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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力式码头基床爆夯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措施

2024-07-23 阅读 9536

1前言

爆夯作为成熟的工艺,已有《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为基本依据,但在实际工程中,各个参数的选取仍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重要的是要满足两点:1安全控制;2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重要安全目标应加大安全系数。关于爆夯质量,应设计(理论计算)合理并在实际检测中应达到预期的要求。由于在施工的过程中,外部的干扰和各种影响不断增多,因此,在确保安全要求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提高爆夯施工质量。2工程概况厦门嵩屿港区1#泊位为新建一个10万级码头,岸线长为407米,新建一个岸线长度120米的工作船码头,码头前沿底标高均为-17.0米(厦门理论最低潮位面,下同);西护岸长142.56米;码头顶面标高为+8.2米,水工主体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形式。基床设计标高为-8m、-12m和-17m。本工程施工区周围环境较为复杂。1#泊位东侧是正在建设的2#泊位,南侧和西侧为港池及海域,南侧距离厦门嵩屿港区主航道较近,经常有大型集装箱船等各种船只过往、停靠。本泊位以及毗邻的2#泊位施工现场有挖泥、抛石、炸礁、等各种工序交叉作业,对爆夯影响很大。1#泊位北侧为嵩屿电厂,由于电厂一些设备对爆破夯实造成的震动很敏感,若是震动过大则会导致设备自动跳闸,会影响到整个厦门市的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电,。为施工中不要影响到电厂生产,在施工前有关部门还邀请六位专家在爆夯前进行了技术方案的论证,达成主要意见如下:“药量从小到大,基床爆夯最大起爆药量不得超过400kg,单段最大起爆药量不得超过200kg”。3第一段基床爆夯根据施工安排及抛石进度,基床爆夯先从小沦泊位开始,其基本数据见下表:小沦泊位基床面标高(m)基床顶面宽度(m)基床护坦宽度(m)抛石厚度(m)抛石平均厚度(m)平均水深-17.0018.005.508.2~11.79.95173.1爆夯原理药包爆炸时将产生高温、高压、气体膨胀,在水中产生冲击波和气泡脉动,这些强烈压力作用在抛石体时,造成抛石体棱角变形断裂,随之石块之间发生位移,相对位置发生变化,空隙体积减少,基床抛石体被压实。与此同时,药包爆炸的一部分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地震波使抛石基床出现颠簸和摇晃,抛石基床在这种垂直和水平方向震动的作用下,使原有的松散稳定结构遭到破坏,石块产生滑动、转动、错位,小石块充填到大石块之间的缝隙中,抛石体重新排列组合,密度增大,达到抛填体在更高荷载下的稳定平衡。同时,由于膨胀气体产生的高压作用将使抛填体受到“锤击”效应,从而使抛填体进一步密实。水下爆炸夯实抛石体实际上是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高压气体脉动。地震波及流体运动与抛石体相互作用的结果。3.2爆夯参数计算根据《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水下爆夯单包药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q=q0’·a·b·H·η/n式中:q0’—爆破夯实单耗,指爆破压缩单位体积石体所需的药量(kg/m3)。取4.0~5.5kg/m3对较松散石体取大值,较密实石体取小值;a、b—药包间距、排距(m);H—爆破夯实前抛石层平均厚度(m);η—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10%~15%,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视预压密程度可作适当折减;n—爆破夯实遍数,对无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3~4遍,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2~3遍。在厦门嵩屿港区1#泊位基床爆夯施工中,爆夯的平均水深大于20m,能量利用率比较高,同时考虑到抛石级配比较好,所以在本工程计算药量取值时,对单耗取:q0’=4kg/m3η=12%。在本工程中对爆夯引起的振动控制比较严格,设计要求一次爆夯总药量要小于400kg,单段起爆总药量要小于200kg。为了既满足振动安全要求,又保证爆夯施工质量,在决定爆夯参数时要充分考虑两方面的因素。规程规定,爆夯的分层夯实每层厚度H不宜大于12m,在本工程中,要求H小于6m通过增加分层,减小每次爆夯药量。对于爆夯网格,取间距a=4,排距b=5。由于在本工程中爆夯遍数取n=3遍,所以我们取较大的爆夯网格,这样在不增加单次爆夯总药量的情况下,可以用较大的单个药包,使爆夯作用有足够的影响深度,使基床有较好的整体密实效果。因为夯后基床需要人工整平,所以爆夯时药包直接放在基床上,在爆夯的3遍中,为了使夯后效果更好,在不改变总药量的情况下,前两遍用药量较大,第三遍适当减小。3.3爆炸网路受一次起爆总药量400kg的限制,采用群药包4m×5m方格式网格布药,布药排数为5排,每排药包数为6个,总药量约为384kg,采用8段非电雷管延时,既延时时长约为250毫秒,这样既可以保证每段爆夯引起的震动不产生叠加,又确保了相邻药包的安全起爆。3.4爆破安全3.4.1.安全技术措施为保证安全,由专人统一协调各有关单位的警戒和人员的撤离,在水下爆夯期间,所有人员不得在非安全区内游泳或潜水作业,船只不得在非安全区通行,爆破前派出警戒船,进行海上警戒。所有警戒点都事先设定,并有专人负责。船只和施工人员要密切配合,及时撤离到安全区。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按爆破操作规程作业。爆破采用电起爆、起爆器由专业爆破员保管和使用。在爆后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无爆炸危险后,解除警戒。3.4.2.安全评估关于水下爆夯安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爆夯引起的地基振动;2)水中冲击波;3)个别分散物;4)噪音。本工程对上述危害做出了如下的安全评估,以保障水下爆夯施工安全的进行:a.爆破震动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上所列数据,普通民房的抗震能力V=2.0~3.0cm/s,钢筋砼框架结构房取V=5.0cm/s,重力式码头取5.0~8.0cm/s,本工程距爆点最近的电厂输煤栈桥为钢筋砼结构,因此爆破地震应满足安全地震速度V≤5.0cm/s的要求,已知栈桥到爆点的距离大于100m,由爆破地震速度计算公式:V=K·(Q1/3/R)a(cm/s)式中:R:建筑物距爆点最近距离(m);本工程取100m;Q:一次起爆药量(kg);本工程取200kg;单段最大取100kg。K、α为与传震介质等有关的系数、指数,取K=530,α=1.82。由上式计算得V=3.17cm/s,我们设计的最大单段药量爆破产生的震动远小于安全值,完全可以保证栈桥的安全。另外,我们也依据公式详细计算了电厂以及其它重要建筑物的地震速度,结果均在允许范围之内。b.水中冲击波本工程为了确保安全,特别执行以下两点原则:1.只要有人在爆夯水域内水下作业,一律不进行爆夯作业,严格规定爆夯和水下作业的时间段。2.爆夯的时候严格执行《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中有关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的规定(具体见下表)

水中冲击波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K0安全距离(m)木船50300铁船25150游泳2501500潜水3201920c.个别飞散物及噪音爆炸处理基床施工时,个别飞散物的距离和噪音,跟覆盖水深及装药量等有关,本工程水深较大,单药包药量小于20kg,所以在本工程中,爆夯安全控制主要针对爆夯引起的基础振动和水中冲击波,在水下17m以上深度的基床上爆破,一般不会有飞散物,爆炸的噪音也比较小。3.5起爆采用非电雷管网络和有线起爆配合进行爆破入水中,布药,将连接起爆体的起爆线引至布药船上,然后将起爆体与爆破网路连接并绑上浮漂投船撤至安全区,指挥员与海域、陆域岗哨联络,确认无人员、车辆、船只逗留在非安全区,即指令爆破工将起爆线与起爆器连接,充电起爆。3.6爆夯效果在按上述施工方案进行爆破夯实时,厦门市地震局在主控室和主厂房锅炉平台以及主厂房外平台等进行了地震波的监测,测得的地震波范围为V=0.127~0.247cm/s,均小于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对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规定安全震动速度在2~3cm/s的要求,因此爆破不会对电厂及其附属设施造成危害。爆后当天进行了夯后测量,按η=ΔH/H×100%(ΔH为爆夯前爆夯后高程平均值之差(平均沉降量),H为爆夯前石层平均厚度)。计算夯沉率为13%,符合《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密的石体可取10%-15%的要求。4结论从本工程的爆夯过程可以再次验证爆夯是一门成熟的施工工艺,本工程的设计所依据的理论和计算公式是可靠的,与锤夯相比,爆夯有其明显的优点,如工期短,造价低,后期沉降小等。不可否认的是爆夯对周边的安全影响较大如:振动、水中冲击波等,尽管如此,只要设计合理,操作严格,在比较复杂的环境下,仍可爆夯。

篇2:物业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指导各部门进行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和采购物资的申请及审批,采购员的正确采购,以便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的采购。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I90024.6采购

4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4.6采购

5职责

5.1经理部负责本部和公司办公用品及所需物资计划的制定和填写采购物资的申请单。

5.2机电工程部负责本部供水、供电、机电等所需物资计划的制定和填写采购物资的申请单。

5.3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负责本部物业管理所需物资计划的制定和填写采购物资的申请单。

5.4消防治安部负责本部消防治安所需物资计划的制定和填写采购物资的申请单。

5.5各部门协助采购员负责选择物资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6实施程序

6.1计划性采购

6.1.1库房根据物资库存情况,作出下个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6.1.2月份采购计划

6.1.2.1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於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含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6.1.2.2各部门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经本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6.1.2.3各部门将审批的月份物资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员,采购员按此计划进行采购。

6.1.3工程物资的采购

6.1.3.1各部门承接外委工程和内部工程,需要购买材料的都必须根据工程合同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含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6.1.3.2各部门将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6.1.3.3各部门将审批的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员,采购员按此计划进行采购。

6.2零星采购

6.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或计划外的物资时,填写采购物资申请单(含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6.2.2各部门将采购物资申请单报经理部经理审核批准。

6.2.3各部门将审批的采购物资申请单提交采购员,采购员按此申请单进行采购。

6.3供应商的选择

6.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3.1.1供应商必须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物资的合格证。

6.3.1.2供应商供应的物资必须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

6.3.1.3供应商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场或厂家。

6.3.2评审方式

6.3.2.1有关部门协助采购员选择供应商并进行评审。

6.3.2.2对年采购量较少,供应产品不具有广泛使用性的供应商可以不进行评审。

6.3.2.3采购员对供应商评审进行记录,并将合格供应商评审记录报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批准。

6.3.2.4对合格供应商一年进行一次覆核认可。

6.4采购员将采购物资的时间、单价、供应商登记在采购物资计划内。

6.5采购员将采购到的物资提交库房保管员并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7记录

7.1《采购物资的计划》

7.2《采购物资的申请单》

7.3《合格供应商评审》

篇3:物业分承包方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分承包方的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本公司物业管理分承包方的要求,以有效控制分承包方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委的分承包方的评定。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6

4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4.6采购控制

5责任

5.1机电工程部、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负责对相关的分承包方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质量审查。

5.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分承包方进行质量评审。

5.3总经理负责批准分承包项目合同。

6实施程序

6.1分承包方的资格

6.1.1具备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6.1.2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的要求。

6.1.3在达到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格适宜。

6.2对分承包方的评审、认定

6.2.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机电工程部、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等相关部门对分承包方的资格进行评审。

6.2.2按6.1的要求进行评审。

6.2.3管理者代表依据评审结果建立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表。经核准的分承包方纳入合格分承包清单中。

6.2.4批准后合格分承包方清单是限制性文件,机电工程部、沙河管理部、物业管理部、消防治安部必须在清单所列名单中选择分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增加新的分承包方则应按6.1、6.2执行。

6.3合格分承包方清单的发放

6.3.1批准后合格分承包方清单正本由经理部保存,副本加盖"受控"印章发给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相关部门。

6.4对分承包方年度评审

6.4.1每年12月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机电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对分承包方进行年度评审,评审内容为分承包方过去一年的服务业绩。评审结果写入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表中的"工作评价"栏内。

6.4.2凡在评审中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取消合格分承包方的资格,并限期做出改进。

6.4.3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分承包方,终止与其承包的项目。

6.4.4在作分承包方年度评审时,各部门可推荐新的分承包方,对新承包方应按6.1要求进行评审,结果写入"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表"中的"调查结果"栏内。

6.4.5根据评审结果,由管理者代表把合格的分承包方填写在"分承包方清单"中。

6.4.6根据评审结果,如出现6.4.2中的问题,应在新的分承包方清单中删除该分承包方。

6.4.7发放新的合格分承包方清单时,收回旧的合格分承包方清单,加盖"作废"章销毁。

6.5合格分承包方质量档案

6.5.1合格分承包方质量档案,由经理部保管。

6.5.2合格分承包方档案主要包括:

a.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批件、复印件;

b.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表。

7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7.1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表

7.2合格分承包方清单

7.3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