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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5682

瓦斯抽放是控制瓦斯灾害事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根据不同矿区的特点,我国煤矿在“八五”、“九五”期间,形成了本层、邻近层、穿层和采空区等多种瓦斯抽放方法。研究了综采工作面超前强化抽放瓦斯方法及工艺装备,试验成功了200-500m岩石水平长钻孔抽邻近层瓦斯,煤层水平(250m)长钻孔及预裂控制爆破强化抽放本层瓦斯的综合抽放技术等,使工作面瓦斯抽放率提高20%。

(1)顺层长钻孔成孔技术。顺层钻孔抽放瓦斯的关键技术是顺层长钻孔的成孔技术,而在煤层(特别是突出煤层)实施顺煤层钻孔时因喷孑l、卡钻严重,成孔深度往往只有40。70m,不能满足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抽放瓦斯的需要深度。为此,“九五”期间研究了压风排渣工艺、组合钻具和强力钻机(zsm一250型顺层强力钻机)相结合的长钻孔施工工艺技术和装备,使得钻孔深度普遍提高到100m以上,最深达到239m。压风排渣工艺的关键在于确定合理的风压和风量。为利用压风将钻屑顺利排出,钻孔内排渣的风速通常要求达到20m/s以上,在钻孔内压风通过断面积一定的条件下,满足排渣风速要求的风压和风量主要取决于钻孔深度。组合钻具的主要功能是提高钻孔的定向准确性,同时也能减少钻孔出现垮塌和其他大变形的几率。强力钻机的目的是增加钻进能力,研制的zsm一250型强力钻机,钻杆直径为63mm,配合风力排渣和组合钻具,能够满足突出松软煤层成孔深度250m的要求。该成套技术与装备在四川省芙蓉矿务局琪泉煤矿进行了井下试验,顺层钻孔深度最大达到239.6m,瓦斯预抽率达到32%,与网格式穿层钻孔相比,可节约吨煤成本4.3~6.2元。既保障了煤矿安全,又节约安全投资,降低了生产成本。目前这套技术和装备正在芙蓉、松藻、丰城、淮南等局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岩层水平长钻孔技术。岩层水平长钻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抽放采空区和邻近层的瓦斯,我国许多煤矿原来主要利用顶板巷道满足这一要求,如果利用钻孔代替巷道,将节省大量投资。为此,研究了采场覆岩移动变形理论,以此为基础,确定合理的钻孑l布置层位和平面布置方式,结合mk一6、7型钻机具的研制,试验成功孔深500m以上的顶板岩层水平长钻孔抽放邻近层和采空区瓦斯技术,在阳泉五矿单孔抽出瓦斯量最大23.92m3/min,孔内瓦斯浓度最高90%,平均单孔抽出瓦斯量19m3/rain,平均浓度60%,效果相当显著。利用该技术在晋城寺河矿施工顺煤层钻孔(煤层,值在1以上),成孔深度达500m以上,为煤层气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手段。

(3)长钻孔预裂控制爆破技术。该技术是通过对煤层控制预裂爆破,迫使煤体产生裂隙以释放应力和瓦斯,达到提高煤层透气性和防治突出的目的。为了在爆破时使煤层致裂而又不破坏顶板,研究了专门的炸药配方、爆破工艺等。试验表明:研究的低威力炸药,具有起爆速度慢、爆炸峰值不高、作用时间长等特点,对煤层的致裂效果较好;研究的压风喷射装药、双雷管引爆双导爆索、双导爆索传爆三级煤矿许用固体(粉状)乳化炸药,径向和轴向不耦合装药的长钻孔控制爆破技术,效果好、安全可靠,该技术在平顶山和阳泉进行了试验研究,在平顶山十二矿实现了孔深70m左右的控制爆破。

(4)水力扩孔技术。孔径越大,钻孔煤壁暴露面积越大,越有利于应力释放和瓦斯排放,单大直径钻孔施工面临着垮孔严重、排渣困难、成孔长度短以及钻机负荷呈几何倍数增大等诸多技术问题。水力扩孔是先利用钻机打成小孔径钻孔,再利用可喷出高压水射流又能自行旋转的高压水射流器对钻孔周围的煤体进行旋转式切割,通过钻头沿钻孔轴向的运动形成对整个钻孔的径向连续扩孔。随着钻孔直径的扩大,煤层暴露面积的增加,更多煤炭的排出,煤层卸压范围进一步增大,对于加大钻孔的单孑l抽(排)瓦斯量有着显著的作用。在中梁山北矿,扩孔后瓦斯抽放量提高0.6~1.0倍;在松藻矿务局,扩孔后瓦斯抽放量提高l倍以上,效果非常明显。

(5)采空区瓦斯抽放技术。对采空区主要采用密闭插管和地面钻孔抽放的办法,但对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煤层,应加强火灾标志气体或温度的监测,目前正在研制监测火灾标志气体并自动控制调节抽放负压和流量的装置,解决瓦斯抽放与自燃的矛盾。

开采工作面采空区抽放主要采用埋管抽放、采空区靠开切眼侧密闭抽放、地面、顶板、底板钻孔抽放等方法。针对采空区抽放瓦斯浓度较低的特点,研制了cjk型自动抽排切换器。其原理为:通过抽放点抽放管路瓦斯浓度、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浓度及排放段环境瓦斯浓度的监测,实现在低浓度抽放中抽放点浓度或系统浓度有一个不低于设定值时,由抽放系统进行抽放。当两值均低于设定值时则自动切换为压气引射器引射状态,由引射器引排至排放段通风稀释;当排放处环境浓度超限则自动停止引排,以此实现在不使系统瓦斯浓度低于设定值、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对被抽放点瓦斯进行低浓度强化抽排。该装置在某煤业集团综放工作面初采期开放式采空区瓦斯强化抽放中得到了应用,效果非常明显。

篇2:液化石油气使用瓦斯安全规定

第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第二条?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气压不超过贮罐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第三条?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第四条?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第五条?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第七条?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第八条?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要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第九条?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第十一条?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第十二条?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第十三条?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

第十四条?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建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

第十五条?凡贮存液化气与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准用沸腾钢。凡材质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

第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及系统的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第十七条?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装设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第十九条?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第二十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第二十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

第二十四条?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第二十五条?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

第二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不均匀膨胀。

第二十八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

第二十九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修校验,保证灵活好用。

第三十条?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篇3:瓦斯气安全管理制度

1、在瓦斯管道、设备20米处,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按工作票所列检查瓦斯方法进行检查瓦斯。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工作许可人方可允许其工作。

2、需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必须由主任工程师牵头按股份公司(2004)第4号“安全技术措施编审管理办法”进行编写和组织审核,报股份公司批准。

3、在瓦斯管道和支架上进行烧焊、敲击等可能产生高温火花和静电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空气置换,管道内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经空气置换后的管道投运前,必须进行瓦斯气置换,经值长确认管道内瓦斯浓度不小于40%时,方可启动燃机发电。

4、所有需要监视、操作、使用瓦斯监测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和所有厂区在线瓦斯报警仪的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各岗位工作人员,需持要害证进入厂区。外单位进入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厂安全副厂长批准签字后,门卫进行要害登记,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后的行为由引领者负责监督,出现违反我厂瓦斯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按照厂部考核制度落实到引领人。

6、严禁所有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闪光照相器材、有可能因金属摩擦产生火花等物品进入生产厂区。进入厂区前,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及烟火,均交门房存放保管,出厂后到门卫领取,物品交还本人,保证保管妥当无误。

7、进入生产厂区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钉皮鞋戴易产生火花的衣物,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敲打设备及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体。

8、厂区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严禁在厂区周围乱放鞭炮。

9、非本单位一切机械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需经安全副厂长同意方可进入。严禁不带阻火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

10、外委施工单位进入厂区施工,要按照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安全抵押金、人员入场证等)后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厂内的瓦斯等各项管理制度,厂区内要安全人员进行监督,发生违章行为,严肃考核。

11、生产厂区安全规范20米以内,禁止明火及电氧焊。如因工程或工作需要,必须电氧焊时,需办理动火工作票。

12、瓦斯排污人员严禁带火源和穿化纤衣服、穿带钉皮鞋,需到瓦斯小井排污时,首先要打开井盖通风十分钟,用绳索将瓦斯检测仪放入井内,显示浓度小于0.5%、有害气体排出后,排污人员方可下井排污,且井上必须派专人监护。排污阀打开后,排污人员到井外观察,当污水排尽,方可入井关阀。

13、压缩机司机、燃机司机必须对所属机房内的空气每小时进行一次瓦斯浓度检测,并将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当检测结果大于0.5%时,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并将燃机,压缩机房的防爆风机打开,经查明原因,将隐患消除后,检测结果小于0.5%时,值长方可下令关闭防爆风机。当瓦斯浓度低于40%时,值长必须命令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值班干部、调度及上级领导。

14、运行人员每次巡检时要严格按照巡检路线和运行瓦斯点表的内容进行瓦斯监测,填写瓦斯监测表格,包括检查地点、时间、瓦斯浓度、监测人员姓名等。严禁漏检、少检、假检,当发生轻微泄漏时,要增加巡检次数,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以监测泄漏变化情况。

15、维护人员每天要按照维护瓦斯点表的内容进行瓦斯监测,填写瓦斯监测表格,包括检查地点、时间、瓦斯浓度、监测人员名字等。严禁漏检、少检、假检,当发生轻微泄漏时,立即组织人员消除。

16、瓦斯安全警示牌应完好齐全,出现损坏时,先由临时标牌替代,正式标牌半个月之内必须恢复。

17、厂区内所有岗位、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新鲜畅通,不准有易燃品和杂物。生产场所不准使用非防爆的设备。

18、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没有上级安排不准会客。

19、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汇报,不得任其发展或隐瞒。

20、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厂区的相关领导,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决不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1、对现场数据要认真填写记录,保证准确无误按规定汇报。

22、厂区内各部位的消防器材,要按规定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在岗人员熟知使用方法和要领。

23、应急处理:

(1)瓦斯浓度安全级别划分及处理办法。

瓦斯浓度

安全级别

处理办法

<0.2%

安全

正常运转

0.2%~0.3%

警告

加大室内通风机功率,如瓦斯浓度仍然>0.3%,则按运行规程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气源,打开厂房门窗,检查处理泄露点,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开机。

>0.5%

危险

立即紧急停机,切断电源、气源,打开厂房门窗,检查泄露点,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开机。

(2)如在巡检过程中发生厂房通风机停机事故,监测人员立即撤出厂房,监控室内运行人员按运行规程停机。

(3)如运行人员在巡检发现火警,立即通知集中控制室停止设备运行,关断气源,必要时关断全厂进气气源,当全厂进气气源无法关闭时,应通知来汽侧停止供气。

24、检查与考核:

根据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1)违反日常一般管理规定,根据性质的严重程度,处罚50—300元,

(2)运行、维护、技术管理一次未执行,处罚运行、维护人员200元,管理人员300元;一次执行不到位,处罚运行、维护人员100元,管理人员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