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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2024-07-22 阅读 7170

第1条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技术政策,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积极协助、配合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组织编制矿井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4条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5条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第6条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第7条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8条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

第9条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第10条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11条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第12条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第1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4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5条负责全科采、掘、巷、通防、生产设计、矿压观测、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技术革新等全面管理工作,全面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6条按专业分工认真抓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工作,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17条深入现场,配合本专业领导抓好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和不安全隐患,重点抓好顶板管理工作。

第18条搞好合理开拓布局、合理开发资源,确保采区的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续,杜绝无效进尺和返工浪费。

第19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加科技含量,逐步提高矿井技术水平。

第20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21条配合有关工区及时解决有关生产技术管理问题。

第22条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篇2:技术科副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铁道部、路局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标准等并负责审核把关。

2.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全段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自轮运转设备、养路机械等设备修、管、用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

3.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段年、季、月度设备目标、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盯控月度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实施过程并进行指导。

4.负责盯控线桥机主管向路局提报年度设备大维修、更新改造等建议计划并根据路局批复情况组织施工、管理、验收、计价等工作。

5.负责协助安全科做好行车设备故障统计及分析工作,组织对与设备有关的设备故障及安全隐患的调查、分析、定责及反馈。

6.负责设备日常检查的监督,盯控设备检查数据的分析,掌握关键设备、顽固病害,研究制订整治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7.负责对各类报告及上报报表的审核、签认。

8.负责安排各主管对路内外单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调查,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按排线桥机设备“春、秋检”,盯控线桥机主管收集、分类、汇总和上报。

10.负责军事专用线、非路产专用线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12.负责组织开展月度生产任务、季度工电联合整治和年度安全优质工务段的检查、验收、考核、评估工作。

13、负责月度施工计划提报的安排,施工方案的审核。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因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2.因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设备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3.因线桥维修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4.因探伤、线检、桥检数据不实、错误,漏检、漏探、误判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5、因施工计划提报错误、施工方案编制存在漏洞,导致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

1.每季度组织各主管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半年组织各主管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

2.每月组织各车间开展工电联合整治道岔,每季度参与电务处组织的工电联合整治道岔联合验收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

3、每月对管内线桥机设备质量、生产任务、车间班组管理、规章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每季度对管内线桥机设备质量、生产任务、车间班组管理、规章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线桥机设备质量进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并纳入月度一体化考核,次月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每天盯控质量分析对全段静态检查病害及时收集、分析、下发,督促各车间、班组处理、复查、反馈、销号;每周对设备检查周期兑现、检查任务完成、病害下发、处理、复查、销号情况进行抽查。

5.每日对上等级病害(轨检车检测发现的三级及以上病害、机车乘务员反映线路晃车信息、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报警信3级及以上信息)进行现场指导处理并复查,对其他各类病害按规定进行抽复查;每月对管内重点薄弱设备检查1遍,做好检查记录。

6、每月对线检、桥检、探伤、病害处理作业的标准执行情况,对照作业指导书全程对标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

7、每月13-15日之间,组织安全、技术、调度科主管,召开月度施工、维修计划、方案审核会,逐条审核,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篇3:技术科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铁道部、局工务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细则、标准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全段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自轮运转设备、养路机械等设备修、管、用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3、负责审核线、桥、机械等维修成本使用状况。4、负责组织设备检查评比,安排落实安优工作。5、负责审核年、月维修计划。6、负责线、桥、机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7、负责旧轨料及备用料的管理。8、负责科室人员管理。二、安全责任追究1.因段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2.因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设备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3.因线桥维修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4.因线路、桥隧涵、路基大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5.因防洪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6.因轨检、桥检数据不实、错误,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7、因机械设备养护维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8、因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9.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特种设备事故承担管理责任。10.因备用料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11、因探伤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1.每半年组织人员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年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报办公室统一公布。2.根据春秋检及段内设备现状建立完善设备隐患库,督促副科长对车间自行解决问题盯控科室主管倒排计划限期整改。段专项整治项目组织科室人员制定详细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限时处理。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人,以专题报告形式报路局申请解决。3、每季度对段内重点设备检查一遍;对各车间的检查计划兑现情况及检查数据记录、分析对标情况检查不少于二个车间;4、每月审核质量分析通报、轨检车通报及设备问题库,倒查各车间生产任务单、施工、维修计划提报情况,确保缺陷设备及时整治、质量受控。5、每月对科室常备料管理进行检查,确认每个站场道岔型号、数量、备料数量、消耗时间、补充时间登记是否真实。6.每月对各检查监控车间的探伤周期兑现情况抽查不少于一个班组;对段内重点设备探伤跟班作业一次;7、接到三级预警病害通知后赶赴现场复查车间处理情况,反馈信息,对处理不到位的设备拿出具体整治方案;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接到大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及时进行安全预警,值班或指定人员负责值班,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