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物业小区交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花园小区交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本小区的秩序,保持花园内的安静、整洁和保持消防通道、行人道畅通。
2、适用范围
管理员和保安队员
3、管理规定
3.1所有进入本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工作人员和治安人员的纠察,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对严重者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扣证或拆牌,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3.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客户服务中心许可,不得进入花园;
3.3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或大客车进入花园,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3.4车辆进入花园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
3.5禁止车辆在花园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位上或临时规定的停车的地方;
3.6本花园住户若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特殊情况外,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缴费;
3.7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时速1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花园内鸣笛;
3.8凡进入屋村的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3.9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10根据**市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
篇2: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范本
.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并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弯度与宽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急转弯、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示。
2、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的设施/设备,在低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
4、机材部/综合部按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5、驾驶员负责对本人驾驶的车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发生场内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发生场内交通事故,按长大公司的《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篇3:新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新星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新星城小区交通秩序,保持小区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小区/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小区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停车费用。
六、小区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收取相应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七、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