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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7120

安全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及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安全监测工应熟悉井下避灾路线,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对监测系统的设施、线路等进行安装、回撤、保养、调试、维修。

第2条根据安全和生产的需要,及时挪移和安装安全监测装置及各类传感器。

第3条根据使用时间,定期对监测装置上井检修。

第4条对监测系统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汇报并做好记录台帐。

第5条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责任追究

第6条不按规定对监测系统的设施、线路等进行安装、回撤、保养、调试、维修造成监测信号中断的,安全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7条不及时挪移和安装安全监测装置及各类传感器,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8条对监测系统出现的故障要修复不及时、不汇报导致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监测工负重要责任。

第9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错误,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测工负主要责任。

第10条传感器或分站的安设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监测的,安全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2:监测系统维护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三大规程”,执行矿、工区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知井下采掘工作面各地点的监测仪表的安装位置,对使用、维护及探头报警、断电、调试、校正必须符合要求,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连续运转。

三、对矿井各测试仪每周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次调试校正的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健全监测维护管理台帐,保证使用的探头数量不低于在籍探头60%,探头合格率100%。

五、一旦发现探测仪报警断电,必须立即回报有关单位,通知该区域瓦检工检查气体含量协助维护员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保管好各种图纸、台帐、记录以备查核。

篇3:监测系统值班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准脱岗、离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手续。

三、值班时间内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喝酒会客。

四、监测地点的参数出现超限及报警时,必须及时向工区值班室、安监站、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印发放报表,不准推迟拖延上报。

六、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要及时排除,并及时向工区汇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七、室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各种仪器、仪表、牌板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