产的前一个班内,必须对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进行评价,并制定以下防冲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钻屑法进行煤粉监测,查看巷道煤粉量是否超标。并按照煤粉量进行防冲治理。

(2)在恢复生产前对巷道的在线监测压力、顶板离层、帮部锚杆压力进行观察,查看是否达到预警值。

(3)在恢复生产前对工作面进行钻孔卸压,无论停产前打的卸压孔还剩余多少,都必须重新施工卸压钻孔,并保证卸压超前不低于10米。两帮也要按照要求进行钻孔卸压。如果卸压时没有什么明显的动力现象,可以正常掘进,如果表现压力明显,采用钻孔加倍的方法,一直至压力表现为正常。

(4)采煤工作面在恢复生产前要进行钻屑法进行煤粉监测,查看巷道煤粉量是否超标。并按照煤粉量进行防冲治理。巷道的在线监测压力是否达到预警值,分析微震事件分布规律,判定危险程度。并进行相应的钻孔卸压施工。

(5)在恢复生产前防冲办要进行危险性分析,通过分析给相关工区下达生产通知单,采掘工区要根据通知单进行相应生产。

四、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各工区必须有留勤人员,每天对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入停风掘进巷道前检查瓦斯,当瓦斯不超限时,方可提前30分钟开启局扇进行通风。

2、各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留勤,保证其运行的安全可靠。

3、各单位在工休期间的检修工作必须由本单位另报专项措施报矿审批。

4、本措施各单位必须在停产检修期间认真贯彻执行。

5、为确保集中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矿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开、停工前及工休期间的集中安全检查。

6、巡回检查路线:

共分四组,停、开工前一天各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本措施执行日期为2013年2月8日早8:00︿2013年2月15日早8:00,恢复正常生产后自行废除。

********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篇2: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修安全方面:

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检修设备时,一定要在配电室内停电,并挂停电工作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主任、副主任、班长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3、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5、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工作认真,精力集中,不允许嬉戏打闹。

2、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绝对不允许拖拖拉拉,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报送,不按时报送,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相联系,并联责考核10~50元,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超前意识。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多长,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清理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施工负责人10元。

6、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7、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加大对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维修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降低洗水浓度,提高精煤产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出现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必须分析透彻,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

10、班组长的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当好战斗员,更要当好指挥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篇3: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

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矿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好预防性计划检修、系统组织和预知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月检)工作,应安排日常不能检修的或检修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工程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校(检)验和整定。

我矿的停产检修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29日一天24小时,特殊情况根据矿安排的时间进行。

二、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各单位停产检修计划,由单位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于当月20日前报机电部。

各单位在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时,要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技术人员、班组长、业务骨干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停产检修计划会,集体确定本单位的停产检修项目。

机电部将各单位检修计划平衡汇总后,于23日前,组织有关矿领导、调度室、安全部、通防科、技术科、各检修单位机电负责人等召开停产检修平衡会,对各单位检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

矿停产检修平衡会议确定的项目为最终实施项目,最终实施项目确定后机电部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及季节特点,编写“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配档表”:明确停电、停水、停压风等相互时间关系,避免检修发生冲突和影响;明确标注主副井停钩时间和影响原煤生产、装运车辆的时间。

机电部于24日前将检修计划下发到各区队和有关科室,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计划下发后各检修单位的检修项目如有增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及机电矿长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交机电部,由机电部整理补充下发增补计划后方可组织检修。

停产检修计划的内容及装订顺序为:停产检修封页、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项目及重点项目汇总表(表一、表二)、停产检修配档表(表三)、停产检修计划表(表四)。

停产检修计划用A3或A4幅面纸制作。

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掌握检修进度情况。需要更改施工工艺或要求时,必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同意,并办理补充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项目应由单位、矿机电领导参加,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安全,处理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

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当月25日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要求将检修施工措施(一式三份)报机电副总工,由机电副总工组织审批。所有检修措施于27日前会审完,机电部、安全部、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各单位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对重点检修项目、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变化的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安全。

在检修前一天,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检修负责人负责到检修现场检查落实检修准备情况、措施学习考试情况。

提前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及其质量检验,特别是材质、配合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

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

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要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检修中由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检修措施放在施工现场,并施工负责人要对实际检修进度进行写实。检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月检项目的,必须提前向调度机台申请施工延时,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已确定的检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要调整时,应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向矿调度汇报。不经批准,不得施工。

没有列入检修计划的设备,不得进行检修,特别是电气设备严禁借他人停电时间安排检修。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

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

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至少四小时或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行试运行,经验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

各工区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簿并在每次检修完成后2日内报机电部备案,对检修中消除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到设备检修履历簿内,凡经发现漏报每次罚技术员或区队机电负责人200元。

五、考核与惩罚

对未经批准而不执行检修计划(或临时增减检修项目、增减检修内容)的单位,每项次罚单位负责人200元、检修负责人300元;对完不成任务无故拖延的单位,若未影响生产,每项罚检修负责人300元;若影响生产,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处罚。

对检修结束后应确保24小时内无故障,检修后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检修过的部位在一周内出现问题,经分析确属检修不认真造成的除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考核外,再酌情对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包机人按责任加罚100~300元。

检修平衡会及现场落实会迟到罚款5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100元。

各单位检修计划、检修工作总结未能及时上报机电部的,每次罚单位主管和机电负责人各200元;检修措施上交不及时和会审后未传达落实到位,每次罚技术员200元。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错误指挥造成设备检修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分析追究责任。

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每次月检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月检修记录》(见附表二),每台设备的检修必须明确责任人,确保检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