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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预防措施

2024-07-23 阅读 5120

1.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原因

(1)高层建筑平面部局环境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一些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和高山丘陵城市,因受地形地貌、美化绿化、城市供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般高层建筑的周边均设有台阶、坡道、道路的隔离带以及高冠树木、高空电力供电线路等。也有一些高层建筑位于在步行街旁,而在步行街的两旁,往往设有固定的设施或摊床摊位。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直接影响消防车辆装备的作业和救援,给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2)有的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问题严重。有的高层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墙替代物、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指示系统、广播系统等消防设施故障频发,丢失损坏现象严重,无法使用。变配电装置设置不够可靠,或消防供电不可靠,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防火卷帘、防火墙、窗槛墙等设施被拆除或损坏。有些不法建筑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购一些未经质监部门认证的不合格消防设备,以次充好,给火灾预防和扑救带来困难。

(3)有的建筑布局和功能使用缺少消防考虑。有的高层建筑在防火分区上不是优先考虑使用防火墙,而是最大化使用防火卷帘。在楼梯的设置上不是尽可能地考虑靠外墙设置在底层直接对外疏散,而是随意设置。在商品的摆放上不能结合出口的位置而随意摆置,造成安全出口被商品或摊床摊位遮挡,通道被占用。很多老式高层建筑通常设置敞开楼梯间或一幢建筑只有一个楼梯,少部分设置成封闭楼梯间,但没有按规范设置防火门,极少设置防烟楼梯问。有的在功能分区上功能复杂,以店代库,把人员多的场所设在较高楼层,需要独立分区的场所没有真正意义的防火分区。把不同管理,不同要求,不同火灾危险等级的场所归在同一建筑物内。因而起火后不能有效将火灾控制在局部区域内。

(4)外墙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外墙保温系统引发相关的火灾事故已经不容轻视。施工单位为获取更大的利益,采用质量不合格的外墙外保温材料,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已屡见不鲜。如上海静安教师楼“11·15”火灾事故就是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施工中违规操作引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而发生的。

(5)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亟待解决。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繁杂,难以掌握。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物业公司人员流动较大,人员文化水平低,责任心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若想使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能够完好运行和及时报警、及时处理相当困难。还有一些高层建筑由于建设年代较早或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等原因,造成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情况,这种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基本全部处于瘫痪状态。,(6)火灾扑救困难。高层建筑楼层多,建筑面积大,内部结构也非常复杂。同一幢建筑常有多种功能,像商业、金融、饭店、办公、娱乐场所等,这些场所经常聚集着大量人员,特别是用作宾馆、饭店和娱乐场所的高层建筑聚集的人员更多。而用于住宅的高层建筑,因常年住有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一旦发生火灾,情况错综复杂,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使得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和火险危机显得更加突出。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对措施

(1)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多是在使用和管理当中形成的。

故此,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是杜绝火灾隐患形成最有效的措施。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消防、绿化、城管、电业、自来水、燃气、建委、房产、质监、派出所、社区、物业等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并及时解决,随时消除火灾隐患。

(2)严抓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源头关。高层建筑存在的结构方面的火灾隐患,大多与建筑设计人员的设计失误有关。因此,为了避免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带人火灾隐患,应严抓建筑的设计环节,建立工程图纸复审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工程设计完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施工,经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严禁投入使用,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机抽查消防工程是否按原设计施工,防止开发商和施工人员随意更改设计。

(3)提高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分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并应选用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区(间)等是生命之路,其墙面、吊顶、地面均应采用非燃材料装修。对于高级旅馆,其客房的床罩、窗帘以及沙发的包覆材料等,应采用阻燃处理的织物。

高层建筑公共部位场所的地毯,应用阻燃型地毯,并在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门处采取隔断措施。

(4)制定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的设计、施工标准。

上海静安教师楼“11·15”和“2·3”沈阳万鑫国际大厦火灾给我们的教训极为深刻,外墙可燃材料的使用已成为高层建筑的又一火灾隐患,造成隐患的根源在于生产、加工和使用环节,消除隐患的方法也应从根源人手,建设、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设计标准,积极采用建筑砌块构建夹层保温材料,明确施工的各项技术标准,有关部门应建立保温材料的生产、加工、使用的各个环节的检验、检测机构,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公安、建设等部门并应确定相关的处罚标准,确保依法制患的实施。

(5)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要根据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特别是新建的高层宾馆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避免经营单位由于资金原因,随意削减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和业务开支,致使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灭火器具得不到更新和补充。一些初期火灾不容易被人们察觉,因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终酿成重大火灾的发生。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物业、使用单位等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高层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在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在落实防火措施后方能作业。电器的使用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从事这些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操作训练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应急灭火疏散训练。

根据高层建筑的性质及火灾特点,消防安全工作要以自防自救为主,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基础上,配备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力量,以便在发生火灾时,特别在夜间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处置,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和全体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和要求,掌握在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和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引导群众疏散。对火势扩大的火灾,能从容不迫地引导群众安全疏散。

3.结束语

总之,在全面、正确地分析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的火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篇2:高层建筑施工裂缝预防措施

桩基质量取决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许、多因素,销有不慎,就可能造成质量事故。对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是否正确,往往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工程造价及工期,严重的甚至炸毁整幢建筑物。根据重庆地区的地质特性和我近二十年来在现场实践经验,认为造成桩基质量事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类。

l测量放线错误,使整个建筑物错位或桩位偏差过大。

2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3成桩中断事故。如钻孔灌注桩塌孔,卡钻。

4灌注桩成桩质量,包括沉渣超厚、混凝土离析、桩身夹泥、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钢筋错位变形严重等。

5断桩。灌注砼施工质量失控,发生断桩事故

6桩基验收时出现的桩位偏差过大。

7灌注桩顶标高不足。常见的有三种,一是施工控制不严,在未达到设计标高时混凝土停浇;另一种虽然标高达到设计值,因桩顶混凝土浮浆层较厚,凿出后出现桩顶标高不足。

当桩基发生事故后,若处理不及时,结果给工程留下隐患。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我总结历年来处理钻孔灌注桩基事故的一些经验,供同行参考。

一、钻孔灌注桩基事故分析处理的一般程序

二、桩基处理的一般原则

(一)处理前应具备的条件

1.事故性质和范围清楚。

2.目的要明确,应有预定处理方案。

3.参加的人意见基本一致,并确定处理方案。

4,设计人员认可签字。

(二)事故处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ll对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期短,方法可靠。

2.对未施工部分应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留下隐患

1.桩成孔后,应检查桩孔嵌入持力层深度,岩石强度,沉渣厚度,桩孔垂直度等数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就应及时分析解决,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方能灌注砼、移动钻机,防止以后提出复查等要求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

2.基桩开挖前必须全面检查成桩记录和桩的测试资料,发现质量上有争议问题,必须意见;致后方能挖土,防止基桩开挖后再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应考虑事故处理对已完工程质量和后续工程方式的影响。如在事故处理中采取补桩时,会不会损坏混凝土强度还较低的邻近桩。

(五)选用最佳处理方案。桩基事故处理方法较多,但对方案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的方案。

三。桩基事故的常用处理方法

常用方法有接桩,补桩,补强,扩大承台(粱),改变施工方法,修改设计方案等。下面结合事故发生的原因分别介绍几种方法的应用情况。

(一)接桩法

当成桩后桩顶标高不足,常采用接桩法处理,方法有以下二种。

1.开挖接桩挖出桩头,凿去混凝土浮浆及松散层,并凿出钢筋,整理与冲洗干净后用钢筋接长,再浇混凝土至设计标高。

2,嵌入式接桩当成桩中出现混凝土停浇事故后,清除已浇混凝土有困难时,可采用此法。

(二)补桩法

桩基承台(梁)施工前补桩,如钻孔桩距过大,不能承受上部荷载时,可在桩与桩之间补桩。

(三)钻孔补强法

此法适应条件是基身混凝土严重蜂窝,离析,松散,强度不够及校长不足,桩底沉渣过厚等事故,常用高压注浆法来处理,但此法一般不宜采用。

l,高压注浆补强

(1)桩身混凝土局部有离析,蜂窝时,可用钻机钻到质量缺陷下一倍桩径处,进行清洗后高压注浆。

(2)校长不足时,采用钻机钻至设计持力层标高;对桩长不足部分注浆加固。

(四)扩大承台粱法

1.桩位偏差过大,原设计的承台(粱)断面宽满足不了规范要求,此时采用扩大承台(粱)来处理。

2.考虑桩上共同作用,当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可用扩大承台(粱)并考虑桩与天然地基共同分组上部结构荷载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在扩大承台(粱)断面宽度的同时,适当加大承台(粱)的配筋。

(五)改变施工方法

桩基事故有些是因为施工顺序错误或方式工艺不当所造成,处理时一方面对事故桩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改变错误的施工方法,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常用的方法有以下二种。

1.改变成桩施工顺序

如桩布置太密不便施工时,可采用间隔成桩法。

2.改变成桩方法

如成孔桩出现较大的地下水时,采用套管内成桩的方法。

(六)修改设计

1.改变桩型

当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造成桩基事故,可采用改变桩型的方法处理,如灌注桩成桩困难时,可采用打预制桩。

2.改变桩位

灌注桩出现废桩或遇到地下管线障碍,可改变桩位方法处理。如在江北区大石坝大庆村钻探基地8#、9#住宅就遇到地下5m左右处理有420天然气管线就是这样处理的。

3.上部结构卸荷

有些重大桩基事故处理困难,耗资巨大,只有采取削减建筑层数或用轻质材料代替原设计材料,以减轻上部结构荷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