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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24-07-14 阅读 4071

1.0目的

1.1本程序旨在从根源上减少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对服务及质量体系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采取措施的控制。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批准和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对实际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制订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3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4.0程序要点和实施

4.1制订措施范围的界定

4.1.1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纠正措施;

a)连续两个月部门承担的质量指示之一未达到规定时;

b)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不及时或未达到适用要求影响提供服务36小时及以上;

c)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

d)内部质量审核时的不合格;

e)顾客严重投诉时;

f)进行了评审的不合格。

4.1.2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预防措施;

a)当服务质量发生周期性、系统性波动,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不合格发生时;

b)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指出的潜在不合格的问题;

c)质量体系运行不畅发生“有事无人管理”或“工作推托、扯皮时”时;

d)对顾客的意见、抱怨、期望进行分析,需采取措施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时。

4.2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程序。

4.2.1制订纠正措施按下列程序办理;

4.2.2制定预防措施按下列程序办理

4.3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

4.3.1必须从根源上分析实际和潜在的问题的原因,不应把纠正与纠正措施混淆。

4.3.2实际的和潜在不合格,起根源可以能是下述一种或多种;

a)人员:

――文化素质不够,不能接受或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缺乏必要且适宜的培训;

――缺乏必要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感。

b)设备(含设施、装置、测量设备):

――缺乏必要的设备或设备不配套;

――选用的设备与服务的质量要求不相宜;

――维护、保养、调整无规范或未按规范执行。

c)材料(含原材料、元器件、配件、辅材):

――选择不当,不能满足设备需求的要求;

――搬运保存不当造成损坏或混料(批);

――使用错误;

――标识错误或不清。

d)方法(含作业、作业流程):

――必要的规范、作业流程不完整、不适用;

――规范的要求不一致;

――未按规范执行;

――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4.3.3纠正/预防措施必须具体,尽可能定量化,并落实具体实施者和完成期限。措施所涉及的部门应予以实施或配合,并承担相应责任。

4.3.4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结束后,应提请质量控制小组验证。措施涉及的资源配置、文件更改或增添应按公司相应文件规定办理。

4.4跟踪验证

4.4.1责任部门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质量控制小组报告,质量控制小组对实施和效果进行检查验证,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4.2管理者代表应对检查和验证情况作出反应。达到预期目标的责成有关部门纳入相关文件或形成

新的文件予以巩固,对未按措施实施或实施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予以批评、考核并责成质量控制小组再次填发纠正/预防措施表,由责任部门重新分析,再次制订并实施措施。

4.5记录

4.5.1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验证应及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表》。

4.5.2纠正和预防措施已验证完成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表》由行政人事部保存,保存期限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未完成的由实施部门保存。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5.2《不合格控制程序》

5.3《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4《纠正和预防措施表》

5.5《纠正/预防措施登记表》

篇2: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主要执行部室;公司各部室及基层单位为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的对象;

2、纠正与预防措施应涵盖各级安全委员会的活动,培训程序及培训质量的评估、变化管理流程要求、职业卫生检测、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报告、公司标准化系统评价、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法律法规的获取与识别、应急管理等内容;

3、确保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的有效性及实效性;

4、公司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系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人员,建立相关的制度及职责;

5、沟通对象为公司所属范围内与安全工作有关或相关的事宜;

6、沟通方式或频率为公司每月经济运行会和公司调度

7、纠正与预防措施须设立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中须载明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地点及行动的跟踪要求等;

8、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文件、记录应以档案形式保管。

篇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

1、目的

针对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针对可导致不合格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标准化实施中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3职责

3.1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项的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2安全科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督促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3各采区、班组和部门负责在所辖区域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工作程序

4.1纠正措施

4.1.1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标准化体系所涉及的个过程和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4.1.2各采区、班组和部门将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他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者代表报告。

4.1.3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对不符合项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在全面衡量风险、成本、可靠性、安全性等基础上确定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及责任部门,包括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和完成期限。

4.1.4各班组或相关岗位部门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安全科负责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验证,实施和验证的过程应形成相应的记录,验证结果应书面报安全管理者代表。

4.1.5纠正措施的实施应保持各过程及环节的正常受控,并消除可导致不符合及偏差发生的原因。

4.1.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应满足对以下过程和活动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培训、检查系统、隐患整改、事故事件调查、风险评价。

4.2预防措施

4.2.1预防控制是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厂长和安全科应遵循PDCA的原理,采用过程方法,收集影响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有关信息,对每个过程进行分析,识别所有潜在的不符合项,并找出原因,确定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要为预防措施的执行制定专门的实施计划。

4.2.2安全科要通过对管理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对作业过程及现场的观察,经常性的对各个过程和环节的潜在不符合因素进行识别哦,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4.2.3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形成记录,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予以验证。

4.2.4安全科负责将所采取措施的有关信息和记录提交给管理评审,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和验证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