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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工程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2902

安全生产实际包括二大内容:一是生产上的施工安全工作,二是生产上与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是保证工程如期完成的头等大事,安全出问题,对工程效益、工程进度有直接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头等大事,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创造出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才能创全优工程,才能创文明单位,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安全管理目标:上海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

安全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1.1.主要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分级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标准;

(3)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须经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要求,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均由专人操作、维修及保养;

(5)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塔式起重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并应有接地电阻遥测检查记录;

(6)认真做好:“四口”防护工作,楼梯间的防护栏杆必须及时用钢管安装好,并设临时电灯照明洞口处用钢筋网片固定牢固,以防坠落。施工期间脚手架按规定设好护身栏杆和安全网;

(7)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进入基坑必须走施工便道;

(8)严禁从楼上向下倾倒垃圾等物,模板、土方、钢筋、工具等由上料架运输,且堆放要稳固牢靠,避免伤人;

(9)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同时,应针对该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文字记载;

(10)按《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组织施工,执行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创安标化工地。

1.2.项目部安全组织网络及主要安全职责

(1)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图

(2)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

a、履行承包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c、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d、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和督促、检查工作;

e、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项目工程师:

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b、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和督促实施;

c、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d、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e、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f、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安全员:

a、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b、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全控制,并做好记录;

c、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d、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e、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予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施工员:

a、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b、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c、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部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d、认真对待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e、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f、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项目部反馈整政情况。

技术员:

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b、负责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c、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材料员:

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说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

机管员:

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和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

综治负责人:

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劳动力队伍资质、进沪许可证及办妥各类证件。

安全监护员:

负责各自分工的监护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劝阻无效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项目部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2)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制度;

(4)班组“三上岗一讲”活动的检查考评制度;

(5)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值日制度;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7)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检查验收制度;

(8)危险点、重要部位(区域)安全监护施工制度;

(9)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和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安全规定》、《施工机械设备现场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应认真执行“六个统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须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主管安全的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对安全生产内作业工作必须上墙,简称七牌一图;

(6)现场必须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7)车辆进出门前要派专人指挥交通;

(8)现场施工道路要畅通,做好排水设施,材料、构件不允许乱堆乱放;

(9)各种设备、材料应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准堆放过高,防止倒塌落下伤人;

(10)清除场地内积水,操作台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11)预留洞口小于0.5×0.5m用木板固定牢靠,0.5×0.5m-1.5×1.5m之间的砼板内钢筋不得切断,网孔≤200,且上口需木板固定;1.5×1.5m以上,四周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洞口需张平网;

(12)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13)建筑物进出口、主要施工便道及有关操作工棚均耍搭设双层安全网;

(14)登高作业遵守“十不登”,电焊工遵守“十不烧”原则,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需有关方面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并配备专人维护和管理;

2.1.结构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工程:

a、钢筋断料、配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b、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

c、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d、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应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断电源,严禁不懂机电的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2)模板工程:

a、撑模拆模时,不得使用腐烂、挠裂、暗伤的木质脚手板,亦不得使用5×l0cm的木条或薄板作立人板;

b、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c、不准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并严禁将模板支撑放脚手架上;

d、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间歇应将搭头及支撑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拆下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坠落伤人;

e、拆模板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混凝土工程:

a、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b、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浇捣,在浇捣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做到井井有序。

(4)脚手架工程:

a、搭设前应严格控制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及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b、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c、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扣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不少于0.4m。

2.2.装饰阶段安全技术措施

(1)高空作业需佩带安全带,严禁不宜登高的人登高作业;

(2)大面积施工时,照明及电器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3)在配料或提取易燃物品时不得吸烟;

(4)在光滑的地面操作时,梯子下要绑布或贴胶布;

(5)油漆仓库严禁明火入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小太阳;

(6)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2.3.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中途休息或下班时不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遇有强风须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2)井架等机械设施的安装、使用、拆除均应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规定;

(3)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护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具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气安装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动力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末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节假日前必须拨掉保险丝,切断电源;

(4)施工场地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5)各施工班组不准因施工不便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的钢筋、模板、支撑杆件、脚手等防护措施,总包要与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2.4.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线沿施工便道一侧埋设,隔20m-40m设一个100A的施工电箱;

(2)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符合JGJ46-88规范要求的铁壳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m,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气匹配完好;

(5)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

(6)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7)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

(8)除塔吊外,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装置二级漏电保护器;

(9)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作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以及民用塑壳拖线板;

3.安全消防工作

工作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工作目的: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率

3.1.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例”的各项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防火安全工作;

(2)坚持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按规定配备各种禁止火种标志,消防器材按消防条例配备齐全,同时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

(3)加强施工现场、仓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交接和交底工作;

(4)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三级审批制度,并督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不得任意违反;

(5)督促各个部门做好落手清工作,落实安全用电规定,对电线、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电路失火;

(6)加强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执行防火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职工自防自救意识;

(7)严格“三防”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三防”会议,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模似训练;

(8)露天仓库由专人看守和检查,对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9)认真按施工交底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10)定期对职工宿舍、施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坚决制止;

(11)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60W以上电器,禁止在现场内使用电炉或其它用电设施取暖、烧烤等;

(12)冬季施工若有保温、加热要求,必须有专人落实看管,进行安全交底,设专人负责;

(13)工地按规定设立《消防档案》,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建立相应的消防组织,定朝向职工宣传消防知识;

(14)工地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以随时应付火灾突发事件。

3.2.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指导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条例,使每个工人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和任务:

(1)模范地遵守有关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工地的防火措施,按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帮助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损,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施工现场消防计划,发生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进行扑救和保护现场;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3.3.职工防火守则

(1)在工地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制订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昔;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使用电炉;

(6)发现有火灾苗头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3.4.消防负责人职责

(1)经常教育职工增加消防意识,拟订工地的消防工作计划;

(2)具体领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业务训练;

(3)制订本单位消防规划和防火安全制度,并经常了解执行情况;

(4)发现有火灾苗头,提出改正意见和防火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5.木工间防火制度

(1)指定防火兼职负责人,组织职工加强防火工作重要性教育;

(2)木工房内严禁吸烟,及时处理木屑刨花,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好;

(3)严禁使用大功率灯炮,如确需使用大功率灯炮,应放置规定高度,并做好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正常维修保养,由电工负责进行,不懂电气设备的人严禁玩弄电器设备。

3.6.油漆仓库防火规定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

(2)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重处罚;

(3)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正确配置灭火器材;

(5)严禁闲人入内。

3.7.电工防火规定

(1)电工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2)电工要熟悉业务,刻苦钻研,有责任性;

(3)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电器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

(5)对照明灯具正确选置,经常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

(6)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经常维修,指定专人保管。

3.8.电焊工防火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末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末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5)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7)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8)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末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3.9.动火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由动火施工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提交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会集焊工、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提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制。定人、定点、定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由焊工、消防、安全、保卫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防火负责人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由动火施工人员,填写动火申请单,工地负责人召集工地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前,由工地负责人、焊工、安全员在申请表单上签字,然后提交消防、安全、保卫部门审批。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焊工、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工地负责人审批。

3.10.消防器材维修、使用、保管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压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员汇报,及时更新。

3.11.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及制度

a、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b、模范遵守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的;

c、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d、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e、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f、对消防工作科学技术研究或者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的;

g、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对以上几点在消防工作中先进事迹,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a、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进行施工的;

b、防火负责人不落实职责的;

c、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d、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

e、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4.安全保卫措施

(1)安全保卫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保证本工程的安全,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派专职保卫干部,在现场保卫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

(3)严格出入制度,组织值班巡逻;

(4)执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5)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的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枪、盗窃或破坏;

(6)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7)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申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临时措施,防止发生间趣;

(8)加强对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施工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必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流窜、在逃犯等坏人混入施工队伍。

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关于施工过程中的应急措施。

(1)工伤救护:指定抢救医院为浦东公利医院,施工人员如有工伤,可抬送伤员从工地往东200米左右,进急诊室。

(2)治安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在现场不能控制事态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电话。

(3)停电处理:施工现场、楼层内、生活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消防水龙头。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灭火,并拨打119电话,组织好消防车的进出场工作。

(4)防台防汛:每天安排不少于2人专项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抢救,加强对电线、脚手架、场内树木、活动房等的加固。防止树木打坏电缆,塔吊大臂应用钢丝绳与预先埋设在围护桩圈梁顶上的地锚相连。

篇2:群体住宅楼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保证制度

质量为本,安全为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对职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的行为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之举,同时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无火灾事故;

3、严重污染扰民;

4、无重大交通行车事故。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组织保证体系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项目部设安质部,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行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在经济承包书中实施对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

2、资金和信息保证体系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3、我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9)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工程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

(1)做好土方开挖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土方回填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

(2)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3)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2、结构工程

(1)安全防护: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双排脚手架外立面内侧挂密目安全网,首层支设水平兜网,操作层下加随层网。搭设方案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方可施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在无防护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建筑物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长3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上料架一侧首层进料口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用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梆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7)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结合现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四口及临边"防护:

(1)楼梯口防护: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设两道Φ48×3.5脚手管搭设为0.6m、1.2m高的牢固护身栏杆。

(2)预留洞口防护:

1)1500×1500mm以下的洞口,应加固定盖板。

2)1500×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4、机械安全:

(1)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3)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并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5、脚手架搭设要求:

(1)脚手架的材料要求

1)扣件式钢管材料要求: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3)木脚手板质量要求:杉木或松木板,厚度≥5厘米,宽20-30厘米为宜。距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铅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包牢,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不得使用。

(2)外脚手架

1)结构、装修施工外防护均采用双排脚手架,脚手架搭设高度应高于女儿墙1.5米。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立杆接长必须使用对接扣件,不得搭接,杆件伸出扣件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2)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8#铅丝的强度。

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挂密目安全网。

4)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6公斤/平方米)。扣件扭力矩控制在40-60牛顿·米。

5)脚手架立柱的地基与基础必须坚实,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雨季时要做好排水。

6)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斜撑,其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60度。

(3)满堂红架子

1)结构施工用架子(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作楼板模板支柱用),其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应经过计算确定。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2)装饰施工用架子,其立杆间距纵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4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斜道

1)人行斜道单行宽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1:3-3.5.(高:长)

2)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同步。

3)斜道及四周必须设1.2米高的护身栏,绑两道横杆,侧面设18厘米高的档脚板。脚手板应铺严、铺牢,斜道上面应钉防滑木条,防滑条规格2×3厘米,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4)之字马道的转弯处应搭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米。

5)为保证斜道的结构稳固,在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应设剪刀撑。附在脚手架外侧的斜道(即利用脚手架的外排立杆作为斜道的里排立杆),应加强脚手架连墙杆的设置。

6、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2)施工中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施工中严禁使用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

(4)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并以当日的需求量发放。

(5)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6)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加油应待喷灯冷却后进行,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火熄灭。

篇3:地铁扩建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领工员(或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按照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北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附: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见图14.2-1

2安全保证体系见图14.2-2

3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见图14.2-3

4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保障人员的配备

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质量监察员,这是安全保障机构的主要人员,是监察机构人员。施工队安全质量监察员、是专职安全检查员,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施工班组安质员,是保证安全生产的直接人员。

(2)安全保障人员的职责范围

1)项目经理

(A)代表企业履行混凝土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B)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C)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安全意识。

(D)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主要的安全生产文件。

(E)编制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F)组织"安全生产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

2)项目副经理

(A)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B)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C)统筹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与运行。

(D)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故防范的组织编制及实施。

(E)其他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A)在下达生产任务施工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

(B)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C)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去。

4)安全质量监察工程师

(A)坚决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生产计划"。

(B)设立各施工队的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

(C)对各施工队发生的事故隐患,要做出记录,限期改正。

(D)施工中必须检查各施工队的临时结构是否进行安全设计,对无安全设计的临时工程,不得使用。

(E)参与经理部进行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提出安全方案及意见。

5)施工队安监员

(A)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承担工程提出详细的安全措施。

(B)经常循回检查各工点、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C)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经理部。

(D)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召开班组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健全规章制度。

(E)向项目经理部定期写出年、季、月安全生产总结报告,并制定下期安全生产规划报经理部。

6)施工班组安全员

(A)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制定工序安全注意事项。

(B)坚持班前讲话,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C)对不安全的脚手架、脚手板拒绝使用,并提请领导解决。

(D)对已定完工的大型临时设施,在上级未做鉴定前,可以拒绝使用。

(E)落实各分项工程安全监督岗,做到各工序、各岗位都有安全监督人员、保证安全生产。

5安全保障检查程序与保障措施

5.1检查安全管理情况程序

(1)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检查

1)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是否各有侧重,开展活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专兼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领导、各部门及个人。

(3)安全技术检查

1)开工前是否有审批的安全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旬、月作业计划中是否有安全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落实,使用是否合理;

3)施工中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临时设施是否有设计,使用是否合理。

(4)安全教育检查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做到持证率100%;

3)新工及变换工种相应的安全教育面是否达到100%;

4)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氛围是否浓厚。

(5)安全检查

1)检查落实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定人定时订措施整改,是否有信息返馈、有记录。

2)领导及管理人员是否作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对危险场所是否采取措施、实施监控。

(6)承包合同及民工管理

1)合同中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条款及内容。

2)使用民工或临时工是否经上级批准,并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3)是否落实了民工、临时工安全培训及现场管理。

(7)事故处理检查

是否严肃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和未遂事故,是否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追查处理。

(8)检查安全奖罚情况

是否有安全奖罚制度及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并落实。

(9)交通安全检查

1)检查司助人员证照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认真执行(交规)。

2)车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资料齐全。

3)车况是否良好,有无带病运行情况。

(10)检查内业资料

安全及有关部门台帐是否清楚,资料是否齐全

5.2检查施工场所程序:

(1)检查安全宣传

1)是否有"工程简介"."安全须知",有关安全规程及安全揭示牌。

2)危险作业场所是否设有醒目的警示牌。

3)是否有较固定醒目的安全标语,现场安全气氛是否浓厚。

(2)检查施工用电

1)电线路架设、配电、用电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定、闸刀是否完好,有箱有锁。

2)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是否良好。

(3)设备、机具检查

1)按规定是否安装安全保护装置、接零接地良好。

2)是否落实持证操作、定人、定机及交接班等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并挂牌。

4)是否按规定检修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起重设备及场内机动车辆是否按规定检验及使用。

(4)检查防暴防火

1)压力容器的使用是否附合规定。

2)料库、易燃品较多处是否采取了消防措施。

(5)安全防护检查

1)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正常有效。

2)进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3)是否避免和消除平行、交叉作业、危险区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并落实。

4)穿越管道、管线等作业、是否按规定组织施工、设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