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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类标准制度

2024-07-23 阅读 1821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类标准

1.目的

建立物业统一的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安全

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服务标准

交接班管理:

岗位交接班时,接班班长应整队进行班前会,整队着装,检查BI,并将前一天值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述,强调存在的问题,并对当日的工作作出安排

交班前1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交班人员应将未完成工作及岗位物品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确保交接清楚,双方签字确认

交班后,交班班长应进行班后会,主要总结岗位值勤情况,对当日值勤工作予以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出,好的地方,要进行表扬

交接班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列队交班时符合岗位交班标准

交班后,班会结束后,班下员工要列队回宿舍,换着便服或迷彩服,禁止穿着工服

综合管理:

主管负责每周至少对秩序维护员的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二次以上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秩序维护部内部进行通报

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品质部每月至少对秩序维护部的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管理处范围内进行通报

公司应每季度对各管理处的秩序维护部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秩序维护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秩序维护部门对所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有台帐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确保存在故障设施设备得到及时维修,且保证消防等设施在有效期内

秩序维护部门所用的质量记录完整,按规定时间保存,无遗漏及缺页现象

秩序维护部门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秩序维护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客户寄存物资有寄存及领走记录

夜间业主报事接待,紧急事件当晚处理,一般事件第二天及时反馈至客服部

门岗服务:

业主进出时,需三米内见微笑、问好,当来访人员到达,敬礼后应礼貌的询问来访人员的来访对象

门口应设置门禁,对未带卡业主核对业主资料

有效控制外来人员,经与业主确认后,对来访人员应进行登记管理

对临时施工人员、供方人员的进出应实行登记,小区内装修施工人员应凭证出入

有效控制物品的出入,危险品应委婉拒绝进入小区,如系业主必须物品,应通知巡逻人员及监控人员予以跟进

对于大件物品的运出应严格审核相关手续,做到可追溯到用户本人

对携带重物的客户应予以帮助,门口应设置雨伞、手推车等设施,以供客户借用

业主报刊杂志的收转应有记录

巡逻服务:

管理处制订两套以上的巡逻路线,并不定时的进行替换

对行迹可疑的人员进行盘问,确保此类人员不在小区内逗留

注意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发现异常,通知清洁人员及时清洁并进行记录

对小区内的施工现场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必须放置标示牌,圈好警戒带,对高空作业要求施工方上下设置安全监护人,并对其安全带进行检查

检查公共区域的照明开起时间或灯具是否异常,发现异常进行记录,并通知工程人员/服务中心处理

每月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客户服务中心

成品、设施保护与巡视,防止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报修

巡逻线路要签到,重点部位满足每小时一次的巡逻频次

归集服务设施,如购物车等

巡逻中文明礼貌,同时提供客户服务

消防管理:

成立义务消防队伍,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并协同工程部进行计划性检查及随时抽查

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启用,严禁挪作他用

须与业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消控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碍物和无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门等设施

每半年至少一次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火警发生通报后紧急救援队成员应携带相应消防器具应在2分钟内赶到现场,各岗位能熟练地按照规定的灭火流程投入灭火工作

设备房配置的消防设施功能完好,可随时启用

备有消防斧头、消防扳手、铁撬、铁锤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带、医疗箱及常用医药、防烟防毒工具等

对燃油(气)罐储备时,进行隔离管理,区域内严禁烟火,附近配置足够灭火器材

有公司内部、外部的紧急联系方式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紧急广播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用

监控服务:

监视摄像机设置位置、摄影范围合理、画面清晰。重要场所、停车场和出入口应设有录像,并作好硬盘刻录机留存备查(至少半月),制定监控资料查阅管理制度

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调整摄像镜头进行录像,并保存录像备查

监控中心应按消防管理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及干湿温度计,同时监控中心应设有防鼠板、鼠虫药盒、消防应急包及降温措施或设备,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上墙

监控中心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出,来访人员需主管陪同或同意后才能进入监控中心,并进行登记

如采取停车场智能管理而无人执守的出入口,监视摄像应能清晰录制驾车人体貌特征

消防中心和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勤,对信号随时作出反应,并做必要记录

红外报警系统等护卫防范系统确保能全天侯布防的需要,信号接受和反应灵敏,并定期检验

建筑区划周界基础设施完好,无人员潜入隐患

红外、监控、灯光联动使用系统周边植物要及时清理

发现红外报警,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

红外

系统有损坏时,须立即采取有效人防措施,并及时维修,恢复正常

监控系统交班时要每日检查一次

公共区域的钥匙需在监控中心统一备份、保管,明确公共区域钥匙名称,并有钥匙管理制度

内务管理:

床架摆放必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同一直线,床板、床单、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帽子放置于被子之上,帽子前沿与被子前端取齐并居中

有条件应在园区内设置员工宿舍,用于备勤

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牙刷、毛巾,脸盆、水桶等日常用具统一配置,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床头不准晾挂衣物

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及痰、便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在宿舍内就餐或把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赌博

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内部沟通,并保存记录

每个项目须保证足够处理突发事件的力量,原则上秩序维护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秩序维护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特殊时期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秩序维护队员总人数的20%,留守秩序维护队员外出需向班长请假,返回后进行销假

秩序维护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对讲机、电话、警铃等

有卫生、值日安排

装修管理:

装修审批手续齐全,装修备案登记表贴于门外

装修施工人员有统一识别标志

装修现场关闭通向公共通道内的门窗,禁止灰尘影响其他业主。阳台禁止堆放装修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装修现场禁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特种作业需取得相关资质证

装修现场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压力表显示正常,原则上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台2公斤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动用明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装修期无破坏周边环境现象,规定装修垃圾在指定时间,搬运到指定地点

对违规装修现象(装修时间、装修噪音、装修垃圾排放)有制止、书面整改告知,有过程存档。

对影响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

每天到达装修停止时间时,需对装修现场清场工作

装修房屋内不得留宿、动火

交通管理:

秩序维护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的动作、手势,用标准的动作、手势指挥车辆

无牌机动车辆(新车除外)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停车场应有清晰、有效、规范的护卫、交通标识,在入口显眼处公示《停车场管理规定》

项目内严禁机动车鸣笛,有明显的限速标志。禁止通车的道路应有禁行标志或措施

所有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实行一车一卡的封闭管理,对纸制凭据和电子凭据的至少保持1个月的追溯根据

机动车出入口设有减速装置和防强闯设施,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机动车停车场地应有标识明显的车位线,车位、交通线路、出入口规划合理

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指挥车辆动作标准规范,每月占用他人车位的比例控制在两起以下

在机动车场值勤的人员应着反光衣

车场进出岗秩序维护员在车辆进出时,双手接递业主客户停车卡

非机动车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存取方便,无乱停、乱放、叠放现象,原则上非设计为停车地方的架空层严禁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

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数为0,车辆遗失率为0

制止车辆乱停放,车卡不相符时出入需登记

车场现金应和票据相吻合,每日移交清楚

临时停车:采用硬件设施规避违规停车,访客设置临停区

对无主或长期弃用车辆处理应明确补充在业主公约内

篇2: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④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⑤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篇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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