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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2024-07-23 阅读 5690

随着我矿地面建筑工程逐步展开,施工安全管理成为我科在今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各施工单位进入我矿施工前期,我科要求各施工队首先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符合各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安全施工,我科制定了以下六点重点防范措施以及汛期专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应该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并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等,并在施工工地设置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对于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同时,要采取切实的防火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等和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做好消防宣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消防制度牌。

3、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现场应有消防水源。

6、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对义务消防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

三、施工中防止物体打击。主要措施:

1、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内,不得随意乱放。

2、不准上下投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3、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分层作业时,应设置隔离设施。

4、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

四、“三宝”防护措施。

正确使用“三宝”防护措施,应做到: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帽衬和帽壳之间应保持4-5厘米的间隙,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2、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该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

3、悬空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

五、“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为了有效地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凡在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

六、建筑工地防雷保护。雷电产生的冲击电压可达数十万至数百万伏。高层建筑物施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机、井字架,门式架、脚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击,更应做好防雷保护工作。

针对汛期施工,制订了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要点:

一、施工现场排水

1、施工现场应按标准实现现场硬化处理。

2、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3、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4、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5、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6、雨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边坡基坑支护

1、汛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4、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四、脚手架工程

?1、遇大雨、高温、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2、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3、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要有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

?五、施工用电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4、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期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7、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以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五、垂直运输设备

(一)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3、拉结应用φ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0~600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固定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有调整松紧度的措施,以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4、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5、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塔吊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龙门架(井子架)

?1、有附墙装置的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用电梯,要采取措施强化附墙拉结装置;

?2、无附墙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应加大缆风绳及地锚的强度,或设置临时附墙设施等作加固处理。

?六、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

?2、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台风来临之际,严禁工人到海边游玩或观景看浪。

?3、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彩钢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并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4、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达安全地点。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

5、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除应按本措施要点强化防护和检查工作外,还应全面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

安全防范措施的保证措施:我科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各项施工管理制度,针对安全文明施工,出台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制度。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我科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每日巡回安全检查及每周专项安全检查,通过“五查”即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意识、查安全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结合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和地面施工企业星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打分评定,定期公布和考核,不让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篇2:小区安全防范须知

物业小区安全防范须知

防盗

1.离家时要关好门窗,反锁入户门,进出及时关闭单元门;

2.贵重物品要收藏妥当,尽量少留现金在家中;

3.提防陌生人尾随,不要接待任何登门的推销,加强教育未成年人防范陌生人的意识;

4.支持配合门卫出入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与临近业主互相熟悉,保持联系,以便紧急情况互相呼应,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管理处;

6.出现盗窃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不要擅自移动任何物品,不要让外人进入。

防火

1.切勿使用电线超负荷过重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太多电器;

2.请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请远离儿童;

3.在蒸、煮、煲食物时,不要外出或长时间远离;

4.如长时间外出,请关好水、电、气总阀;

5.如遇临时停电,请将正常使用的电器开关断开,以免突然来电时电流过大烧坏电器。

防煤气泄露

1.定期检查和更换煤气胶管和减压阀;

2.使用完煤气应随手关闭阀门;

3.请勿使用不合格的和过期的煤气瓶、灶具、配件;

4.应请有正规资质的专业单位更改、维修煤气管道;

当煤气泄露时,保持镇静,禁止使用室内各种电子电器设备,

禁止开、关、拨等与电有关的设备,关闭总阀,打开门窗,

迅速离开现场并通知煤气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处。

篇3:工业园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3

工业园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三)

为提供优质保安服务、保障工业园区的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园区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由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处协助辖区派出所完成。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二、物业管理处的职责和权利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工业园区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封闭式的安全管理办法,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处理所有紧急事项。

3、负责本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车内所载物品如有可疑须检查明后方可放行。

4、夜间门岗负责出入登记等工作。贵重、大件物品离开本区域,须查验委托单位出具的《物品搬出放行条》方予放行。

5、对不遵守制度的人员,应进行劝阻、制止,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业园区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

2、严禁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3、严禁非法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销售各类毒具或聚毒。

4、禁止窝藏各类犯罪分子。

5、不得利用房间为盗窃活动提供方便。

6、禁止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画及淫秽录像物品。

7、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8、不得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挪用消防水泵。

9不得故意损坏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有上述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按《治安管理条例》予以纠正,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业园区经营人员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业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保安人员,搞好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3、勇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区域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物业管理处处理。

4、正确作用电子智能化系统,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施的完好及有效使用,并勇于承担自己造成的相应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