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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4762

1、安全保证体系

1.1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1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设备、用电、施工安全工作,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队长和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2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合同。项目经理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奖惩制度,对个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抓好安全教育和检查

1.3.1搞好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3.1.1每天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1.3.1.2对全体施工人员分专业、多层次的进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培训,使大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1.3.1.3还要对担负重点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1.3.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专职安全员全程跟踪施工过程,对违章施工现象及时给予纠正;项目经理部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1.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在施工现场要布设安全警示线、警示牌、警告牌和宣传牌等。

2、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2.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所有电缆、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均由专业电工担任。

2.2现场设备材料仓库,构件和设备的堆放、搁置应稳固,不稳定的构件和设备应设支撑或固定。

2.3现场设备材料仓库严禁烟火,并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宣传标志,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二、确保工程文明、消防、环保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文明施工措施

1.1工地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竖有企业标识、工地项目名称的标牌。在施工场地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等按平面统一布置、分区堆放,而且是成垛、成堆、成捆、成圆、成方、并挂牌标示。工地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在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均有醒目的安全警标标志。

1.2改善工地的卫生状况,注重工人的身心健康。

1.3主动与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协调,采取措施,共建文明工地。工地在施工中会给周围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合理安排拆除施工时间。白天主要安排拆除吊顶、管线、设备、门窗、器具等噪音小的工作内容,尽量减少白天施工对上下层及附近办公区产生影响,减少晚间安排拆除隔墙、凿除地面、打磨钢板、电锤钻孔等噪音大的施工内容。

1.4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工人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酿酒等不良现象。

2、消防施工措施

现场每100㎡备灭火器一台。动火及焊接施工作业前,开好工作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设置专门看火源,配备好灭火器及水、铁锹,对地面及墙面做好防护工作。完工后灭绝火种,避免造成隐患。楼道口避免堆积垃圾,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目前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护措施。

3.1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执行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充分发挥经理部环保组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环境状态,督促全体职工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接受业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3.2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对垃圾及废物等,及时装袋,如不能及时运出,应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3.3对进出场道路,不乱挖乱弃,降低粉尘环境的污染,雨天做好沟渠疏通。

3.4控制货物运输车辆和施工辐射与振动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3.5工程竣工后,认真清理沿线杂物,并将现场垃圾清运出场。

3.6防止废品等污染物排放到下水管道,对施工作业区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要求各施工班组每天下班时进行打扫,做到工完场清。

篇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05年月日起施行。

篇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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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m高的围墙;

⑵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道路畅通

⑵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